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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人李小璐遭网络诈捐案宣判,被告人获刑三年九个月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
2016-12-08 17:12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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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上午,莆田市荔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备受关注的艺人李小璐被网络诈捐案,并通过微博直播。和荔城区检察院由检察长赵育生担任公诉人一样,荔城法院也由法院院长王诺担任审判长审理此案,同时邀请了部分人大、政协委员到场旁听。

今年3月26日,艺人李小璐收到一个微博名为“希望盼望宝贝康复”的网友的求助。该网友自称是一个两岁宝宝的妈妈,宝宝被诊断为神经母细胞瘤,唯一的希望就是去北京做移植治疗,但后期至少还需要几十万元费用。李小璐转发微博,并将1万元爱心款打入指定的账户。随后,在粉丝的提醒下,李小璐发现自己上当受骗,向警方报案。4月8日,莆田警方将犯罪嫌疑人郭某生(1986年出生,莆田市山亭镇人,租住在荔城区西天尾镇)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12月起,被告人郭某生在网络上看到四川德阳苗某儿子生病的情况和照片,在自己注册的新浪微博账号“希望盼望宝贝康复”上予以冒用,并编造自己孩子身患神经母细胞癌的虚假信息,还在微博上留下了自己使用“陈丽芳”名字注册的建行账号和支付宝账号,公开向网民求助。发布一段时间后,因关注度不高,郭某生于2016年3月26日向李小璐等人的微博留言求助,当日李小璐通过支付宝向“陈丽芳”的支付宝账号转账1万元并转发这条微博。郭某生还陆续收到杨某、姚某等人的捐款19986元。当发现李小璐识破其骗局后,郭某生删除微博,并将“陈丽芳”支付宝账号内的金额提现。

此外,在2015年5月至2016年4月,被告人郭某生经网络搜索获取了“魏明珠”“何志超”“王芳”“胡保明”等人的身份信息后,冒用上述四人的身份信息,加上其母亲的身份信息实名注册了5个支付宝账号,并设立了昵称为“佳乐加加油”“浩浩爸爸爱你”“绝不放弃——鸣宝”等多个微博账号,在这几个微博账号上虚构自己孩子患有白血病、癫痫病、过敏性哮喘病而且急需大笔治疗费用等事实,向网民发布求助信息,通过这几个支付宝账号共骗取网友捐款89867.13元。

被告人郭某生加上以“希望盼望宝贝康复”这一微博账号和“陈丽芳”支 付宝账号诈骗李小璐等人的29986元,共计诈骗所得119853.13元。

“考虑到最近利用网络求助的事件比较突出,特别是深圳罗一笑事件,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而且被告人郭某生诈骗的人数较多,涉及20多个省份,1000多人,这些人里有艺人,也有大学生,还有一些也是生活困难的人。所以我们决定通过微博直播这次对被告人郭某生的审判。”荔城区法院办公室主任姜磊磊介绍说。

在长达两个多小时的庭审后,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郭某生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罚款1万元,追缴非法所得11万余元。

(原题为《艺人李小璐被网络诈捐案宣判 莆田荔城法院微博直播庭审过程 被告人获刑三年九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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