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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虚就实︱李文杰、张晓川:近代政治制度史研究的几个问题

李文杰 张晓川
2016-12-02 16:46
来源:澎湃新闻
私家历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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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在华东师大思勉人文高等研究院、中国近代社会变迁研究中心教授杨国强先生的召集下,11月26、27日,“多样的变局——中国近三百年之转型”学术研讨会在沪举行。同去年的会议一样,报告人均为青年学者,地域上则不限于上海,而是扩展到北京、武汉、成都、台中。这次讨论会分作四场,主题分别为“明清传统的再认识”、“清末民初之变与不变”、“20世纪中国史研究的贯通”、“文史互通与近代中国研究的新境”。王家范、程念祺、周武、张剑、杨国强等先生担任点评人。虽然会议不用提交论文,但报告人主旨明确,阐述明晰,讨论踊跃而热烈,与会者表示很受启发。应编辑之约,报告人整理了自己的发言稿,由澎湃新闻·私家历史栏目发布。

李文杰:近代政治制度史研究的几个问题

一、政治制度不是纸上空文

上次我讲了近代制度史研究的一点浅见,主要是说,在原有的学术史脉络下,中国近代史侧重以事件、人物作为讨论的核心,这其中可能隐含一些成见,即明文的典章制度在近代不那么重要,大家倾向于认为“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大人物可以不受明文制度的约束。在这个认识框架里,典章制度有可能被当作纸上空文而忽略掉。

而我较长时间研习晚清政治制度的一个体会是,一切似乎有法可依。所有的政治行为,正常的不必说,反常的,也正是因为偏离既有制度(包括有形的规章与无形的习惯)较远,给人以负面观感,才会造成政局的变动。例如,清代军机处自嘉庆十年(1805)开始形成固定的考试制度,明文规定,从正途出身的京官中考选军机章京,且回避内外高官的子弟。1898年,光绪帝自行任命大员保举的四名官员出任军机章京,其中包括湖北巡抚谭继洵之子、捐纳出身的谭嗣同;与此同时,四章京的主要任务也不再是拟旨及记录档案,而是对司员士民的上书条陈进行“票拟”。又如,在同一时期,光绪帝求治心切,因礼部堂官拒绝代递司官的条陈,而将六位尚书、侍郎全班罢免,这些都给人以偏离常规制度的印象,尽管有些制度属于并未诉诸明文的习惯。而很可能也正是类似事件及给外界印象的叠加,加速了政变的发生。之后,军机四章京迅速被杀,也有违背司法制度的地方。有一则史料说,在四章京被捕后,曾任刑部司官的刘光第根据自己的制度常识,认为朝廷不太可能在未提审、未定罪时直接处死包括自己在内的人犯。这似乎都提示,在人们印象中,成文制度及不成文的习惯在大多数时候还是必须依循的,而不能单纯视其为纸上空文。这当然不是说制度不能被突破、不应被改变,但突破者却要因此承担相应的后果;或者它会促使人们对后果进行仔细掂量,进而在不同程度上影响政治抉择,这本身也显示出制度的力量。

二、制度史研究的第一步

我认为近代制度史的研究,似可分几个步骤来进行,首要的,是重视和熟悉成文的显性制度,依据档案、政书,考证其源流,总结其大概,检讨其得失。而现在,我们离这个层次似尚有距离,由此造成的含混和疏漏也十分常见。

第一个我认为可以商榷的,是“奏摺”两个字。奏摺,俗称“摺子”,是清代重要的政务文书,由奏事处直递御前,皇帝拆阅后形成意见,交军机处做后续处理。现在人们习惯把“奏摺”简写成“奏折”,这似乎不合适。我们知道,清代还有一种政务文书,叫做题本。题本先经内阁票拟签条,然后呈皇帝钦定。这里面有一部分题本,皇帝阅后对票签未表示意见,他会“折本发下”,供御门听政时讨论。这就形成了一类独特的文书——折本。(从字面上看,应该是将该题本折角)。在奏摺一词中,摺是名词;在折本一词中,折是动词。奏摺、折本是两种性质迥异的政务文书,所以,“摺”不宜简化,“折”也不宜繁化。“奏摺”、“摺子”如果简写成“奏折”、“折子”,就与折本混淆;而点校本的《清史稿》在御门听政卷,将“折本”繁化成“摺本”,一般读者就会误以为这是指奏摺。摺、折都是现代汉语中仍然存在的字,“奏摺”(包括“摺子”)、“折本”仍用本字比较好,不然就可能出现讹误。

