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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系统自查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任职回避问题:164人被纠正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2016-12-26 17:01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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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6年7月2日至9月2日,中央第十三巡视组对税务总局党组进行了巡视。10月11日,中央巡视组向税务总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切实增强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税务总局党组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贯穿巡视整改全过程,充分落实在巡视整改工作的各个方面。通过深入学习,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方向,形成了坚决主动、全力以赴抓好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进一步增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的自觉性和坚定性。10月11日中央第十三巡视组反馈意见后,税务总局党组切实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中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研究落实王岐山同志有关指示精神及巡视反馈意见,部署专项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全力落实巡视整改任务。10月28日,税务总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抓好专项巡视整改,将学习贯彻的成效体现在巡视整改成果上。

(二)进一步增强担当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通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税务总局党组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推进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是各级税务机关党组的责任所在、使命所系,是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必须发挥表率作用,坚持常抓不懈,必须坚守纪律、严守规矩,必须把承担整改主体责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化,自觉为党担责、为党尽责。11月7-11日,税务总局党组举办了税务系统司局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对进一步抓好巡视整改进行再动员、再督促,强调既要改问题,又要建制度,更要形成思想自觉,要求各司局、各省税务局“一把手”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具体行动,确保巡视整改任务全面落实到位。

(三)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通过接受专项巡视,严格对照检查,税务总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坚持党的领导是政治巡视的根本目的,必须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领导,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更好地发挥税收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作用,并把巡视整改作为强大动力,在更加有力地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中,推进税收改革发展。结合巡视整改,税务总局着力强化税收风险管理,严厉打击税收违法行为,有力促进了堵漏增收,增加了税收收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同时,用主动接受巡视和全面整改凝聚起来的精气神,持续推进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各项重大税收改革,增强纳税人获得感。在此基础上,明确要求将巡视整改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与深入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紧密结合,充分运用好巡视整改成果,推进税收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进一步增强聚焦问题严改实改真改深改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通过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发现了问题,就要解决、要处理。巡视效果好不好、震慑作用强不强关键看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税务总局党组深刻认识到,抓好巡视整改,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是向党中央看齐、严守纪律规矩的具体行动,是税务系统各级党组织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难得契机,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担当,把思想统一到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上来,深刻领会,坚决贯彻,积极整改,切实把这次专项巡视的反馈问题和意见要求转化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在巡视反馈情况后,税务总局党组明确表态,对巡视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并将前期自查自改、边巡边改中正在整改和尚未完成的问题全部纳入进来,对已整改事项进行“回头看”,扎扎实实开展全面整改。

二、认真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税务总局党组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意识,将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条条必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见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巡视整改工作由税务总局党组负总责,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为整改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各负其责,抓好自身整改和分管司局整改。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立纪检、党建、人事、业务四个工作组,具体抓好整改落实。明确各司局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整改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牵头,将所有整改任务落实到岗、责任到人。各司局分别确定1名司级干部和1名处级干部为联络员,与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工作对接。巡视整改期间,共召开19次党组会议、5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2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及时部署推进,打好整改攻坚战。

(二)加强统筹推进。制发《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组落实中央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及清单,共涵盖3个方面7大类22项问题和50项整改任务、70条具体整改措施,逐一明确了整改责任和时限,形成详细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时,注重整改具体问题和建立制度机制相结合,既立足于立行立改、早见成效,又着眼于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所列整改措施中新建或修订完善相关制度25项。统筹把握整改进度,除情况复杂、需上级部门或外部门协同解决的整改措施外,其余66项具体整改措施在12月2日前完成,并将整改进度细化为10月28日、11月11日和12月2日三个分阶段完成节点,统筹把握整改节奏,加快整改进度,力求每个阶段都有一批整改成果,以严而有序的过程控制确保整改任务按时优质完成。

(三)加强督促落实。把巡视反馈的每一个问题和每一条意见都作为“必答题”,逐项盯紧抓牢,并切实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导和跟踪问效。建立每周协调、提醒和通报制度,坚持每周汇总进展情况,结合整改计划和存在的问题,提前向责任单位发出工作提醒,督促责任单位抓早抓细整改,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11月16日,税务总局党组召开巡视整改重点工作推进会议,严格要求对表推进、对账销号,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编发巡视整改工作简报,及时反映整改进展情况,对好做法进行推介。编发巡视整改工作情况通报,对整改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批评,责成各责任单位抓紧抓实整改。建立对账销号制度,在巡视整改清单的基础上制定工作台账,严格审核把关,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将巡视整改全面纳入绩效考核和督查督办,加强过程跟踪,倒逼整改落实。

