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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博士的脑洞|为何股市妖精多,到底应该怎么打

万喆(特约评论员)
2016-12-13 10:17
来源:澎湃新闻
牛市点线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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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发生很多事。有时候,一件事虽然热,但没有观后效,不知其然;一件事再热,但没有观前事,不知其所以然。如此,便不能知其理而前瞻,更无法顺其义而后顾了。

《莺莺传》说:“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于人。”

有人说,股市里有很多妖精。这一点我是赞成的。

而且,这一点我实在是不能太赞成了。妖们浪,妖们浪里个浪,妖们还浪打浪,弄得市场天天惊涛拍岸,樯橹日日灰飞烟灭。

而且,这一点没有人能够不赞成。即使是妖精自己,也不免常常因被别的妖精骚扰和困扰,常常也要喊苦喊冤叫打叫杀。

妖,捉妖,妖喊捉妖。“人”的存在就尴尬了。

宝能被查,几多欢喜几多愁。谈资本市场公平性的有之,谈资本性不公平市场的有之,谈政府官员该大胆放言的有之,谈不该政府官员大胆放言的有之,谈企业家精神的有之,谈企业家没精神的有之。正喧嚣,宝能出来说:“我放弃对格力的动手动脚。”

市场只剩下沉思。因为唯有如此能够掩饰自己的尴尬。就好像是那种,我猜中了开头,却没有猜中结局,或者我猜中了结局,却没有猜中局中有局,或者,我猜中了局局相连环环相套,但你好像在局中,又好像在局外,好像举重若轻,又好像举轻若重,仿佛是拿出倚天剑屠龙刀来要砍大椎刺百汇,到底是有没有戳中痛点却不太清楚。

诺大经济体,偌大资本市场,有“妖”不奇怪。只是,哪里的妖,妖了谁的身,又妖了谁的人?

《资治通鉴》说:凡物反常皆为妖。

搅动资本市场,一笑倾城一泪倾国;搅动公司治理,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当然反常了!

可是,宝能不是第一次举牌。宝能与深圳振业集团的关系到底是“狙击”与“被狙击”还是唱“双簧”,曾经是个问题。

宝能不是第一次长驱直入。宝能对南玻,高层全体辞职。

宝能不是第一次引发争议。 “万宝之争”在社会参与比率、参与热情和参与程度上都堪称冠绝一时。

宝能也不是第一个或唯一一个举牌、长驱直入和引发争议的保险业公司。

还是万科,与宝能胶着之际,恒大横空出世。恒大举过的牌也非常不少,不过总体而言,还是较为集中在房地产行业。

有比它们举牌历史更悠久,举牌范围更宽广的。

8月,安邦系二季度继续增持金融街约3.21%,合计持股比例达到29.98%,距第一大股东31.18%的持股比例仅一步之遥。它还是民生银行的第一大股东,金地集团、大商股份、欧亚集团、同仁堂的第二大股东。它也持有 “万科A”,并持有金风科技、保利地产、石化机械、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

但安邦也不是个例。

阳光系通过举牌,已超过伊利股份董事长成为第三大股东。生命系举牌上市公司数量较少但获得较高的持股比例。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至于万能险,似乎不是哪一家的独门秘籍,也不是没被人仔细打量过。

只是,今年下半年起,中央经济工作的重点似渐渐向防范系统系风险转移。10月28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指出,“注重抑制资产泡沫和防范经济金融风险”。

当保险资金流动的规模、速率和频率都不断加大,监管层产生了恐慌。

“稳”字当头,政教之象摆在这儿。

好吧,反常不反常,要看大背景。

元稹说:“种花有颜色,异色即为妖。”

有人说,这是个百花齐放的世界,赤橙黄绿青蓝紫,论谁为异色,根据何在?

有根据的。

11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正式发布。这份在8月底经中央全面深改小组第27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重头文件,在新华社通稿之后,足足等了两个多月,才公布全文。

《意见》中特别强调 “公私财产权平等保护”这一点,大多数人的理解都着重在私有财产权的保护上。这种理解固然不错,所谓“有恒产者有恒心”,尤其是“利用公权力侵害私有产权、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民营企业财产等现象时有发生”,确实强调了对于私有财产权保护的必要性。但与此同时,这句话中也非常清晰的指出了保护“公有财产权”的重要程度。如果说2004年“私有财产权不受侵犯”入宪是个关于私产保护的里程碑,那么如今的这份《意见》,其实用微妙而坚决的手法,表明了当前经济发展阶段和体制机制下,对于产权概念及改革路径的一种界定。

基于此,有些解读认为过去一些在公有和私有产权上产生的纠纷甚至刑事案件可以“翻案”,或者理解并不正确。这恐怕还是用自己愿意的方式去理解别人的意图。

公有财产权,也是财产权,和私有财产权一样受到保护。《意见》也说了,国有产权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

你可以举牌,也可以长驱直入,但要看看对谁。

百花齐放是一回事,但你要是触碰底线。异色,是妖。

因此,姚老板出来首先讲,让我们的人归队,让格力的归格力。格力在宝能系酣战中不是下注最大的、不是战况最轰动的、不是结果最惨痛的,但是,它是国企。

云势正横壑,江流初满槽。

异色不异色,要看形势。

《左传》说:“地反物为妖。”杜预注:“群物失性。”

监管层的顾虑不无道理。国有资产的流失也不可小觑。

然而,保险有钱,你让这些钱去哪儿呢?