又如,关于“中丞”称呼,一些近代史学者会自然地将它等同为清代的巡抚。我们知道,中丞最初是指御史中丞,就是御史大夫的副手。明清改御史台为都察院,副都御史也就俗称“中丞”。在清代,右副都御史为巡抚坐衔,可“考核群吏”;还有一部分是在京的左副都御史,辅助左都御史领袖科道言官,他们也可以称为中丞。所以,中丞有本意、引申义,从引申义讲是巡抚,本意则是在京的左副都御史。

再如,有些近代史论著出现“刺史”这个词。我们知道,清代州长官称“知州”,刺史是宋以前的名称。宋代为防前代之弊,派文官“权知州事”,有意造成一种名实不副、任职不久的印象。所以,刺史变知州,体现出内外关系(或者中央、地方权力关系)的制度变革。知州当然可以俗称“刺史”,但如果希望展现制度的变化,在称谓问题上就有必要较真。

还有一例:现在部分学术论著在叙述1868年蒲安臣使团时,仍然会讲到“记名海关道志刚、礼部郎中孙家榖”随同出使。这种照抄史料的说法当然无误,因为记名海关道、礼部郎中的确是他二人的正式官衔,但他们之所以获派出使,是因为志刚、孙家榖二人的兼差(实际工作中更为重要)是总理衙门总办章京、帮办章京。负责外交的总理衙门派本部的总办和帮办出差,顺理成章。因此在叙述时,必须将这个兼差讲出来,否则,大家看了就摸不着头脑,还以为清朝的记名海关道、礼部郎中肩负有某种特殊使命。

我在这里无意专挑毛病,只是想借此说明,近代制度史研究的第一步,即对制度予以应有的重视,据档案、政书以考证制度源流这一点,似尚待继续努力。

三、显性制度和隐性制度的关系

上面所说的是近代制度史研究的第一步,在这之上,还有更多的工作要做。上周我在浙大高研院做过一个报告,讲的是垂帘听政及其后同治帝、光绪帝亲政条款的制度设计与造成的后果。在场的老师来自各个专业,给我提出很有启发的问题。其中一个,就是显性制度与隐性制度的关系。垂帘听政、皇帝成年后亲政,怎么去办事,是有成文条款规定的。那么,参与制度设计以及与制度运作相关的人,包括皇太后、皇帝以及恭亲王奕䜣、醇亲王奕譞乃至在朝在野的官民,他们的个性偏好、个人及群体的价值观念,由此形成的风俗、文化等,就属于隐性制度。这就涉及到显性制度、隐性制度二者之间的相互影响,涉及二者之间可能存在的互为因果的关系,也涉及到制度产生之后对政治运作的约束以及后者对前者的突破,这些都是可以进一步思考的问题。

四、史料的层次与选择

关于史料的选择问题。中国古代史尤其是宋以前文献相对少一些,学者们会较多地精读重要文献,进而检讨史料本身的问题;近代史史料浩如烟海,大概很难一一仔细追寻史料的来龙去脉。所以在政治制度史的研究中,存在一种拿来就用的倾向。

比如,大家使用较多的《光绪朝东华录》。同样叫做《东华录》,《光绪朝东华录》的问题比蒋良骐、王先谦所编的两种就大一些,因为它很多来源于京报邸抄这样一些内容,而京报邸抄,是一些奏摺及朱批的抄件。这些奏摺经过皇帝指示,发给军机处处理,它们已经被几次选择,甚至在发钞时经过了剪辑。那么,没有经过军机处之手的京内衙门奏摺、秘不发钞的奏摺,京报就无从得知;一些经过剪辑的奏摺的原文,京报邸抄也无从得知。从这个角度来讲,取材于各种档案和档册的《德宗实录》就要比东华录全面、准确一些。就“通性真实”而言,各种史料当然有其自身的价值和体系在,不宜武断地给出高下之分;但是,就“个性真实”而言,如果要区分制度史史料的可靠性与优先度,那么首先是军机处档案、宫中档案、内阁部院档案,其次是《清实录》、《清会典》系列,再次才是《光绪朝东华录》、《申报》一类的史料。涉及具体运用时,不能大而化之、等量齐观,而应细查其中的细节和层次。

