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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力争5年完成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

澎湃新闻记者 王灿
2017-01-03 11:37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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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日,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副部长陈晓华介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有关情况。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表示,目前,中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积累了大量资产,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非常紧迫,从2017年开始,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健全台账管理制度。在此基础上,将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份额形式量化到集体成员,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改革。

韩长赋指出,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等资源性的资产改革,中央已经有部署,就是要继续抓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三权分置”办法,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的长久不变。

韩长赋介绍,《意见》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一是《意见》明确了改革的目标方向。就是要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

二是《意见》明确了改革的重点任务。要求对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健全台账管理制度,从2017年开始,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在此基础上,将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份额形式量化到集体成员,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改革。

三是《意见》明确了改革的推进原则。主要是改革要尊重农民意愿,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坚持试点先行、先易后难,不搞齐步走、不搞一刀切。四是《意见》明确了改革的实施要求。要建立省级全面负责、县级组织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大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支持和法治保障,营造有利于推进改革的法律政策环境。

韩长赋还表示,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重点,将把集体经营性资产确权到户,然后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制。

韩长赋称,农村集体资产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集体所有的土地等资源性资产。第二类是用于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第三类是用于公共服务的非经营性资产。这三类资产都有改革的任务,但是要分类施策。对于资源性的资产改革,就是要继续抓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三权分置”办法,保持土地承保包关系的长久不变。对非经营性资产的改革,主要是结合新农村建设,建立探索集体统一经营的运行管护机制,更好地为集体成员和社区居民提供公益性服务。

对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什么要聚焦在经营性资产方面,韩长赋表示,当前的问题突出反映在经营性资产上,现在有不少的地方集体经济发展了,形成了数额较大的经营性资产,如果不明晰归属、完善权能、盘活整合、创新机制,这些资产难以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发挥应有的作用。如果不尽早确权到户,在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中,这些资产再过若干年就更难说清楚归属,就有流失或被侵占的危险,对此农民反映非常强烈,要求非常迫切。所以经营性资产的改革是这次改革的重点。

韩长赋指出,经营性资产改革重点是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将集体经营性资产确权到户,然后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制。确权到户不是把集体资产分了,而是要明确谁有这个权利,大家来共同发展股份合作制。所以改革要开展清产核资、确认成员身份、搞好折股量化,构建集体资产运行新机制和收益分配制度,落实好农民的集体收益分配权和民主监督权。集体经营性资产的股份合作制改革难度也不小,特别是直接涉及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所以需要高度重视,着力推进,这就是为什么这次文件在全面部署的同时聚焦重点是经营性资产改革的考虑。

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落实方面,韩长赋表示,农业部作为牵头单位,要抓紧制定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方案,指导地方开展清产核资,夯实改革基础。要继续开展试点,在已有的29个县(市、区)的基础上,准备再选择100个县(市、区)来扩大改革试点。还要考虑推动完善支持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法律,要清理废除阻碍集体经济发展的不合理规定。还要开展改革的督导检查,要层层传导压力,督促落实改革责任,确保改革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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