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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四季度反腐形势总结:一个月内拿下3名“大老虎”

杨兴坤/北京建筑大学经济与管理工程学院副教授
2017-01-03 16:45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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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被拿下的三名“大老虎”,从左至右分别是陈树隆、吴天君、张文雄 资料图

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之“纪律审查”栏目2016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公布的数据,以下对内地2016年第四季度反腐形势分析,并对全年的数据做统计分析。

一、新查处腐败人员:月均20人

从表1可以看出,2016年第四季度共计新查处62人(较2016年第三季度的64人和2015年第四季度的68人都有所下降),月均20.67人(较2016年第四季度的23.67人有所下降)。其中党政机关占47人,国有企业13人,其他2人(这2人一人为高校领导干部,一人为党校领导干部)。

从全年数据来看,共查处287人(2015年为412人),月均23.92人(2015年为34.33人)。其中党政机关213人(2015年为285人),国有企业55人(2015年为97人),其他19人(2015年为30人)。总体来看,2016年各项数据都有所下降,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反腐败的效果较为明显,起到了一定的威慑作用。

二、腐败人员区域分布:东北三省和中部地区较严重

从表2可以看出,2016年第四季度查处腐败人员,东部10省(市)占17人,平均每省1.7人;中部6省占13人,平均每省2.17人;西部12省(市、自治区)占18人,平均每省1.5人;东北三省占9人,平均每省3人。其中第四季度辽宁省查处人数最多,查处6人;其次为重庆市,查处5人。除中央国家机关查处3人、央企查处2人外,内地31个省(市、自治区)第四季度共查处57人,平均每省查处1.84人(较三季度的2.03人有所下降)。从查处的腐败人数来看,东北三省和中部地区腐败较为严重。

从全年数据来看,东部10省(市)占82人(2015年为127人),平均每省8.2人;中部6省占74人(2015年为83人),平均每省12.33人;西部12省(市、自治区)占95人(2015年为106人),平均每省7.92人;东北三省占25人(2015年为44人),平均每省8.33人;中央国家机关7人(2015年为21人),央企4人(2015年为31人)。

三、查处省部级官员:共3人

从统计数据来看,2016年第四季度共查处省部级官员3人,均为11月份公布。从全年的数据来看,2016年共查处省部级官员21人,比2015年的33人有所减少。这21人中有1人为央企领导干部,有4人为中央国家机关领导干部,其他16人为地方省部级领导干部,其中河南省、广东省、安徽省、辽宁省、天津市等5省市各查处了2名省部级领导干部。

四、党纪处分:61人受到处分

根据第四季度的数据来看,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了对61人的党纪处分结果(较第三季度的102人大幅减少了41人,2015年第四季度这一数据为113人)。这些人员一部分是前期已经查处的,一部分是仅受到警告、降级降职等纪律处分的。其中10月份20人,11月份13人,12月份28人。初步处分结果主要包括双开(开除党籍、公职)、记过、记大过、警告、收缴其违纪所得、通报批评、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与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等。2016年全年共有277人受到党纪处分,比2015年的341人有所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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