三、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坚决有力的行动抓好巡视反馈问题和意见的整改落实

税务总局党组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在条条必整改、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全力以赴确保巡视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截至目前,对中央巡视组反馈的22个问题,税务总局党组通过制定70项具体整改措施,已全部整改到位(其中4项中长期整改措施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一)对“‘四个意识’不够强,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情况

税务总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有效发挥党组把握方向、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坚持和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领导。

1.强化党组对中央精神的学习贯彻。制定税务总局党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工作制度,完善对中央重要会议和文件传达学习、研究落实、上报专报、督促落实的闭环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党组学习贯彻中央精神的水平和能力,确保党组更加扎实深入地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

2.强化党组自身建设。税务总局党组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采取个人自学、专家辅导、讲党课、专题学习研讨等多种方式,更加全面、系统地学习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持班子成员之间交心谈心制度,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坦诚开展交心谈心,经常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针对一位原党组成员严重违纪问题,税务总局党组深刻反思,并在税务系统党员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最大程度消除不良影响。修订《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促进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规范化、常态化。党组成员带头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采取多种方式听取干部群众意见,主动接受监督。

3.强化党组科学民主决策。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落实《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工作规则》,提高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增强党组决策的科学性。制定《税务总局会议议题及文件报送局领导制度》,保证班子成员会前充分准备,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制定《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审议财务管理事项目录清单》,进一步明确应提交党组会审议的事项范围,研究审议2016年基建维修改造项目等财务问题。

4.强化党组对税务系统的政治领导。针对税务系统战线长、队伍大的实际,制定《关于构建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的实施意见》,确立“条主动、块为主,两结合、互为补,抓党建、带队伍”的工作主线,坚持既抓税务总局机关又抓税务系统,既抓紧国税局又抓好地税局,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把好政治方向、政治原则。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规则》,加强对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的组织领导。制定《关于建立“条主动 块为主”工作机制 推进国税系统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垂直管理和地方管理两个优势,用好两种资源,形成税务系统与地方党委抓党建工作优势互补、共管共治的格局,在破解国税系统党建工作“两边管、两难管”问题上进行了有益探索。

(二)对“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

税务总局党组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进一步加强对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税收工作重大改革的部署推进,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税务系统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1.落实中央有关税收工作的重大改革。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召开专题推进会议,总结落实改革措施情况,部署下一步工作;建立序时推进、督察考核制度,开展实地督察、交叉督察和自查督察,督促进展慢的单位限时整改;推进跨区域稽查和督察内审组织体系改革;制发落实改革措施的110个文件,涵盖96项改革任务的70项,已完成到2020年全部改革任务的73%,使纳税服务、税收征管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推进“放管服”改革,开展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回头看”,解决行政许可行为不规范等问题。编制《税务总局权力和责任清单》,列明行政权责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等,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职能体系;取消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简化流程,缩短时间,精简报表资料;制定《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版)》,进一步实现办税一个标准、征管一个流程、服务一把尺子。

2.落实服务国家发展战略的税收举措。对京津冀范围内和长江经济带12省(市)内办理迁移的纳税人,实现资质互认、信息共享,并拓展至所有异地经营纳税人,促进企业合理流动。建立分国别税收信息研究机制,覆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95个“走出去”企业重点投资国家,为纳税人提供境外涉税服务。完成与罗马尼亚、柬埔寨、巴基斯坦的税收协定谈签工作。建成12366上海(国际)纳税服务中心,开通中国国际税收服务热线,为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提供税收咨询服务。分析总结2016年前三季度税收情况,预测第四季度和2017年经济税收形势,从税收变化透视经济运行、政策效应、税源监控、执法风险等方面,不断推出系列分析报告。加大金税工程建设力度,金税三期工程在2016年10月实现全国税务系统全面上线并平稳运行,实现全国税务应用系统统一和税收征管数据集中,为税收服务国家治理提供了强有力的信息化支撑。制发《关于贯彻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加强薄弱环节整改工作的通知》,对税务系统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情况进行督查,确保企业应享尽享。

