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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倾倒强酸废液进入下水道,南京检方提起首例民事公益诉讼

澎湃新闻记者 邱海鸿
2017-01-04 13:21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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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9日,南京市人民检察院首次以公益诉讼人身份对江苏安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下称“安伟公司”)、喻益伟、赵孝平污染环境案向南京市中级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1月3日上午,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南京市检察院获悉了上述消息。

此前,澎湃新闻曾刊发报道《南京检方拟对一公司提民事公益诉讼:登报征原告,两组织报名》,称南京市检察院收到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下称“中国绿发会”)和自然之友两家公益组织的申请,二者准备对江苏安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提起公益诉讼。

南京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长胡彬华向澎湃新闻记者表示,由于两家公益组织都在外地,基于前期工作和诉讼便利性的考虑,它们最终放弃提起该起诉讼。

一公司倾倒强酸废液入下水道,被判刑

据南京市检察院介绍,2016年5月23日,南京市雨花台区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对位于辖区的安伟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无资质从事废旧电池回收,无防渗漏措施,厂房内有积水,部分积水呈酸性;该公司还擅自在厂房外下水口倾倒酸液,厂房外下水沟内废水经初步检测呈酸性。

安伟公司擅自在厂房外下水口倾倒酸液。中新网 图

因涉嫌刑事犯罪,南京市雨花台区环保局将该案移送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2016年5月31日,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对安伟公司立案侦查。

经查,2016年1月喻益伟注册成立安伟公司,并任法定代表人,由其妻子赵孝平担任监事。

据喻益伟本人陈述及安伟公司收货付款明细帐本记载,2016年5月5日至5月23日,安伟公司共收购价值约466万元的废旧电池,约800吨。5月5日前收购约200吨,合计约1000吨。在经营过程中,该公司人员多次将废旧电池中未经处理的、含有大量重金属(铅)的强酸废液直接倒入仓库门口的雨水排放窨井中。

南京市检察院表示,从环境保护监测单位出具监测报告来看,安伟公司排水口水质,超出国家允许排放标准的七倍以上。这些废酸液倒入下水道之后流到新板沟,经工农河最终汇入长江,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

在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该案由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向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6年11月21日,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认定安伟公司、喻益伟、赵孝平违反国家规定,倾倒、处置有毒、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

南京市检察院称,法院判处安伟公司罚金八万元。判处喻益伟有期徒刑七个月,罚金三万元。判处赵孝平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二万元。三被告均认罪服判,没有上诉。

南京检方提起首例民事公益诉讼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该起案件的涉案单位和个人虽然受到刑事追究,但造成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等社会公共利益被损害的现状未得到纠正和弥补,遂依据《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指令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立案审查。

经检察机关进一步调查查明,安伟公司及相关个人,共向城市下水管网倾倒未经处理的、含有大量重金属的强酸废液,合计249.61吨。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在查明损害事实之后,将该案提请南京市人民检察院进行监督。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安伟公司及喻益伟、赵孝平无回收废旧电池资质从事回收业务,且明知其中的铅酸液属危险废物,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为追求更大利润仍将铅酸液非法倾倒,破坏了生态环境资源,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承担污染修复和生态恢复的损害赔偿责任。

南京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长胡彬华向澎湃新闻介绍,2016年12月29日,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依据相关规定,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并向安伟公司及喻益伟、赵孝平索赔200多万元。目前,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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