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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违停与评三好生挂钩,央媒刊文:显然是权力越界的乱作为

薛家明/检察日报
2016-12-07 09:41
来源:澎湃新闻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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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方将家长乱停车与三好学生评定挂钩毫无道理。但其背后的无奈,笔者能够体会。真正有责任疏导交通、查办违法停车家长的部门是交管部门。有关职能部门在督促学校整改的同时,应审视对学校的“责任摊派”。

检察日报12月7日消息,最近浙江杭州一位家长反映:他的孩子在杭州城西一所小学就读,学校在大门(面向西行路)南面的机动车道上画了一条横穿西行路的黄线,黄线内禁止学生家长停车,违反规定将扣除班级集体分,并影响学生的三好学生等考核评定。他觉得学校门口上下学的拥堵问题,杭州几乎每个学校都逃不掉,但是家长停车“违规”,板子不能打到孩子身上(12月6日《钱江晚报》)。

校方将家长乱停车与三好学生评定挂钩毫无道理。首先,三好学生的考核对象是学生,而不是家长。以家长的“劣迹”,考核学生的行为,让孩子承担家长违规停车的惩罚,孩子多冤啊。其次,学校只有协助交警维持交通秩序的义务,没有作出如何处理甚至处罚的权力。而学校对家长乱停车的行为,拿评比班级荣誉和学生荣誉的机会作惩处筹码,显然是权力越界的乱作为。

校方做得不对,但其背后的无奈,笔者能够体会。部分家长开车在学校门口乱停乱行,不仅影响正常的交通秩序,延误正常的通勤,更隐含着很多安全隐患,而一旦出现事故,不仅会威胁到学生及家长的安全,也让学校因未保护好学生而受到指责。但尴尬的是,学校协助疏导交通,仍是保护学生安全义务的一种衍生,既没有处罚权,也缺乏相应管制手段,对家长的违停往往只能劝导,对不听劝的家长也只能一声叹息。

真正有责任疏导交通、查办违法停车司机的部门是交管部门。学校门口交通拥堵了,学校固然可以帮助协调,但,更多的力气,应该放在学生身上,比如,在校内就违停危害在同学们中间组织开展讨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判断力提高后,通过学生规范和监督家长在校门口的违停行为,或许会有效果。而就校门口的拥堵状况,交管部门应积极到学校周边调研,研究合理的疏导方案,通过实时执法和处罚行为,改变目前拥堵不堪的现状。

学校做好内部教育工作,交管部门履行好外部执法监督职责,内外结合,专项治理,相信家长们都不愿意在自己孩子面前违法丢脸,违停行为会慢慢减少。

通过此事,笔者建议,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在督促学校整改的同时,也应依法审视学校的“权力清单”,不能硬性地推行“责任摊派”,要平衡好学校的管理权限与责任;同时,在督促交管部门依法履职同时,也多搭桥,为校方和学生搭建起交管部门向学生普及交通安全知识与法规的合作桥梁;还可以协调相关部门,在学校附近开辟临时停车场,优化交通环境。这些努力都比一纸命令要求学校整治交通环境更立竿见影,而更重要的是,这些作为都是在合法范围内的为民谋福的正当行为。

(原题为《违停与评三好生挂钩别再逼学校出此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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