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山西临汾:启动控制二氧化硫十项措施,统一回收置换居民散煤

岳旭辉/央广网
2017-01-16 10:01
来源:澎湃新闻
绿政公署 >
字号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几天,中国之声持续关注了山西临汾二氧化硫浓度严重超标事件。14日环保部和山西省政府联合专家组经过连日紧张调研,对临汾市大气高浓度二氧化硫污染的成因得出初步结论。临汾市随即启动控制市区二氧化硫排放的十条措施。重污染天气到底是怎样形成的?十条措施能否遏制二氧化硫?

14日晚八点,山西临汾市全部6个国家级监测站点中,工商学校和南机场监测站点二氧化硫浓度测得值均已破千,分别高达1302微克每立方米和1047微克每立方米,分别超过国家标准15到20倍。这是自2017年1月4日以来,临汾空气二氧化硫浓度数值过千次数的第4次。

同一个时间,临汾市召开应对重污染天气工作专题会,落实环保部与省政府联合专家组提出意见建议。根据山西省环保厅的消息,此次专家组提供的意见有五大原因,其中煤炭消费量大、居民燃烧散煤是最主要原因。临汾市环保局副调研员赵素丽指出,临汾市二氧化硫主要来源是燃煤,包括工业燃煤和生活燃煤,目前市区规划区范围内155平方公里范围内还有3万多户居民没有实现集中供热,周边部分乡镇还有大概还有7万多户居民采暖燃用散煤,市区周边20公里范围内,还有2家电力6家焦化和4家钢铁企业,这些企业都是燃煤的工业企业。 

2016年,临汾全市煤炭消耗量高达3660万吨,炼焦用煤所占比重较高,占65.3%,其次为发电用煤,占26.5%。两项合计占到91.9%,二是居民燃烧散煤做饭取暖,煤烟排放加剧了冬季二氧化硫污染。据临汾市自己的初步测算,沿汾河平川六县市(区)冬季采暖燃煤全年二氧化硫排放量约为3.8万吨,占全年二氧化硫排放量的45%,进入采暖季,比重更为突出,占比高达70%左右。赵素丽表示,居民使用散煤虽然量不大,但没有采取任何脱硫措施,而且低空排放,如果使用劣质煤二氧化硫排放量会更大。

此外,推广使用洁净焦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燃煤供热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滞后,市区目前仍有86台130蒸吨燃煤锅炉基本上无脱硫措施,东城集中供热脱硫装置形同虚设,如此等等都为高浓度二氧化硫污染推波助澜。

专家组指出,临汾市对二氧化硫卫生防护预报、宣传不够,预案中没有专门针对二氧化硫的预警措施,没有对群众应对二氧化硫超标问题进行重点宣传和专门预报提醒。

根据专家组建议,临汾制定了《关于控制市区二氧化硫排放的十条措施》,控制用煤总量、突出散煤整治、强化工业污染防治。包括焦化企业错峰调整出焦时间、火电企业除保障供热供电机组外,其他机组停止运行。为了最大限度减少散煤污染。公安、环保等相关部门联动,对燃烧劣质煤、劣质焦的行为严查重处。

控制散煤燃烧作为重点,临汾市此前已经确定统一回收置换居民存量散煤。临汾市环保局副局长张文清指出,市政府投资3.1亿元对城中村和城周村未纳入集中供热范围的4.2万户居民配送了洁净焦,对9个城中村实施100万平方米集中供热改造。

燃用散煤的群众可以用手中现存的275元一吨的劣质煤,置换900元一吨的洁净焦,中间的差价由市县两级政府财政进行补助。对于换到手的热值高、污染少的洁净焦,大多数群众用起来比较满意。

对于二氧化硫排放大户生产企业,临汾市采取了严苛措施。临汾市环保局副局长张文清表示,市区周边企业尽管各类环保设施齐全,进行了达标升级改造,在应对重污染天气时,采取了停产限产措施,焦化企业限产50%,钢铁企业全部停产,火电企业降低到保障供电的最低负荷。

目前,从各机关抽调的监管员已经进入到尧都区、侯马市、洪洞县、霍州市的多家重点企业驻厂监管,确保限产限排落实到位。山西大唐国际临汾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驻厂监管员荣卫国表示,在集控室、发电室看数据,实时监测,让企业在正常保暖的情况下,最大程度的限产。

临汾市环境监察支队队长刘跃忠表示,发现企业有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或偷排漏排的违法行为,立刻报指挥部,一经查实,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高限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限产、限行、散煤置换洁净焦,为了降低二氧化硫污染,临汾市能用的方法都用了,效果怎样有待评估。由于应对匆匆,还是给部分群众生活带来一些不便,如洁净焦燃点高、难封火,需要培养使用习惯;散煤置换洁净焦出现断档,禁烧散煤,洁净焦又一时供应不上等等。大气污染,全民受害,防治污染,人人有责,如何实现天蓝气清又生活舒适,需要相关政府和部门更多的科学计划和更早的周密安排。

(原标题为《临汾启动控二氧化硫十措施 统一回收置换居民散煤》)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