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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一人大代表打伤人警方呈请刑拘,一个月后区人大仍在研究

澎湃新闻记者 李延兵 实习生 张芯媚
2016-11-16 07:51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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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公安局临潼分局关于呈请区人大许可区人大代表张华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的报告。

针对陕西西安临潼区“一名区人大代表故意殴打村民致轻伤一级”一事,西安市公安局临潼分局栎阳派出所负责人11月15日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该案已转为刑事案件,自10月9日向区人大常委会申请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至今未获答复。11月15日,临潼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孙姓主任向澎湃新闻证实,警方已递交相关材料,处理办法还在研究中。

微博网友@西部记者 在11月15日发布消息称,7月10日,西安临潼区栎阳街办观高村监委秦见康被村委会主任、临潼区人大代表张华故意殴打致轻伤一级,报警后临潼区公安分局栎阳派出所受理了案件。

11月15日下午,西安临潼区栎阳镇观高村村民秦见康告诉澎湃新闻,2010年起他多次向上级纪检部门反映村主任张华侵占集体财产、贪污扶贫款但都无果,2016年7月10日,他被张华在村委会拳打受伤,后在西安市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接受了19天的治疗。

澎湃新闻多次致电张华,均无人接听。

秦见康的出院证明和陕西蓝图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结果。秦见康供图

秦见康向澎湃新闻提供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的出院证明显示,秦见康7月21日住院,8月9日出院,医院诊断结果显示其右眼眶壁骨折,右眼限制性斜视,右眼钝挫伤。陕西蓝图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结果显示,秦见康构成轻伤一级。

西安市公安局临潼分局栎阳派出所负责人向澎湃新闻介绍,该案已于9月27日转为刑事案件,因张华为临潼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要对其执行刑事拘留,需经过临潼区人大常委会同意;但自10月9日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报告至今仍未收到答复,因此无法对张华采取任何措施。

相关人士向澎湃新闻提供的一份西安市公安局临潼分局关于“呈请区人大许可区人大代表张华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的报告显示,张华,男,家住临潼区栎阳街办观高村第六组,现任临潼区栎阳街办观高村村委会主任,临潼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上面还附有西安临潼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文件处理阅办笺的拟办意见:“需研究决定”。

临潼区人大办公室一王姓副主任向澎湃新闻证实,临潼分局确向临潼区人大常委会呈请许可对张华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的报告,但目前派出所提交的材料不全,所以暂不能批复。

15日下午,西安市临潼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孙姓主任表示,栎阳派出所已经向人大提交了材料,但此事的处理办法还在研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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