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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两年来追回外逃人员2442人,追赃85.42亿

中纪委官网
2016-12-09 12:15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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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11月,今年‘天网’行动共从7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908人,其中外逃国家工作人员122人,追回赃款23.12亿元,‘百名红通人员’19人。”12月9日,第13个“国际反腐败日”到来之际,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中央纪委国际合作局局长刘建超接受采访时表示,“中国正在以自身追逃追赃的实践引领国际反腐败执法合作。”

2016年,我国的反腐败国际合作深入推进,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果,杭州G20峰会通过《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原则》《二十国集团2017-2018年反腐败行动计划》、在华设立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天网2016”启动,包括杨秀珠、闫永明在内的19名“百名红通人员”归案,新增外逃人员人数进一步下降……

追逃决心坚不可摧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反腐败国际合作,多次对加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为追逃追赃工作的深入开展指明方向。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2014年以来,我国设立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先后开展“天网2015”“天网2016”专项行动,从7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2442人,其中国家工作人员397人,“百名红通人员”37人,追赃金额85.42亿元。

沉甸甸的成绩单对外逃腐败分子形成了强有力震慑,也向国际社会彰显了中国反腐败的坚定决心。俄罗斯《独立报》发表评论称,中国的“打虎”行动不会“虎头蛇尾”,相反,它将成为中国一个长期的行动计划,以达到让官员们“不敢贪”的目的。

“现在,我和外国同行提到‘老虎苍蝇一起打’,不用再作过多解释,它已经成为国际反腐败领域中大家都明白的语言,这说明我们的理念、措施和实践逐渐被国际社会认识、理解和接受。”刘建超说。

G20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师范大学刑事科学研究院教授黄风表示,近年来中国推进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不仅解决自身问题,也成为国际社会的典范,“腐败分子外逃和腐败资产外流是所有国家都要面临的严峻问题,一些国家专门来学习我们的工作举措和经验。”

追逃机制更加完善

11月7日,距离杨秀珠归案还有大约一周的时间,中央追逃办各成员单位及浙江省追逃办的同志正紧急召开协调会议,讨论杨秀珠归案前的准备工作。时值北方的初冬,屋内关于任务分工、细节把控、注意事项的讨论却热火朝天。正是在中央追逃办的统筹协调和科学指挥下,一个个外逃贪官相继归案。

中央追逃办是一个什么样的机构?

2014年,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设立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包含中央纪委、最高法、最高检、外交部、公安部、安全部、司法部、人民银行等8家成员单位。成员单位既各司其职、肩负起自身的责任,又发挥各自的优势、渠道和手段协同作战。

“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不仅中央有力度,省市一级也在发力。”黄风说。据了解,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均已建立省级追逃办,一个纵横交错的立体化格局已经形成,逐渐释放制度优势。

中央纪委驻中国社科院纪检组副组长高波认为,“中央追逃办和省级追逃办的成立,改变了过去缺乏执行力和协调力的被动局面,我们对外沟通协调的效率、对内执行政策的能力焕然一新。”

为全面掌握外逃贪官的信息,中央追逃办编织了内外两张信息收集网,制定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外逃信息统计报告制度,从中央到县一级层层建立外逃人员数据库,及时更新、动态管理。同时,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设立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举报平台,接受海内外公众对外逃贪官的举报线索,为开展追逃追赃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追逃追赃是一个综合工程,随着体制机制日益完善、队伍得到锻炼、手段更加丰富,我国的追逃追赃能力不断增强。”刘建超说。

追逃防逃步步深入

11月12日,“百名红通人员”闫永明从新西兰回国投案自首。中新两国执法部门就缉捕闫永明、追缴其违法所得一直进行密切合作。在法律威慑和政策感召下,闫永明最终选择认罪,退还巨额赃款,缴纳巨额罚金并回国投案自首,对闫追逃追赃工作实现了“人赃俱获、罪罚兼备”的目标。

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拉开序幕之初,就始终坚持两条腿走路,追逃和追赃同步进行。据中央纪委国际合作局追逃追赃处负责人介绍,“对于转移至境外的腐败资产,我们同有关国家开展合作,通过双边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引渡条约或境外民事诉讼等方式进行追赃。”

“未雨绸缪”胜过“亡羊补牢”。在追逃追赃的同时,不断加大防逃力度。国外编织追逃“天网”,国内筑牢防逃堤坝。2015年首次实现追回人数超过新增外逃人数,2016年新增外逃人数进一步下降。这不仅源于追逃追赃取得的丰硕成果,让企图外逃的腐败分子放弃幻想,也得益于防逃工作扎实开展。

2015年天网行动拉开序幕,五个子行动之一的“清理违规证照”就是为了卸掉企图外逃人员的臂膀,做到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天网2016”行动明确提出,人民银行会同公安部开展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向境外转移赃款专项行动,中央组织部、外交部、公安部和中央纪委机关开展出国(境)证照违规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防止一个外逃,在某种程度上就是追回一个,所以要不断加大防逃力度。”刘建超表示。

追逃合作不断加强

细数已归案的37位“百名红通人员”名单,不难发现,2016年从美、加、澳、新等西方发达国家追回来的外逃人员,相较于2015年有明显提升。这固然是由于逃往美、加、澳、新等国的人员比例大,但同时也彰显出双边反腐败合作平台的渠道作用。

2005年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JLG)反腐败工作组成立以来,中美反腐败和执法部门进行了富有成效的交流与合作。中美之间共同确定的五起个案,即杨秀珠、王国强、黄玉荣、乔建军和“二许”(许超凡和许国俊)案均有不同程度的突破。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也将反腐败议题纳入其中。

中国和加拿大之间建立中加司法执法合作磋商机制。今年以来,“百名红通人员”常征、巴连孝、曾子恒、蒋谦等先后从加拿大归案。9月,双方在磋商框架下签署《关于分享和返还被追缴资产的协定》,为跨境追赃搭建了合作机制。

中国和澳大利亚签订刑事司法协助约定,并已经签署引渡条约。中国与新西兰之间在重点个案上开展良好合作。“百名红通人员”闫永明从新西兰回国投案自首。

“反腐败追逃追赃国际合作中,我们同有关国家在机制建设和个案合作中,取得的追逃追赃成果成为今后可以援引的重要案例,对与其他国家开展合作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刘建超说。

反腐败国际合作的中国声音越来越宏亮、中国故事越来越精彩。从2014年北京APEC峰会通过《北京反腐败宣言》,到2016年G20杭州峰会通过《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原则》《二十国集团2017-2018年反腐败行动计划》,在华设立G20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从2016年组织32个代表团出访43个国家和地区、接待35个外国代表团组和4个国际组织来访,到签署和续签6个双边反腐败合作谅解备忘录、13次为54国1个国际组织来访团组专题介绍中国反腐败工作,中国的主张越来越被国际社会倾听,拒绝腐败分子入境、追缴和归还腐败资产越来越成为国际反腐败合作的重要议题。

成果不断扩大,但追逃追赃依然任重道远,面临着诸多难点和障碍。我们同有关国家法律制度和体系存在显著差异,与有的国家尚未签订引渡条约,在客观上影响了追逃追赃的效率。与此同时很多外逃人员潜逃时间长,增加了追逃追赃的难度。

“不管跑多远,跑多久,不管有多难,我们追逃者的脚步始终不会停息,将始终以蚂蚁啃骨头的韧劲,毫不松懈、持之以恒地将追逃追赃工作不断向前推进。”刘建超强调。 

(原题为《追逃追赃是中国为反腐败国际合作作出的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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