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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今年办理野生动物资源案163起,野保新规有望明年出台

曹智/河北日报
2016-12-09 11:59
来源:澎湃新闻
绿政公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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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鸟类向南迁徙大潮在河北省已基本结束。为呵护这些小精灵,河北省在10月18日至11月30日开展严厉打击乱捕滥猎和非法经营鸟类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清网”专项行动。

保护迁徙鸟儿,如何让“清网”更彻底?

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鸟类行为

近日,笔者在唐山和天津交界附近的一片偏僻的芦苇丛里,偶尔仍可以看到残损的捕鸟网和架设捕鸟网的竹竿。

“这是我们已清理过的一张捕鸟网。”唐山市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荆信波介绍,捕鸟网一般长七八米,宽一米,两头分别由竹竿固定,网眼极细,常被布置在芦苇丛中。为了网住更多的鸟,捕鸟者还会散布电子诱捕器,它能发出类似鸟叫的声音。这种声音会让候鸟误以为有同类在此栖息,纷纷飞来,从而落入鸟网。

此前,志愿者在天津、唐山交界处发现了大片捕鸟网,引起了社会关注。“针对此事,国家林业局野保督查组、野保志愿者、唐山市林业执法人员经现场调查和询问当地百姓,最终确定捕鸟案发地是天津滨海物流加工区,该园区遍布高约2米的芦苇丛,人迹稀少。”唐山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省林业厅野保处处长管耀义介绍,省委省政府对鸟网事件高度重视,省林业厅紧急抽调精干力量,会同国家林业局组成联合督导组,深入唐山进行督导。同时,省林业厅紧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林业部门迅速行动起来,进一步加强对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加大执法打击力度。从10月18日至11月30日,全省开展了严厉打击乱捕滥猎和非法经营鸟类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清网”专项行动,对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等行为进行严打。

截至11月30日,今年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共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163起,其中刑事案件11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5人,处理违法行为人30人

打击“围网捕鸟”需增加巡查力量

地处国际上重要的东亚候鸟迁徙通道,河北省每年过境的迁徙鸟类多达300多种、数千万只,对于捕鸟网的清理每年都在进行。

“捕鸟网主要集中在沿海湿地,位置偏僻,交通不便,隐蔽性强,清理捕鸟网需要林业执法人员高密度、艰辛地走访巡护。”荆信波说。

由于“围网捕鸟”已形成了一个畸形的利益链条,即使在严打之下,高额的利润仍让一些人继续铤而走险。

能否从源头上禁止捕鸟网的生产?据了解,此前有些地方曾考虑过禁止生产鸟网,但这很难在法律上找到依据,因为很多网并不是专供捕鸟用的,比如渔网。而架起鸟网也不一定是为了捕鸟,比如也有农民在田地边上架起网用以防止农作物被鸟破坏,在鱼塘边上架网防止鱼苗被鸟吃。

据了解,当前河北省对于捕鸟者进行处置所依据的是1994年实施的《河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按照《条例》,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非国家或者非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有猎获物的,处以相当于猎获物价值五倍至八倍的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处以五十元至二千元的罚款

许多保护野生动物志愿者表示,对于动辄收入几千元的捕鸟者来说,这种打击力度不足以起到震慑作用。同时,由于林业执法人数有限,监管以及巡查难度大也造成了部分地区捕鸟行为的猖獗。

加强制度、法制建设,多部门协作,彻底清除利益链条

近日,天津市公安局、北京市公安局清河分局、唐山市森林公安局等10个部门,在天津召开京津冀边界地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协调会。会上,三地建立起“京津冀边界地区野生动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为建立保护野生动物长效机制奠定了基础。

“有了联席会议制度,三地将加强联合执法和信息沟通,可有效对边界地区的候鸟进行保护。”唐山市森林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针对候鸟保护的法制建设也在加快。

今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其中第24条明确禁止使用网捕等方法猎捕野生动物,第32条还规定了禁止野生动物的网络交易平台、商品交易市场。新法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明年下半年,河北省新版的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有望出台,对设网捕鸟者的打击将进一步加大,这对于野生动物的保护来说又将前进一步。”管耀义表示。

“也希望广大市民保护野生动物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不要吃野生鸟类。”荆信波说。

“我们将积极发挥志愿者、民间团体的作用共同加强对候鸟的保护,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保护信息源等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对乱捕候鸟等违法行为及早发现、阻止。同时,也将联合多个部门协作,严查运输、贩卖等环节,把威胁候鸟迁徙安全的利益链条彻底清除。”管耀义表示。

(原文题为《河北:彻底“清网”,保护迁徙鸟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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