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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安置子弟清退临时工?陕西榆林电力分公司回应:是发展需要

杨宁/华商报
2017-01-07 08:02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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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报1月7日报道,近日,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榆林电力分公司陆续清退400多名派遣工、临时工。被清退者说,公司此举是为安置子弟。

会议记录:职工子女,需要多少招多少

1月4日下午,被辞退的邵师傅说,此次被清退的400多人分属榆阳、横山、府谷、佳县、靖边、神木等县区的供电分公司。据了解,这些人有临时工,有劳务派遣工,还有驻村电工,涉及的岗位有收费员、驾驶员、变电运行、客户接洽等,工龄从1年到17年不等,一部分人由公司缴纳了社会保险,但大部分人都没有缴纳。

邵师傅称,他2010年进入横山供电分公司,负责抄表、收费和低压线路维护工作,当年和横山电力局签了一年期的临时工合同,之后再没签合同,去年才和榆林市富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劳务派遣合同,“当时给我了一份空白合同让我签字,不签就不给发工资,我签字后合同就被拿走了,我再没见过。”邵师傅说,“电工上岗需要的证件我都有,兢兢业业工作这么多年,也没出什么差错,榆林电力分公司凭什么单方面说辞退就辞退。”

榆阳供电分公司的白师傅介绍,被辞退的工人中,还有一部分没签劳动合同,甚至连社保都没有,“公司开出的条件是一次给予清退补偿,补偿标准是职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我每月工资不到一千元,干了十几年才补偿一万多元”。

据了解,让被清退工人们不满的原因,一个是榆林电力分公司涉嫌违反《劳动合同法》,另一个则是据传清退他们是为了给内部职工的子弟腾位置。

工人们称,他们从公司内网得到的两份会议记录显示,2016年11月,榆林电力分公司总经理刘玉庆在“2016年后期工作推进会上”谈到清理各类用工时表示,“我们现在还有400多名没清理,派遣工、临时工、驻村电工全部清零。380多个子弟都待业在家,腾不出空间就没法解决。提前通知清理,空出来的岗位,职工子女谁愿意干就去干”。在2016年12月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会”上,刘玉庆向参会干部表示,“很快把这个事情(清退临时工、派遣工)清理完,就会安置职工子女。职工子女按照农民工身份进,大专以上、年龄30岁还是35岁以下,一家一个,需要多少招多少。”

电力公司:不符合要求的子弟不会安排

昨日下午,榆林电力分公司办公室主任宋某确认了这两份会议记录属实。宋主任表示,此次清退是集团发展的需要。随着技术发展,很多设备已实现了计量自动化,不需要那么多人,公司很多正式职工现在都没地方安排。“目前部分临时工已接受了补偿条件,因为基层确实工资不高,一些人愿意走。”谈及安排内部职工子弟的问题时,宋主任称,“公司招聘现在都走招聘程序,内部员工子弟不符合要求的也不会安排”。

那裁撤了这些临时工、派遣工后,他们的岗位还保留吗?对此,宋主任表示,裁撤的是部分岗位,其他岗位还继续保留。他称,此次清退涉及很多历史遗留问题,比如派遣工是和劳务派遣公司签的劳动合同,临时工很多都没有签劳动合同,驻村电工也是以前从村上招聘的。所以此次清退工作处理起来很复杂,对于有意见的工人,公司正在沟通协商。

昨日,刘玉庆在电话中表示,他正在西安开会,否认了清退临时工是为子弟腾地方的说法。 

专家说法

只要劳动关系存在 企业就应履行义务

榆林一名法律界人士表示,《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从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未签劳动合同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的义务。只要劳动关系存在,企业就应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若不履行,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原题为《为安置子弟,清退临时工?榆林电力分公司:清退400多名派遣工、临时工是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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