张晓川:大变局中的“细枝末节”

之前常常开玩笑称,要学习研究一个时代,理想的目标是如果穿越到那个时代,起码能够不太有障碍地活下去。这个听起来容易,实际上就以晚清为例,光是复杂的货币体系就足以难倒绝大多数穿越者,毫不夸张地说,大多数人穿越回去,手里有银子都不一定能顺利用出去。由此延伸开去,要学习研究一个时代的政治史,大概应该具备的能力,就是穿越到当时的官场,不要出太大的洋相,乃至于做出出格的举动。

要具备这样的能力,不得不对当日的各种制度、规矩以及惯例有一大体的了解。其中载于会典等政书的制度,自然不难考究,而不见于典章的规矩和惯例,甚至一些潜规则,却殊难钩沉。这自然与不少惯例,往往为时人日用而不记载的因素有关,具体到本人比较关注的晚清时期,因为清代政治本身的轨迹和晚清“大变局”的特殊时代性,情况则更加复杂难考。

清代政治颇尊崇“兴一利必生一弊”的信念,并不相信“能使立法之无弊”,故在戊戌以前鲜有大规模的正式创制。可是旧制终于架不住世事变幻,只得“因时而补救之”。以司法为例,《大清律》几乎因袭《大明律》,但在律之外,又辅之以例,进行调整。清代律例以今日法学视野观之,大抵囿于刑法的范围,若同样以今日行政法观清代政治运作,也存在类似以例辅律的情况。且不论各部篇幅不小的则例,在各种公文中,大量出现的则是依某某例、某某式,或者据前某某事的表述。故而简单依照正式集中公布的规章,推断官场运作,书写所谓制度史鸿篇,不仅难窥全豹,甚至可称挂一漏万。

进入晚清,“大变局”这种提法已被时人及后世的研究者通用,并视为这一时期的重要特征。为了对付太平天国等一系列危机,从中央到地方政治生态都发生了剧烈的变化,学界已有各种研究讨论,勿庸赘言。因为其“临事张皇”的性质,这些变化往往不是深思熟虑的产物,其制度规例时时处在不确定的状态下,有些旋生旋灭,颇难考校。

同时,面对“非匈奴、金、辽比”的西方列强,外事上的制度变革和调整同样如此。在被勒令成立外务部之前,处理对外交涉等事务四十年的总理衙门,其大臣基本都是兼差,而在其建立之初,清廷原本的打算还是等“外国事务较简,即行裁撤”。外事上的变化一旦成为常态,则必将与朝廷仪节、夷夏观念产生纠葛。由此派生出许多细枝末节的规矩,简直是中朝西人一相逢,便生出新规无数。观念绝不属守旧,很长一段时间内作为中西交往孔道的李鸿章,在滇案交涉中,第一次举办了国庆(万寿节)宴会,邀请各国驻华使节参加。为此,李鸿章制订了详细的《邀请各国公使宴会仪节》和《宴会酬应说话》,连上菜顺序(西式)和酬答西使颂扬的区别,细节上都一一敲定。足见其在中西两方的压力下,既要体谅西人外交礼俗,又要注意“天朝体制”的心理。

更要命的是,今日的研究者,或许要比当日的官场中人更加辛苦,因为不少规矩连时人自己都不甚摸得着头脑。入值南书房一年的郭嵩焘(尽管这一年中大多时间出差在外),仍然弄不太清楚自己有无上奏折的资格,听从了旁人“须一问之老手”的建议,而去专门请教以大学士在军机处行走的彭蕴章,得到了“内廷例得递折”的肯定回答后,方才具折入奏。

还有一个事例也很有意思,丁戊奇荒中,吴大澂作为翰林院编修,经李鸿章奏调,参与赈灾,活人无数,因此受到山西巡抚曾国荃的保举而加衔。吴大澂出于种种考虑决定上奏推辞,但他并无直达天听的资格,请求李鸿章帮忙代递。李鸿章的回信称:

惟加衔虽逾定章,旁人保无疑议。旨有嗣后不得援例之说,则反汗决其必无。查编修在京奏事,可由掌院代进,必系条陈公事,无以私事上渎者。至出差在外,除学政任内可以具折,此外并未有具疏言事体例,况为吁辞保案,似觉花样过新,敝处实不便据情代奏。

