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江西南昌有奖举报交通违法引质疑,律师:须核实线索合法取证

孙娟/中国江西网
2017-01-05 21:47
来源:澎湃新闻
中国政库 >
字号

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有奖举报交通违法的公告。

最近江西南昌交警开展全警治乱排堵行动,对非机动闯红灯、开车打电话、乱停车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同时,还设置现金奖励鼓励市民进行举报,消息一经公开引发一片哗然,有网友贴出法规质疑交警此举与有关法律相抵触。1月4日,有多名律师对此回应:举报内容必须查证属实,取证也应合法。

新规:20日起市民举报交通违法有奖

最新数据显示,南昌全市机动车总数达到86.8万辆,全市电动车总数约为138万辆。司机开车打电话、非机动车闯红灯等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现象也屡见不鲜。

自电动车实行实名登记上牌之后,日前,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消息,自2017年元月1日起,要利用电警对开车打电话、非机动车闯红灯的行为进行抓拍处罚。此外,1月20日起,市民可通过互联网和电话方式举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并得到相应奖励。

驾乘人员向道路上抛洒物品、机动车跨越道路中心黄实线逆向行驶、掉头……可举报的12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中,市民最高可获奖励1万元,消息一出便引发广泛讨论。

市民可通过手机快捷举报交通违法行为。

疑问篇:

网友“@一书阁宋玉龙”:人家都损坏和掩盖号牌了,到哪找人举报去?

网友“@老牛记”:好像取证只能交警做吧?老百姓干这个违法的。

赞成篇:

网友“@永无止境”:交通法从源头上抓起,个人认为是正确的,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大家的安全!

网友“@粗人阿牛”:公共交通安全是每个人的事,重点区域重点盘查,能起到很好的模范警示作用,一定要公平、公正、公开的执法。

同时,也有网友认为这是“发家致富”的好方法。

网友“@小小小小小星星”:我要把工作辞了,就在马路过日子了!

网友“@甘甘”:这是一种新的生财之道,只要你有心,每天都可以看到不少违章行车行为。举报有奖,不难。

网友“@捷希科技”:这个工作有钱赚,尤其越双黄线调头,转弯的,改天去买个DV,在南昌月入2万还是可以的。

不过,要得到这份奖励可不容易。举报人需提供举报违法行为的图片或视频、违法发生的时间、地点、车型、号牌、车身颜色、违法行为等相关信息;拍摄的图片、视频还应清晰记录违法事实,包括机动车前部(或尾部)全貌、号牌、颜色、车型等车辆外观全景特征,以及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年/月/日/时/分/秒,24小时制)、地点(路段特征)、明显的交通标志标线等;图片不得少于3张等。

网友:交警新规涉嫌与现行法律冲突

中国江西网记者注意到,早在2013年7月25日,南昌市交管局曾发布消息,对拍到交通违法的市民进行现金奖励,每起可奖10至100元不等。见诸报端的消息显示,2013年,共有300名拍客获得奖励。2014年,南昌市交管局表示将提高奖励金额,而后并未正式公开相关消息。

时隔三年,南昌市交管局再次推行此规定,并扩大举报范围。打开南昌市交管局官网警民互动一栏设有市民有奖拍摄举报专栏,市民可通过提交车辆号牌、违法时间、违法地点等信息进行举报。网页右边可通过填写身份证号查询举报结果。此外,南昌市交管局官方微信“@乐行南昌”中也设有违法举报一栏,网友可通过随手拍照片进行举报。

1月3日,网友“@CY好愉快”提出质疑,南昌市交管局出台此规定的初衷肯定是好的,市民的举报材料又能否作为交警的处罚证据?南昌市交管局出台此管理办法程序是否合法?该网友还列举出相关法律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条规定: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严格,举止端庄,指挥规范”的规定,警察对交通违法取证应着装公开拍摄,杜绝隐蔽或跟踪拍摄。群众拍摄可作为违法线索,但不能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因为调查取证是行政处罚权的组成部分,不可委托其他行政机关或组织行使,除非有法律明文规定。”

市民可通过相关网站举报交通违法行为。

律师:市民举报不能直接作为处罚依据

对此,江西省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人员说,网民可以通过手机摄像或天网固定证据,对没有核实的线索不能轻易作为处罚的依据。 1月3日,南昌市法制办一工作人员则回应说:暂未收到相关征求意见的函件,不好作出答复,南昌市交管局可根据具体职责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但据南昌市一名不愿具名的律师告诉中国江西网记者,南昌市交管局无权制定规章,只能在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作出规范性文件。

在南昌大学法学院教授肖萍看来,南昌市交管局实行有奖举报可能会起到一定效果,但作为法律工作者,她并不完全赞同。

肖萍认为,文件所列前6项,她不赞同有奖举报,因为市民拍摄的交通违法照片有诸多细节上的要求,不一定能够完成,且这些照片只能作为线索,不能作为处罚的依据,很多行为要不无法查证属实,要不就耗费有关部门大量时间精力,时间久了市民也不愿参加这样的有奖活动,广州等地2004年的经验教训证明这并不是好的举措。

“文件所列7-12项有些不需要现场的照片,有关部门可以事后调查、核实的事项,可以鼓励有奖举报,让大家在全民参与监督守法的前提下,变成被动守法为主动守法。”肖萍说,同时建议加大投入,增加电子监控设备,使交通违法行为无处可逃。

1月4日,而知名律师、浙江碧剑律师事务所吴有水表示,交警可以使用举报线索,群众举报用的视频,照片也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但必须要经过一个取证程序,并保证取证程序合法,内容也必须经查证属实。

【相关阅读】

举报范围及奖励标准:

1、举报机动车驾乘人员向道路上抛洒物品的每起奖励20元;

2、举报机动车跨越道路中心黄实线逆向行驶、掉头的每起奖励50元;

3、举报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穿插等候车辆的每起奖励50元;

4、举报机动车在已施划禁停黄实线道路的机动车道上停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的每起奖励50元;

5、举报机动车违反法律规定在城市快速路应急车道上行驶或者停车的每起奖励50元;

6、举报上道路行驶的工程运输车闯红灯、未悬挂后机动车号牌(临时号牌除外)、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每起奖励200元;

7、举报驾驶无合法手续、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并协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获的每起奖励200元;

8、举报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并协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获的每起奖励200元;

9、举报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并协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获的每起奖励200元;

10、举报公路客运、旅游客运、校车超员,并协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获的每起奖励200元;

11、举报虚构、编造违法事实,买卖驾驶证记分,并协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获的每起奖励200元;

12、举报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提供逃逸车辆的车辆号牌、类型、车型或者肇事者等有利于逃逸案件侦破的信息,并协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获肇事者的,视财产损失大小、人员损伤程度轻重及相关情况,予以奖励:财产损失案件每起奖励100元至1000元、伤人案件每起奖励200元至2000元、人员死亡案件每起奖励1000元至10000元。

据介绍,以上对于第1项至第6项应在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后24小时内以视频或图片方式进行举报;第7项至第12项应在发现后及时进行举报。

(原题为《南昌市交管局有奖举报交通违法引网友质疑》)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