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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将制定纲要法加强海域管理,确保符合国家整体利益

彭彦/法制日报
2016-11-19 09:05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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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11月19日报道,国务院于2015年12月20日通过第665号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区域图》,澳门特区依法正式管理85平方公里的海域。对如何管理这85平方公里海域作出规定的《海域管理纲要法》咨询文本近日出炉,自11月15日起向社会公开咨询一个月。谘询文本建议海域管理按四基本政策、五原则、六目标及十个管理职权进行,并争取明年下半年送交立法会审议。

符合国家整体利益

澳门特区政府高度重视有关海域方面的管理工作,成立了由行政长官领导的“海域管理及发展统筹委员会”,对特区海域使用和发展作统一管理;同时成立了由法务局、经济局、旅游局、海事局及环保局等部门共同组成的《海域纲要法》法规草拟小组,展开相关的立法研究及草拟工作。

11月14日,澳门特区政府举行《海域管理纲要法》公开咨询新闻发布会,澳门法务局局长刘德学、法律草拟厅厅长钟颖仪、法制研究处代处长陈志扬、经济局副局长陈子慧、旅游局组织计划及发展厅厅长许耀明、海事局研究及法律事务处处长郭虔及环保局高级技术员梁丽芬出席。

刘德学表示,《海域管理纲要法》的制定,目的是要全面反映政府使用、管理、保护和发展海域四方面的基本政策。法案希望达到六个目标:一是要确保海域开发利用符合国家整体利益;二是完善海域法律法规,依法用海;三是实施海洋功能区划,建立健全海域综合管理体制;四是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五是完善海域整治修复工作,改善海域水质;六是促进特区经济适度多元和可持续发展。

五大原则十大职权

法案规定了海域管理的五大原则:一是可持续利用;二是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三是遵守海洋功能区划;四是合理使用海域;五是监察。

特区政府对海域有10项管理职权,包括制订海域使用管理及保护的总体规划;完善海域使用管理制度;划定海域与陆地之间的分界线;维护海域的使用秩序;制订海洋功能区划并监察其实施状况;采取措施保护海域生态环境;促进海洋科技创新;订定海域环境监测及对海洋灾害风险评估机制;编制海洋灾害和海域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监察适用于海域使用、管理、保护和发展的法例及规章的遵守情况,并实施处罚。

钟颖仪表示,在法案正式出台前,澳门已形成管理海域的法律制度,对习惯水域进行管理。同时,澳门目前已有相对完善的海事管理制度,包括规范游艇活动的“游艇航行规章”。《海域管理纲要法》属于框架性法律,在未生效前可沿用现时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管理。《海域管理纲要法》将争取明年下半年提交立法会审议,即立法会换届后才会提交。

编制海洋功能区划

《海域管理纲要法》咨询文本还建议,明确澳门政府负责编制海洋功能区划,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订定海洋经济发展的总体策略,制订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研究适合澳门的海洋产业优先发展项目以及引导和支持发展新型的海上旅游业等。

钟颖仪表示,为了未来能管好、用好海域,澳门政府有责任编制属于澳门特区的海洋功能区划,并建立跟进、监督和技术评估机制。在海域使用管理方面,建议建设动态监测体系,全过程监管海域使用项目;规范海域使用的机制;建立海域使用的资料库;定期检查各类海域的使用项目,加强监察用海行为。

在海域环境保护方面,法案建议监督海域环境,推动建立海域综合资讯平台;定期监测海域及评价环境状况;研究及实施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及监测评估;编制海域污染防治规划;监管排放入海域的废弃物及污染源;监管海域倾倒物;监测及保护海域生态系统;防治生态灾害;制订各类海洋环境灾害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展澳门海洋经济

法案建议澳门发展海洋经济。法案指出,发展海洋经济有四个目的:要保持发展速度和效益相统一,提高海洋经济的总体发展水平;要保护与建设海洋生态环境,使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保障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鼓励研发海洋科技,促进海洋经济发展;培育新兴海洋产业,建设独具特色的海洋经济。

法案同时提出8点措施建议:订定海洋经济发展的总体策略;研究产业结构,持续优化海洋经济布局;制订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研究适合澳门的海洋产业优先发展项目;促进海洋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和海洋高端服务业的发展;促进海洋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推动区域合作,构建现代化的海洋跨境合作模式;引导和支持发展新型的海上旅游业。

作为原则及框架性的法律,《海域管理纲要法》是未来制定其他法律法规的首要步骤。刘德学称,制定《海域管理纲要法》后,会根据落实制度的需要,分门别类制定单项法律或补充性行政法规。 (原题为《澳门将制定纲要法加强海域管理,提出四政策五原则六目标十管理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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