这段回信大体可以看出三层意思,首先保举已经不合旧章,这对亲率军攻下金陵的曾国荃来说,显非什么大事。“逾定章”之保,却又为朝廷允准,亦见经历了咸同年间的军功大跃进,名器斯滥。其次是清制原禁止地方督抚奏调翰林院人员,但咸丰以降,军兴傍午,需才孔亟,违制之事渐成常态。(李鸿章本人亦经此走上康庄仕途。)虽算常态,制度却没有跟上,非任学政而出差的翰林院人员,既然不在京,不能由掌院大学士代奏,又没有奏调者代奏的规矩,真是“老革命碰到新问题”。(当然这也有李鸿章借此推脱代奏的意思,便又涉及另一个问题,即官员如何利用制度的符与不符,做出利己行为。)况且,清廷在光绪八年又重申禁令,故而这一“常态”持续时间不长,也增加了考论的难度。第三则是如吴大澂这样喜欢新“花样”者,又在不断冲击着已有的制度,原本保案已不合定章,被保举者推辞加衔,可谓新上加新。

这些规则、惯例虽无典章明确记载之,并非正式政治框架中之物,却未必能因此而被视为无关紧要,此事古今中外皆然,比如一些议会制国家的院外活动或“走廊议员”,显然是制度框架外的东西,但却对于政治走向起着重要的作用。研究晚清大变局中的这些小变化、新规则,或许也并非仅仅从“细枝末节”层面上增进我们对于历史的认识,等闲视之,而更应去思索变化背后的内容,以及通过对于一些细小制度、惯例的史实重建,以“见之于行事”的方式,进一步加深对于历史人物和人物关系的理解。

比如,本人最近在考究一些关于出使仪节的小问题,其中涉及到驻外使节的冠服,尤其是官帽佩戴情况。这些情况在《总署奏定出使章程》中,鲜有明确规定,现暂时只能根据张荫桓的出使日记和蔡钧的《出使须知》,了解到出使人员无论冬夏,均如“行营式”戴暖帽,不随国内官员一起换戴凉帽。这就很好地解释了1896年夏(国内已在一个月多前换凉帽),“东洋俾斯麦”李鸿章在德国见俾斯麦那几张著名的合影上,李为何头戴暖帽的问题。当然不仅于此,这一规定到底是如何出台的,其背后究竟是怎么样的考虑,为何强调例同“行营”,由此能看出朝廷对于出使一事怎样的认识等等,仍然需要去进一步探究和思考。

李鸿章与俾斯麦合影。

另外,仍以李鸿章与吴大澂的交往为例,同治十一年初,吴大澂连写两信催促李鸿章向吏部报送生日日期,此前倪文蔚也作书表达同样意思。如果没有制度及制度变革方面的认识,则会以为只是寻常通报事务,或因李鸿章连连回信自谦及推辞,感到莫名其妙。实际上,上报生日日期一事,一来涉及到清廷的一个惯例,即每年正月初,发布《王大臣年岁生日单》。更重要的是,按经制,年届六旬及以上的官员,朝廷会择其中作出重大贡献者行“赐寿”之举,此亦为官员所能获得的殊荣之一。不过到了同治年间,六十赐寿的定例也被打破,出现了文祥等五十赐寿的情况。明晰了这样的变化,也就能理解何以吴、倪等人如此积极地劝李鸿章上报生日了,这正是为当年正月,恰好五十岁的李氏谋求赐寿之荣。由此也可以对吴、李关系,吴氏在仕途上靠山的选择,以及此前往往被视为水火不容的清流、洋务人物关系,有进一层的认识。

如此种种,晚清大变局中一些制度变化和惯例,或日后上升为正式制度,布在方策,亦有暂时湮没于历史的车轮之下,不见于典章。这就需要今日的历史研究者通过各种手段发覆之。据浅见,时人的日记和书信,乃至相关人员的笔记,以及奏折、咨文、批牍等公文所流露出的信息,相较会典等书,更接近当日官场政治运作的实际。当然,巨变中的制度调整和惯例流变,一方面就其史实重建工作而言,本属“细枝末节”,需要犹如以考古刷细细爬梳的工夫,另一方面也需研究者胸中存有大变局的意识,大问题的思考,方能脱出就事论事的藩篱。以上就是本人结合近期的研究工作,以及本场主题“清末民初之变与不变”,所汇报的小小心得,希望方家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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