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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剑:聂树斌再审终获无罪,谁是“幕后”的主导力量?

苏航/微信公号“长安剑”
2016-12-04 22:51
来源:澎湃新闻
一号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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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有些事物,时间会冲淡感怀,但对另一些,则只是暂做雪藏,等待喷薄而出的时刻。

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对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这一天,长安君的朋友圈,被这个离去了21年7月零5天的名字,刷屏。

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对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现场。

聂树斌案能有今天的结果,出乎很多人此前的意料。

让我们将目光投向两年前——

2014年12日,最高法根据河北高院申请和有关法律规定的精神,决定将聂树斌案指令山东高院进行复查。

山东高院经审查,建议最高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对聂树斌案重新审判。

2016年6月6日,最高法决定提审此案。

近6个月后,聂树斌得以以无罪之身安息。

聂树斌案依法“洗冤”,究竟谁是幕后主推力量?

无疑,它得益于法律界的推动,媒体界的呼吁,也得益于社会公众的持续关注。正是在包括司法机关在内的各方社会力量,对法治的共同追寻,对正义的协力传递下,真相,才得以穿透近22年的时光,奔涌而来。

长安君相信,以聂树斌案为代表的冤错案平反,其真正意义并不在仅仅于实现依法纠错,让正义复归;甚至也不在于通过减少“非正义”的历史存量,维护社会公正。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体制改革的大幕徐徐拉开。冤错平反的真正价值,在于它赖以实现的改革成果,在个案中得到了历史和社会的检验。

“满意判决结果,但儿子永远也回不来了。”73岁的聂母张焕枝一直在等待、在追寻,得知这一判决结果后,她的语气中或许有遗憾,甚至还有恨,但无可否认的是,她没有白等,“今天,是22年中最轻松的一天。”

聂树斌案,是悲剧。但放在中国法治进程中,终得以纠正的它,相比“久拖不决”、“悬而未决”,依然让人嗅得到希望和信念。

这个信念,就是法治的信念,是司法体制改革的信念。很多人也许并不了解:在聂树斌案中,司法体制改革的符号是如何隐现的?

或许,这三点你看得见:

一是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让法庭成为检验案件的“生死关”。在最高法公开的再审判决中,合议庭认定原审九大方面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问题。虽然以现在的司法理念,观照22年前的法庭裁判可能有失公允,但长安君不得不说,如果当年的合议庭能够严格审查证据、依法公正审判,聂树斌的悲剧完全可以避免。

聂树斌生前照片  @新华网 图

本轮司法体制改革,提出要“证在法庭、辩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形成“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这就是说,要改变既往的“以侦查为中心”的办案模式,不搞先入为主、预先裁判,而要让决定被告人命运的每一份证据,都要经历控辩双方的充分质辩,都要经历法庭依据法定标准的慎重审查。刑事诉讼中,“疑罪从无”是重要原则。当审判机关在法庭上真正坚持贯彻这一原则后,将倒逼侦查机关、检察机关认真取证、严格办案,因为“疑案”将无法再像22年前的聂树斌案一样,含含混混地溜过“以审判为中心”的法庭关。

二是员额制和司法责任制,让合格的法官成为公平正义的“守门人”。聂树斌案宣判结束后,聂树斌之母张焕枝对媒体表示:“我给最高法院点个赞,他们在纠正错案上下大力度、下大决心,体现了司法改革一步步在进步,这点我体验到了。司法环境在改变,在聂树斌案子上体现出来了”,谈到对法庭的感受,老人说:“法院都很严谨、积极、踏实在做这个案子,包括对很多事情的核实,这些工作我都看到了,我认可。”

张焕枝的肯定,是对再审案中,二级大法官胡云腾领衔的五人合议庭,执法办案能力的认可。

司法体制改革将把好案件“生死关”的重任放在法庭上,就必然对法官的司法品格、职业素养提出更高要求。否则,以其昏昏,何谈使人昭昭?司法体制改革推动的员额制和司法责任制改革,就是要将能够对案件负责、能够令当事人信服的司法人才选拔到法官岗位上,并从司法权配置上,给他们充分依法履职的空间。选人、赋权,同样还要定责,合理的办案责任追究制度将使法官们生敬业之志、悚惕之心。当审查者有审查能力,又担起有审查责任时,任何案件事实上的模糊与暧昧,都无法逃过法律的眼睛。

三是司法公开,让一切司法活动在阳光下运行。如果在互联网上搜索“聂树斌案”,会发现自2014年山东高院立案复查后,几乎每一个重要的诉讼进展,都清晰可见。这当然不是来源于“内部爆料”,而是来自司法机关的主动公开。在宣判再审结果的当天,最高法除邀请媒体旁听宣判过程,更主动通过自媒体发布消息,甚至在第一时间公开了案件判决书全文,引发法律圈的转载热潮。

这一切,都源于所有人都已真切地感受到,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是最好的判后释疑,公众对案件关注的目光应当被满足,而不应被回避。

司法公开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先行者”。在当前,审判流程公开、庭审过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已经成为自最高法而下各级人民法院的共识。“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司法公开不仅有利于当事人接近司法程序,更为人民群众监督司法运行提供了稳定的制度渠道。作为司法机关,只有抱持面对瑕疵不讳疾忌医的勇气,才能避免日后面临“刮骨疗毒”的痛楚。

聂树斌案至此,将渐渐尘埃落地。追寻此案一路走来,“正义可能迟到,但不会缺席”逐渐深入人心。

的确,这句格言给我们面对一时挫折,仍然不懈追求正义的勇气。但是,生命已逝。如果可能,多希望回到22年前,让这个风华正茂的男孩逃过时代的缺憾,沐浴法治的阳光。

然而历史无法假设。如何让潜在的“聂树斌”,不再出现,才是中国政法君更该思考的问题。今天,不仅该追求“正义”,更该追求“及时正义”乃至“即时正义”。因为,真正让聂树斌案的所有关注者释怀的,绝不只是这一起案件有了可堪告慰的结果,更是因为他们知道,在司法体制改革的持续推进下,政法君们秉持法治理念,正在迈向“天下无冤”的方向。

路漫漫其修远兮,惟持正以奋进。

以此告慰聂树斌。

(原标题为《 聂树斌再审终获无罪,谁是“幕后”主导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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