3.落实依法治税各项任务。制发《“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公告,进一步约束税务机关权力、保护纳税人权利。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有关部委做好相关税种立法工作,提出立法建议。加快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工作。专门下发通报,重申依法征税、严禁收“过头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对违规收“过头税”问题“零容忍”,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三)对“机关党建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情况

税务总局党组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镜子,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健全基层党组织,严肃党内组织生活,规范党员教育管理,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引导党员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

1.抓好党建工作与税收工作有机融合。结合制定2017年5.0版绩效考评指标,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完善党建工作考评指标体系,加大党建工作考核力度,提高党建工作指标考评分值权重,督促各级税务机关进一步增强“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意识,推动党建工作与税收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组织开展税务系统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检查,总结推广基层党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查找出党建与税收工作结合不紧密、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坚强有力、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实效性不够强等方面的问题,向全系统发出通报,提出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领导、强化基层党建工作、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党建与税收业务工作结合推进等具体要求,促进以党建带队伍促工作。把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作为税务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方面,为税务总局机关党委充实5名专职党务干部,督促各级税务机关配齐配强党务干部。

2.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分别制发税务总局机关和税务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两个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入学习领会,把握精神实质,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制定《税务系统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指导基层党组织规范支部换届、“三会一课”、党员评议等工作。组织开展上挂、下派、借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专项治理,全系统3926名党员按照规定转接了组织关系。建立税务总局机关党员个人基础档案、推行《党支部工作手册》,进一步促进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党费收缴、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等工作的规范化。

3.抓好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抓好党支部专题学习研讨、支部书记讲党课等工作,充分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等的准备工作。组织开展税务总局机关党员学习教育“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着力解决支部书记履职不到位、党员学习教育不深入、组织生活制度不落实等问题。推行党组书记向上级党组进行党建述职,完善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办法,促进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理论培训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两学一做”知识测试,提升党组织书记履职能力和党员干部理论水平。

4.抓好“纵合横通强党建”新格局构建。立足税务部门实际,着力探索“纵合横通强党建”工作机制,促进形成上下左右齐心协力抓党建的工作格局。在纵向上凝聚“两个合力”,即税务总局党组与地方党委及党委工作部门共抓税务系统党建的合力和税务总局党组与各地税务机关党组共抓党建的合力,着力解决抓党建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在横向上实现“六个打通”,即打通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打通机关与系统党建、打通人事与机关党委、打通党建与监督管理、打通党建与教育培训、打通党建与绩效管理,着力解决税务总局机关内部各部门间协调配合不够有力的问题,在税务系统形成了领导有力、机制科学、协同有序、融合增效的党建工作新格局。

(四)对“选人用人和干部管理问题突出”的整改情况

税务总局党组针对选人用人和干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反思、举一反三,更加牢固地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把选人用人关口,强化责任追究,建立长效机制;更加注重以上率下、以点带面,督促国税系统层层落实全面从严管理干部的主体责任,更好地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1.严肃倒查追责违反干部任用条例问题。针对2013年上半年2名干部存在“超龄提拔”问题,制定具体措施,严把动议关和考察关,杜绝超龄提拔。对税务总局机关“带病提拔”问题进行倒查,并在国税系统开展全面清查,严格查核有关信访举报线索,对发现的国税系统2名“带病提拔”人员坚决予以纠正,并严肃追究了8名失职人员的责任。制定《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进一步促进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巡视、监督检查、干部考察、信访举报受理等工作中发现的选人用人问题线索及查办情况进行梳理,对未核实清楚的重新核实处理。修改“一报告两评议”测评软件,增加选人用人负面清单,加强监督,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2.严肃治理“三超两乱”问题。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解决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在抓好自身整改的同时,督促指导各级国税机关消化超配干部,国税系统已完成中央组织部下达整治消化任务的84%。制发《关于严格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撤销国税系统违规设置的机构,统筹制定整治规划,切实解决混岗混编问题。

3.严肃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开展国税系统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情况专项治理,对2013年以来抽查核实情况全面进行再次核实,对处理不到位的重新作出处理,并对把关不严的单位在全系统予以通报批评。编制《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写提示手册》,举办干部监督业务培训班,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对违规因私出国(境)的领导干部和部分管理不严的省(市)国税局进行处理、通报,督促加强因私出国(境)审批、备案和证件管理。在国税系统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复查整改工作。对在同一职位任职超过10年未交流的11名厅局级干部,按规定予以交流,并研究制定国税系统干部交流管理办法。对应回避未回避的2名厅局级领导干部家属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在国税系统开展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任职回避问题自查自纠,共发现并纠正164人任职回避的问题。