2016年上半年保费收入继续保持高增长,1月到7月寿险业务保费收入12661.38亿元,同比增长41.65%。从资产端看,举牌是“资产荒”下保险公司资产配置的最优策略。而且,保险资产大类配置难道不也关系到我国金融市场的有效性与稳定性?

重点是,钱去哪儿,难道只是主观选择?

从保险业的举牌历史看,较早时期,其主要目标为提升账户收益。但逐渐,由于市场和公司治理自身的缺陷,这才使整体格局发生了变化。

问题是,保险不举牌不希图获得公司控制权,就没人这么做吗?

别人也会。上海宝银创赢多次举牌新华百货就是一例。先通过举牌获得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然后再提议成立私募基金公司、收购其他小型公司或者网络销售平台、罢免相应高管的方式来完成举牌。不是保险的发明,也不是保险的专利。

当然,说资本冲垮了实体经济。这是资金的错吗?

今年因卖掉两套学区房而摘掉ST帽子而被传为“佳话”的,并不是受外来者的影响吧?

况且,就算是没有“野蛮人”或者“陌生人”,“熟人”或者“自己人”就不玩资本了吗?

永大集团股价从23至102,7次减持套现近70亿。堪称神奇,但不孤独。今年下半年以来,沪深两市被重要股东累计减持1500多亿元。最近一个月,已有超过40家上市公司大股东或高管发布未来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上市公司借发布高送转方案、股价冲高之际,大股东减持套现、为再融资铺路、顺道扩大股本的情况越来越多,而公司高管及其亲属才是主力吧?

宏观与货币的大势的确推波助澜让问题愈加明显。但这其中最大的漏洞,难道不是信息欺诈和内幕交易的横行?这背后的根本问题,难道不是内部人控制和公司治理的混乱?

人无衅焉,妖不自作。

失性不失性,难道不要看看原因?

《阅微草堂笔记》说:“凡物岁久则为妖。”

当所谓的“万宝大战”如火如荼之时,我就建议过,大家抛开名人效应,看背后逻辑,上市国企将会面临巨大挑战。拒绝市场挑战,则会面临内部控制或失控以及资本市场丧失吸引力的结果。

一语成谶。

而且,有了这样的浑水环境,许多曾经有国资背景或者根本没有国资背景的企业,都可以用相似的理由和方法拒绝正常的市场规律。并使许多违法违规的利益相关方从中获取暴利。徐翔那件飘逸的白大褂犹在眼前,他那更加飘逸的白手套,虽然看不见,却不是凭空而生的。

目前从公开资料看来,格力是正宗国企,而董明珠是标准职业经理人;王石是万科创始人,起家依靠国企,现在仍有着国企作为最大股东;曾南是南玻创始人,国企总体而言作为了企业成长的背景,如今已经几乎完全淡化。

曾南或相对而言是最为市场化的领导者,最接近民营企业家,王石其次,董明珠与二者完全不同。

如果把历史原因等都算在内,曾南和王石或更应获得自己相应的股权。

但事实是,个人持股董明珠最多,企业受保护格力最多,万科与王石其次,南玻与曾南被血洗。

作为企业家,他们都有过人之处。理应得到各自该得的。但是,将各种产权、各种历史、各种机制混为一谈,将自己比作自己并不相似的其它人,只要获得舆论话语权就可以宣判利益分割,结果是市场、企业和企业家都并没有受到应有的保护,也没有获得应得的利益。

最可怕的是,要叫人羡慕妖,人也能成妖。

得人精气多,亦能为妖。        

岁久不岁久,不能装看不见啊。

后记

《汉书•五行志》说:“凡草物之类谓之妖,妖犹夭胎,言尚微也。”

宝能出来认错。也好。但对于这个市场而言,真的够了吗?

曾国藩说:“才多于人谓之妖。”

乔布斯很妖,但既然想让自己的智慧发扬光大,就要忍受引入资本的帮助带来的反噬,而若想多拿控制权,就必须靠自己更高一筹不可替代的实力;杰克韦尔奇很妖,但不可能雀占鸠巢把GE占为己有,作为职业经理人的成功也带来相应的收益、名声和地位;巴菲特很妖,但举牌归举牌,投资收益公司运营一个都不受影响。

妖?请!但成孽成灾?不行。市场有市场的秩序,企业有企业的规范,个人有个人的操守。这才能形成良性竞争。

捉妖?好!但要捉真妖,要除真孽,才能阻真灾。妖是什么?妖由人兴也。不承认妖都是人,那是不懂妖。不承认人都有妖性,那是不懂人性。不承认不懂人性和妖性就想捉妖,那是不懂自己。捉妖固然好,但重要的是建立一个让人觉得比妖活得好的环境,让人性闪光的时候,人觉得自豪。重要的是清清楚楚划下道儿来,给一个充分发挥的空间,却又建设完整的无法侵占掠夺破坏别人利益和市场公平的轨道。

《风俗通义》说:“心固于金石,妖至而不惧。”

此之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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