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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国资委纪检组长:党内政治生活规范也需要与时俱进

江金权/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2016-11-18 19:16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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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要义,就是通过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激浊扬清,使党内政治生活风清气正,让党内政治生态山清水秀。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两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方面迈出新的重大步伐,为营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提供了制度保障。

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关键在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党的建设,必须营造一个良好从政环境,也就是要有一个好的政治生态。”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保持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鲜明标志之一,也是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体现。总书记指出,“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健康洁净的党内政治生态,是党的优良作风的生成土壤,是党的旺盛生机的动力源泉。”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关键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我们党从成立之日起,就高度重视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以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集中制、严明党的纪律等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治生活基本规范,为加强党的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奠定坚实基础。

现在,党内政治生活状况总体上是好的。同时,一个时期以来,党内政治生活也出现了一些突出问题:在一些党员、干部包括高级干部中,理想信念不坚定、对党不忠诚、纪律松弛、脱离群众、独断专行、弄虚作假、庸懒无为,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好人主义、宗派主义、山头主义、拜金主义不同程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突出,任人唯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现象屡禁不止,滥用权力、贪污受贿、腐化堕落、违法乱纪现象滋生蔓延。特别是高级干部中极少数人政治野心膨胀、权欲熏心,搞阳奉阴违、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拉帮结派、谋取权位等政治阴谋活动。

历史经验证明,什么时候党内政治生活正常,政治生态好,党内就风清气正、充满生机活力,党的事业就健康顺利发展;什么时候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政治生态差,党内矛盾和问题就滋长蔓延,党的事业就会遭遇损失甚至严重挫折。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破题,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在全党部署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整肃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大力度惩处腐败、大力倡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新风正气、涤荡歪风邪气,使党内政治生态得到明显改善。但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形形色色的潜规则、大大小小的关系网还有一定市场,实现政治生态山清水秀,任务仍然艰巨而繁重。因此,进一步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纪律和规矩,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不仅十分重要,而且十分紧迫。

与时俱进建立党内政治生活基本规范

制度具有根本性、长期性、稳定性、连续性,具有普遍、长期的约束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必须有章可循,建立健全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形成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长效机制。

政治生态是动态的,因而党内政治生活规范也需要与时俱进。1980年制定的准则,其主要原则和规定今天依然适用,但伴随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党内政治生活和政治生态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迫切需要制定新的规范。因此,制定新的《准则》,用以规范新形势下的党内政治生活,对于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是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倡导、直接领导下形成的,并于十八届六中全会上通过审议。

《准则》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汲取我们党历史上特别是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丰富经验,要求明确,措施具体,是新形势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根本遵循。

《准则》是最全面、最系统的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它包括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等12个方面,涵盖了党内政治生活的各个方面。

《准则》坚持问题导向,每一个方面都针对当前党内政治生活、政治生态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立显规则,破潜规则,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操作性。特别是总结这些年的实践经验,紧紧围绕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关键少数”立规,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比如,对领导干部明确规定,“禁止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家属亲友谋求特殊照顾,禁止领导干部家属亲友插手领导干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插手人事安排”,有极强的针对性。

《准则》“严”字当头,提要求鲜明严格,订措施明确具体,每一条都有一些硬措施,相互配套、相互作用。比如,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方面,设置“决不允许”、“不准”、“不能”、“禁止”、“反对”、“坚决防止”等多项禁止性条款。在选人用人方面,规定领导干部“不准任人唯亲、搞亲亲疏疏,不准搞封官许愿、跑风漏气、收买人心,不准个人为干部提拔任用打招呼、递条子”。这些规定,体现纪严于法,其严格程度是空前的,一改过去制度建设中“牛栏关猫”现象,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硬约束”。

《准则》秉承党的十八大以来对领导干部严格要求的一贯做法,指出:“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准则》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明确要求、具体规定,强调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或提出更高更严格的要求。在此基础上,中央还将制定高级干部贯彻落实《准则》的实施意见。

推进国有企业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准则》《条例》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决定中央企业党组(党委)必须在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方面走在前面、抓到实处。

中央纪委驻国务院国资委纪检组的重要职责之一,是监督中央企业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切实履行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在监督中央企业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准则》《条例》方面担负着重要责任。我们将按照中央纪委和国资委党委的要求、部署,督促中央企业认真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准则》《条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供坚强保证。特别是督促中央企业在构建“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为中央企业政治生态风清气正提供制度保证。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我们将加大《准则》《条例》执行的刚性,对于踩“红线”、闯“雷区”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规不依的问题,防止“一人违规、众人随之”的“破窗效应”,防止制度成为“稻草人”,切实维护《准则》《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从而使中央企业党内政治生活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山清水秀。 (作者系中央纪委驻国务院国资委纪检组组长、国资委党委委员,原题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供坚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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