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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李佳兼任政法委书记

海珍 冯燕平/呼和浩特新闻网
2016-11-30 10:57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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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佳 资料图

11月29日上午,呼和浩特市召开全市领导干部大会,宣布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呼和浩特市委主要领导调整的决定。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佳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原题为《自治区党委决定:云光中同志任呼和浩特市委书记》)

李佳简历

李佳,男,汉族,1961年1月生,辽宁大连人,198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哲学博士,高级工程师。

1979.08——1983.08 辽宁大学化学系分析化学专业学生

1983.08——1985.09 辽宁省分析测试研究中心技术员、助理工程师

1985.09——1990.09 辽宁省分析测试研究中心科技科副科长、科长、科技经营部部长、中心主任助理、工程师

1990.09——1990.12 辽宁省科学技术委员会计划处主任科员

1990.12——1992.04 辽宁省分析测试研究中心副主任(副处级)

1992.04—1994.06 辽宁省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成果处副处长

1994.06——1996.05 辽宁省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成果处处长

1996.05——1998.08 辽宁省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1995.10——1997.03东北大学文法学院科学技术哲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哲学硕士学位)

1998.08——2000.01 辽宁省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2000.01——2000.11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1998.03——2000.09东北大学文法学院科学技术哲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哲学博士学位)

2000.11——2000.12 辽宁省沈阳市委常委

2000.12——2004.07 辽宁省沈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2000.03——2001.01中央党校中青班学习)

2004.07——2008.12 辽宁省副省长

2008.12——2011.10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11.10——2011.11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部长

2011.11——2016.02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兼政法委员会书记,内蒙古党校校长

2016.02——2016.11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内蒙古党校校长

2016.11——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兼政法委员会书记,内蒙古党校校长

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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