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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党“立委”高志鹏涉贪,被判刑4年6个月

李宁/中国台湾网
2016-11-17 21:14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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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台湾网11月17日消息,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民进党籍“立委”高志鹏与前“立法院”助理姚粮钿被控贪污案,收受政治献金50万元(新台币,下同),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更二审今天上午宣判,依贪污罪将高志鹏判刑4年6月,褫夺公权4年,追缴不法所得50万元。助理姚粮钿则被判刑1年4月、褫夺公权2年,本案还可上诉。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高志鹏被控在台当局“财政部国有财产局”市场承租价购案中游说,收受政治献金50万元。台中高分院更二审查出高志鹏向“财产局副局长”请托、关说,认为高利用“立委”职权具有“实质影响力”。高志鹏一审被依贪污罪判刑5年6月、二审被判决无罪、更一审被判刑7年6月,他不服上诉。更二审今天判决4年6月,本案还可提起上诉。

国民党文传会副主委李明贤在脸谱网(Facebook)转贴新闻,表示“被褫夺公权四年耶,高志鹏恐怕要丢掉‘立委’职务了,蔡英文会不会又来一句我很痛苦!对了,三重‘立委’改选,余天会不会跳进来选呀?前几天,蔡英文在余天演唱会坐满全场,这会不会也是一种政治讯号?”

(原题为《民进党“立委”高志鹏涉贪 被判刑4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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