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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鹿邑政法委调查记者采访遭打砸抢一事,法警大队长曾出手

微信公号“都市报道”
2016-12-08 10:32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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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以来,都市频道连续报道了鹿邑法院一案两判的事件:三年前,鹿邑县的闫先生打了一场官司,法院却出了两个不同的鸳鸯判决。三年了,法院都没有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随后,记者采访希望能弄清真相,遭到法院身穿警服工作人员的暴力阻拦!

新闻视频截图

12月6日,鹿邑县政法纪工委成立调查组,就“鸳鸯判决书”和抢夺记者摄像机暴力事件展开调查,并于12月7日公布了调查报告。调查报告中显示:调查组对审判法官张永乾行政记大过处分。对鹿邑县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孙现义诫勉谈话。

对于法院工作人员阻拦记者采访,并且抢夺记者摄像机和手机一事,调查报告也给出了处理意见。经过证实,在抢夺过程中造成摄像机器损坏、记者受伤的工作人员中,有一位是鹿邑县法院法警大队大队长。

针对出警民警乘坐法院无牌照警车离开现场、并且辱骂记者一事,调查报告也给出了处理意见。

那么,记者报警,出警民警为什么乘坐法院无牌警车离开呢? 12月7日上午,都市记者就此事采访了鹿邑县公安局卫真派出所负责人。虽然该负责人称自己不清楚当时的情况,但是摄像机记录下了出警民警和法院抢夺机器的工作人员有说有笑,不停辱骂记者的情形。

在鹿邑卫真派出所,记者还对鹿邑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抢夺损坏摄像机案件进行了了解。邑县公安局卫真派出所负责人说,抢夺机器属于治安案件。然而,根据法律规定,故意损坏公私财物,损失超过五千元以上的,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

目前,记者采访机器受损价值多大,还没有做出鉴定。 但根据处理报告,涉事保安已经被治安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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