(五)对“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税务总局党组进一步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更严更实地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大管的力度和治的强度,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税务基层延伸,促进税务系统管党治党严紧硬。

1.加大责任压实力度。制定《关于建立“下抓两级 抓深一层”工作机制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指导意见》,探索实施税务总局主抓省税务局、延伸抓市税务局,省税务局主抓市税务局、延伸抓县税务局,以主抓推动延伸,以延伸倒逼主抓,促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压实。坚持以督促压实责任,税务总局党组成员利用召开专题会议、开展调研等机会,与各单位“一把手”谈话谈心,促进自我加压、主动担当;以考核压实责任,修订2016年度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绩效考评指标,加大考核力度,突出考核重点;以问责压实责任,制定《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组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试行)》,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倒逼责任落实;以教育压实责任,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把纪律规矩教育纳入网络教育培训平台及干部教育培训总体安排。

2.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制定《关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试行)》,细化问责主体、工作职责、运用“四种形态”的适用情形、处理方式和操作程序等,促进各级国税机关建立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常态化机制,让党员干部经常受到教育,做到心有敬畏、行有所止,让有问题的干部及时受到提醒和处理,做到知错就改、防微杜渐。认真梳理2013年以来内部巡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督促16个单位将未改到位的43项整改任务全部整改到位。对14名被司法机关定罪免刑的党员、干部逐一进行了处理。要求有关省国税局对2013年查处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进行“回头看”,深挖隐藏其中的腐败问题,更严地堵塞管理漏洞,防范廉洁风险。

3.加大压力传导力度。针对税务系统90%以上税务干部在基层的实际,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税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提出4个方面17条具体措施,加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组织开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企业注销管理、专用发票申领和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情况的督察调研,坚决纠正个别基层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的选择执法、随意执法、情绪执法等问题。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税务总局常规巡视的18个省国税局整改落实情况,前期38项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已全部整改到位。督促各省国税局推进本地区国税系统巡察监督全覆盖。

4.加大内控督察力度。加强税收征管领域廉洁风险防控,制发《全国税务稽查工作规范(1.0版)》,规范税务稽查行为。制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税务系统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的通知》,依托金税三期工程搭建内控管理平台,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制定《国家税务局系统巡视工作规范(2.0版)》《全国税务系统督察审计规范(1.0版)》,规范内部巡视、审计和督察工作,强化巡视、审计和督察结果运用。制发《市国家税务局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市国家税务局巡察工作规范(1.0版)》,构建基层国税机关巡察监督新格局。修订《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图书出版管理办法》,规范政策类书籍出版管理。

(六)对“纪检机构监督执纪问责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税务总局党组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机构深化“三转”,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支持中央纪委驻税务总局纪检组核实问题线索,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纪检机构结合巡视整改,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大问题线索核查和执纪审查力度,在系统上下促进形成正风肃纪和反腐败的高压态势。

1.认真核实中央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税务总局党组大力支持纪检机构监督执纪问责,党组书记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协调配合机制,要求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问题。中央纪委驻税务总局纪检组对中央第十三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全部按照“五类方式”进行分类处置。

2.促进国税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履职尽责。配齐配强省以下国税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配齐配强市、县国家税务局纪检组长的通知》,截至目前,国税系统空缺的175名纪检组长已全部选配到位。在国税系统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督促党的十八大以来无立案案件的省国税局加大问题线索核实和查办力度,巡视整改期间新立案案件7起。

3.推动机关纪委认真履职。完善信访举报处置工作机制,按照中央巡视组“零暂存”的要求,对2013年以来暂存的8件信访件逐一进行了清理。同时注重举一反三,加大执纪力度,对中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近期收到的信访举报以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开展调查核实。建立谈话函询工作台账,对问题线索实行归口管理,加大问题线索处置力度,确保件件有着落。

(七)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未有效遏制”的整改情况

税务总局党组全面梳理税务系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认真听取有关情况报告,严肃查处违纪行为,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促进广大税务干部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刻绷紧反“四风”之弦。

