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北京前十月立案处罚环境违法行为1万余件,罚金逾亿元

北京环保局官方微博
2016-11-11 17:31
来源:澎湃新闻
绿政公署 >
字号

11月11日,2016年京津冀环境执法联动工作联席会议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召开。会议深入贯彻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七次会议精神,依据《京津冀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相关要求,部署了今冬明春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监察督导工作,以期通过执法联动,加大处罚力度,落实各项强化措施,缓解采暖季期间大气污染程度。环保部环监局领导,京津冀三省市环保厅(局)环境执法主管领导,环境执法部门主要领导及相关区(市)、县环境执法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京津冀共同制定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为督促京津冀地区各污染源点位达标排放,确保今冬明春区域空气质量得到改善,按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七次会议精神,依据京津冀三地共同签署的《京津冀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会上发布了《京津冀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督导检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保障内容、工作职责、时间安排和保障措施。按照《方案》要求,2016年11月15日至2017年3月15日期间,以“三联”“四重”为主要内容实施京津冀三地联动执法,“三联”即从地域、时间和人员三方面进行联动,“四重”即以高架源污染、燃煤污染、移动源污染和重污染应急措施落实情况为联动执法重点内容。《方案》突出强调了京津冀三地开展联动执法,严厉打击涉气企业偷排偷放、超标排放、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对查处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进行曝光。

“气、水并重” 北京严查大气和水两类环境违法行为

今冬明春,北京市全市环保部门将紧紧围绕环境质量改善核心工作,继续贯彻落实新《环保法》和新《大气法》,落实北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阶段性工作目标,形成大气和水执法“两个拳头”“两个支撑”,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一是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源监管。组织全市开展“大气污染专项执法攻坚战”,始终保持严厉执法的高压态势,推动空气质量加快改善。突出“四个严”:以燃煤、燃气锅炉使用单位、商业和服务业单位为重点,严厉查处采暖锅炉使用单位大气环境违法行为;以使用燃煤锅炉的工业企业、工业园区、铸锻造企业、违法违规排污企业聚集区等为重点,严厉查处工业企业大气环境违法行为;以“三烧三尘”等面源污染为重点,联合城管等相关部门严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并督促街道、乡镇落实监管责任;启动空气重污染预警后,执法人员全员上岗,开展执法督查,严格督促落实空气重污染应急措施;同时,加强与天津、河北的沟通协调,启动联动执法机制,推动京津冀区域空气质量共同改善。

二是进一步加强水污染源监管。突出“两个重点”:区域执法方面,以重点流域水体水质持续改善和断面水质达标为目标进行严格监管;行业执法方面,以废水排入地表的排污单位为重点,对电镀、化工、制药等工业企业,垃圾填埋场、粪便消纳站、污水处理厂等集中治理设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等开展监察监测,依法严格查处超标排放、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环境违法行为,促进水质改善、断面达标。

前十个月北京市环保部门立案处罚环境违法行为逾亿元

2016年1-10月,北京市全市环保部门立案处罚环境违法行为1万余件。固定源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2316起,处罚金额9132.56万元。其中,大气环境类1099起,处罚金额3082.47万元,分别占总数的47.45%和33.75%;水环境类169起,处罚金额3043.92万元,分别占总数的7.30%和33.33%。贯彻执行新《环保法》查处重大环境违法案件188起,其中,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2起,按日连续处罚3起,查封案件181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2起。贯彻落实新《大气法》立案处罚497起,处罚金额1542.97万元。移动源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7809起,处罚金额657 万元。其中,全市共检查在用车983.8万辆次,查处违规车7717辆,共处罚金329.9 万元;全市巡查检测场5114场次,现场监督车辆检测35.2万辆,处罚违规检测场6家,罚款4万元;全市检查抽测储运油设施2.76万座次,查处油气油品违法行为86起,罚款金额323.1万元,严厉打击了移动污染源违法行为。

下一步,北京市将根据会上部署的工作重点和共同制定的督导检查方案要求,与津、冀两地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和信息互通共享,确保京津冀三地环境执法工作协调统一,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成效。全市环保部门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新《环保法》、新《大气法》,抓好今冬明春本市大气污染执法工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环境执法的支撑保障作用。

(原题为《京津冀三地环保部门 联合部署今冬明春环境监察执法工作》)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