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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设立个人所得税处背后:改革指向解决分配不公问题

澎湃新闻见习记者 王盈颖
2016-11-15 06:42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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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据财新网报道,财政部调整了税政司所得税处的机构设置,将其拆分为企业所得税处和个人所得税处。尽管目前税政司网站的机构设置中尚未体现这一更改,猜测个人所得税改革即将拉开帷幕的声音不断。

澎湃新闻11月14日(www.thepaper.cn)联系到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税收系主任朱为群教授,对于税政司这一机构设置变动,他认为,这和个人所得税改革正式开始之间“没有特别必然的关联,但也有一定的相关性,个税的管理机构单列出来以后,个税改革工作更加具有针对性”。

今年以来,个税改革成为热词,财政部前部长楼继伟曾表示,个税改革正在积极推进中。据了解,今年两会期间,楼继伟曾透露,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改革方案已经提交国务院,计划将在今年提交全国人大审议。

朱为群告诉澎湃新闻,从分类课征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制度调整,这一目标实际上在1996年时就已经被全国人大写入报告中,获得认可。对于改革进程比较缓慢的原因,朱为群认为,这是因为“缺乏路径的计划,没有分步实施的改革路线图”,而这也是目前改革的难点所在。

在他看来,中国个税改革的路径图可分三步:第一步实行同类所得由分次或分月计征改为按年计征;第二步将性质相同或类似的所得由分类计征改为合并计征;第三步由按个人分别计征改为按家庭合并申报纳税。

个人所得税和每个人息息相关,它的改革意味着什么?和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相比,有什么区别?

朱为群表示:“从改革所要解决的问题来讲,它应该是改变不同收入群体之间分配不公平的问题。我认为这是它的核心问题。”

中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是分类课征的模式,针对不同类型的所得有不同的扣除标准和税率。按照渐近成型的改革方案,改革后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制度会效仿国外普遍适用的“基本扣除+专项扣除”模式。朱为群介绍道,基本扣除也可称为生计扣除,针对的是维持基本生活所需要的费用;专项扣除针对的包括“跟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成本支出”和“跟取得收入没有直接挂钩但在基本扣除里无法反映的大额支出”,后者是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制中尚未覆盖的。

“我们现在讨论到家庭子女教育的支出,这在基本扣除当中可能考虑不到那么多。如果一个家庭有几个孩子上学,开支特别大,可能看起来收入还不错,但实际上负担能力不高。还有就像住房贷款,有些有房贷的人背了一大笔债,有一笔固定的月供要支出,尽管看起来收入也不低,但是扣除了月供和不得不扣除的项目之后,他的净收入可能也没那么多。”朱为群向澎湃新闻分析道,“这些问题目前在个人所得税里是没有考虑到的,没有考虑到刚才所说的专项扣除。这就导致有些人还是感觉到负担重。如果改到综合征收之后,这些问题可以在统一的范围里面一起来考虑,税收负担合理分配的问题就相对容易解决。”

那么,个税改革是否代表着个体的税收负担将减轻?

朱为群认为,这不一定,需要看具体的税制设计,“通过个人税制改革,是总体上降低税负,还是说只考虑内部的结构,缓和内部不用人之间不公平的问题。这两个目的不一样,所以涉及到每个人的时候,情况就完全不一样,很难笼统地讲是降税还是增税,可能有些人是降,有些人是增的。”

而据楼继伟表示,个税改革将进一步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对高收入者提高征收率的同时完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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