1.严格开展对照检查。制发《关于进一步对照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通知》,各级税务机关经过对照检查,共发现2016年以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204个,追究责任689人,坚决防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反弹。各级税务机关积极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宣传警示教育,深入查找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检查、重点抽查等多种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形成改进作风的常态化机制,确保中央要求在全系统落实到位。

2.严格进行查处纠正。对2014年和2015年审计发现的国税系统13个二级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实物补贴及计提公积金问题进行清理整改,全部清退落实到位。制发《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中央规范津贴补贴政策的通知》,强调了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督促各级国税机关严格遵照执行。制定《国税系统财务管理规范(1.0版)》,制发《关于全面严肃财经纪律 切实加强巡视整改工作的通知》,完善财务制度,加强审核把关。对税务总局机关2名同志违规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问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成其补交了应由个人承担的超支费用;对审核把关不严的财务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认真清理违规领取劳务费问题,研究提出规范课题评审专家组成条件、规范专家评审费支付的具体措施,明确要求税务总局机关在职干部参加课题评审一律不再支付劳务费。研究制定规范劳务费发放制度,对劳务费发放的原则、范围、标准、审核审批流程、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制发《关于开展国家税务局系统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复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国税局严格对照标准进行复查,确保办公用房使用规定落实到位。开展税务总局机关周转房清理清查,收回11套住房;制发《关于切实加强周转住房管理的通知》,对国税系统周转房管理使用进行严格规范。修订《全国税务系统视频会议管理办法》《国家税务局系统会议费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压缩各类会议的数量、规模和费用。制发《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 转变文风 提高办文效率的通知》,从控制发文数量、规范发文形式、倡导优良文风等6个方面作出20项严格规定,大力精简文件和简报。据统计,10月、11月税务总局机关发文同比分别下降35.5%、26%。

3.严格抓好绩效管理。优化调整2016年4.0版绩效考评指标及加减分规则,研究制定2017年5.0版绩效考评框架体系,确保考出实效。

四、持续深化拓展巡视整改成果,进一步推进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和税收改革发展

通过专项巡视,税务总局党组和各级领导班子经受了一次严格的“政治体检”,广大党员干部经历了一次严肃的党性锻炼,进一步强化了“四个意识”,提升了能力素质,加强了作风建设。税务总局和全国税务系统以接受专项巡视和整改为契机,着力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以新的发展理念引领税收改革发展,做到了两不误两促进,有力服务了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同时,税务总局党组也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巡视整改取得的成效还只是阶段性、初步的,特别是与中央要求和纳税人、社会各界、广大税务干部的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税务总局党组将坚决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全面持续深化巡视整改,不断强化党的领导、强化责任落地、强化纪律建设、强化标本兼治,充分运用巡视整改形成的认识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推进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税收事业改革发展开创新局面。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重中之重,组织税务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做到学深悟透、学以致用。着力引导和促进税务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推进税收改革发展和加快实现税收现代化进程中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更加充分地发挥税收对国家治理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

(二)积极构建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按照“纵合横通强党建”的总体思路,持续抓好《关于构建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的实施意见》落实,以加强党的领导为核心,以“条主动、块为主,两结合、互为补,抓党建、带队伍”为主线,以体制机制建设为基础,以厘清责任边界、强化责任担当、严格管理考核、严肃责任追究为重点,不断加强税务系统党的建设,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完善、拓展相关制度,促进形成制度完备、科学规范的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

(三)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执行纪律宽松软的问题,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认真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加大问题线索核查和纪律审查力度,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时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落实中央深化“三转”要求,研究改革完善省以下国税系统纪检监察机制,推动纪检监察部门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更好发挥作用。

(四)着力加强税务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不断提升党组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深入推进绩效管理抓班子、数字人事带队伍、领军人才提素质,为实现税收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按照“三严三实”“四讲四有”和好干部标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管理,打造让党和人民放心的税务铁军。

(五)加快推进税收改革发展。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税收工作的强大动力,全力组织好税收收入,深入推进税制改革、税收征管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大力实施“互联网+税务”行动,乘势拓展金税三期工程全面推广应用成功的战果,加快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以税收改革发展的实际成效,向党中央、国务院和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10-63969872;邮政信箱: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邮编:100038;电子邮箱:swzjjy@chinatax.gov.cn。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组

2016年12月26日

(原标题为《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关于中央专项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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