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专家:发射干扰弹说明日本F15处于被动状态,被我战机咬尾

央视新闻客户端
2016-12-11 15:33
来源:澎湃新闻
澎湃防务 >
字号

12月10日晚,中国国防部罕见地对外主动发布消息,日本自卫队2架F-15战斗机对中方飞机实施近距离干扰并发射干扰弹,危害中方飞机和人员安全。

12月10日,在琉球那霸基地举行2016年度航空祭(开放日)活动上,本来没有飞行表演的上午突然有两架次F-15J挂了实弹紧急起飞,后来陆续紧急起飞4个批次8架F-15J战斗机,期间还有一架编号为34-3452的E-2C预警机紧急起飞。  本文图片均为央视新闻客户端 图

国防部:严重关切日军机干扰中国正常训练

国防部新闻发言人杨宇军昨天表示,12月10日上午,中国空军飞机经宫古海峡空域赴西太平洋进行例行性远海训练,日本自卫队出动1批2架F-15战斗机,对中方飞机实施近距离干扰并发射干扰弹,危害中方飞机和人员安全。中方飞行员迅即采取必要应对措施,并继续开展相关训练。

宫古海峡是公认的国际航道,中国空军此次远海训练是年度计划内的例行性安排,不针对任何特定国家和目标,符合相关国际法和国际实践。

日本军机的行为是危险的、不专业的,破坏了国际法赋予的航行和飞越自由。中方对此表示严重关切并提出严正交涉。

需要指出的是,近年来日本舰机的多次干扰活动极易导致误解误判,引发海空摩擦甚至冲突。我们敦促日方从维护地区稳定和中日关系大局出发,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海空安全问题。

专家:发射干扰弹说明日本处于被动状态,被我战机咬尾

空军专家傅前哨表示,这明显是日本航空自卫队在我军经国际航道进行正常训练时候对我军实施近距离干扰,对我编队造成干扰。在这种情况,我方飞行员采取机动,并占据有利阵位。“发射干扰弹说明日本F-15处于被动状态,被我战机咬尾,被迫发射干扰弹逃逸。”

傅前哨介绍,干扰弹是用于保护自己的。一般干扰弹有两种:一种是红外干扰弹,用来诱骗敌方红外制导武器脱离真目标;一种是箔条干扰弹,用于干扰雷达制导。

这也是今年中日战机第二次发生空中近距离干扰事件。今年6月17日,中国军队两架苏—30战斗机在东海防空识别区例行性巡航。日两架F—15战机高速逼近挑衅,甚至开启火控雷达对我照射。我军机果断应对,采取战术机动等措施,日机投放红外干扰弹后逃逸。

事发后日本方面大肆渲染称,“中国军机开始配合海上的动作”,采取“极具挑衅性的行为”。基于这个原因,日本战机才采取自我防御装置,发射干扰的热焰弹。

空军专家傅前哨表示,开启火控雷达的行径更恶劣,挑衅更为严重。在这种情况下我急做出反应,机动,压制日本战机,迫使其发射干扰弹。“这也说明中国飞行员在对峙中掌握主动权。首先,无论是苏-30还是歼-11的飞机性能都要高于F-15;另外中国飞行员技术水平也要高于日本飞行员,才能在近距离的胶着中占据优势。”

日本网民拍到的日本F-15战机挂弹起飞拦截我军战机画面。

专家:日方明知故犯

南海研究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石亮表示,宫古海峡是琉球群岛的主岛冲绳岛和宫古岛之间的一条海上航道,海峡非常宽,是台湾海峡的2倍,从法律性质上讲宫古海峡是非领海海峡,按照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包括军用舰机在内的各国船舶和飞机在宫古海峡都享有适用于公海及其上空的航行和飞越自由。因此,中国军机穿越宫古海峡上空从国际法的角度讲是完全合法的,日本军机的干扰行为严重妨碍了包括中国在内的国际社会的航行自由。

我军各型战机前出西太平洋远海训练(资料图)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方面对军机穿越宫古海峡赴西太平洋海域进行远海训练一直是公开透明的。”石亮称,就在上个月的国防部例行记者会上,在回应媒体关于解放军空军军机飞越巴士海峡和宫古海峡远海训练的提问时,国防部发言人杨宇军表示,训练是中国军队年度计划内的例行性安排,今后还将继续组织此类训练。因此,日本方面当然知道中国军机将开展例行性的训练,不排除日方一直在蹲守监视相关海域的空域情况,伺机对中方正常训练的舰机干扰破坏,这种明知故犯的行为加深了日方的恶意。

长期以来,日本在钓鱼岛附近海空域,以及进出西太平洋的国际航道上对我舰机实施跟踪监视,并主动对外炒作发布虚假消息,挑动舆论渲染中国威胁论。此次,中方一反常态主动对外发布消息,旨在中日海空摩擦事件中掌握主动权,先发制人,对外澄清事实,而不是一再被动回应。

(原题为《日本战机对我军机发射干扰弹拦路?原来是被我战机咬尾》)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