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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义马刑警被指错抓女子致其受伤,回应:正处理赔偿事宜

澎湃新闻记者 周宽玮 实习生 王亚辉
2016-12-15 16:30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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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河南三门峡义马市王萍(化名)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反映,去年3月26日,她在义马市一小区内被义马市公安局刑侦队民警“错抓”,导致手指肌腱断裂和胳膊旧伤复发,三次手术花费4万元,但义马市公安局给出2万元补偿后便无下文。2016年12月14日,义马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有关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表示,目前对于王萍的赔偿事宜正在处理中,但未正面回应警方是否错抓了王萍。

据王萍称,2015年3月26号,有人打电话称看到她发布的求租房信息并要求看房,遂约定与对方在义马市祥和小区北门见面。见面后王萍准备驱车离开时,两名男子突然拉住她的车门,抢夺其钥匙和手机,王萍呵斥对方称要报警,男子称他们就是警察。

“因为他们当时并未出示警(官)证,我试图反抗。胳膊和手被弄得很疼。”王萍称,随后多辆警车开来并将他带到了派出所,民警在详细询问了她的个人信息之后,才发现“抓错人”了。

不过,对于当时民警要抓何人,为何会错抓她,王萍称其询问义马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对方一直不予告知。

王萍称,被抓的时候她明确告知民警“自己胳膊有旧伤”,民警还是将她反铐了起来,而这一动作导致其手指肌腱断裂,原来受伤的胳膊须重新做手术。

当事人提供的诊断证明

2015年4月1日,河南三门峡义马市义煤总医院出具的病例诊断意见显示,王萍右手第四指指长屈肌肌腱断裂,“左尺骨骨折术后”。王萍称,在义马市义煤总医院治疗不见效果后,她转到洛阳的医院治疗。2015年5月15日,河南洛阳正骨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显示,王萍右手指屈指生肌腱损伤,左前臂骨折术后旋转受限。

当事人提供的诊断证明

王萍向澎湃新闻表示,被“错抓”受伤后,她住了三次医院,第一次手指肌腱断,第二次胳膊钢板重放,第三次取钢板,总花费超过4万元。她称,从去年4月第一次住院到今年10月,义马市公安局分两次共赔偿其2万元,但对于后续的医疗费用赔偿至今未做回应。

王萍提供的住院单收据显示,2015年4月11日到5月15日,王萍在洛阳正骨医院住院期间花费金额为15000元,主要包括手术费用和其他医药、护理费。2015年5月15日到6月2日,王萍在义马市人民医院进行钢板重放手术,花费了近13000,因为还请洛阳的专家进行手术,另给了专家5000元(无收据)。今年10月份,王萍在义马市人民医院进行取钢板手术,花费4000元。王萍说三次住院加上这中间的各种开销,总花费超过4万元。

澎湃新闻就王萍反映被错抓致伤以及相关赔偿问题采访义马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有关负责人,对方未正面回应警方是否错抓王萍并致其受伤,也未回应王萍称警方给她2万元补偿的说法,但表示对于王萍的赔偿事宜正在处理中,具体情况不便透露。

云南华恒律师事务所曾维昶律师对此表示,公安机关在侦办刑事案件或行政案件中错抓致人受伤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王萍表示,如果其后续治疗费无法谈妥,她可能考虑申请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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