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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无人机机场追拍客机,专家:“黑飞”危险,监管存缺失

澎湃新闻记者 杨亚东 张刘涛
2017-01-16 17:21
来源:澎湃新闻
长三角政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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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一则8秒视频在朋友圈流传,显示有人在杭州萧山国际机场附近升空无人机近距离拍摄待降民航客机。当地警方16日证实该拍摄行为属实,其行为影响了飞行安全。

与追拍客机同款无人机。  澎湃新闻记者 杨亚东

但业内人士16日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此类无人机“黑飞”的危险行为还很难杜绝,因为目前我国对无人机的飞行监管尚未有明确的法律限制与飞行标准。

浙江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16日通报,经查,1月15日17时左右,市民袁某(23岁,男,杭州萧山人)使用型号为“御”的大疆无人机,在萧山区新街镇距机场约8.5公里处升空拍摄日落。该无人机升空至高度450米,拍摄了多个空中画面,其中包含多架途经的民航客机,空中拍摄过程约10分钟。事后,袁某截取了8秒视频上传至飞友QQ群,并被网友转载。有关情况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业内人士:闯禁飞行危及航空安全

相关业内人士16日告诉澎湃新闻,机场净空保护区是指为保障航空器在机场安全起飞和降落,按照机场净空障碍物限制图的要求划设的一定空间范围。据民航部门介绍,杭州萧山机场的净空保护区是以机场跑道中心线为基准,两侧各10公里,跑道两端各20公里组成的区域,主要包含杭州下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沿江区域和萧山区以下区域:城厢街道、北干街道、蜀山街道、新塘街道等近20个乡镇街道与农场。

澎湃新闻查阅发现,国内大部分品牌无人机均会内置相应禁飞区用以限制无人飞行器的启动。那么,机场净空保护区与无人机内置的禁飞区是否存在差别?

“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属于大疆公司生产的无人机的限制飞行区域,在该区域内,无人机会因软件限制无法启动。但由于厂家标定的禁飞区域远小于机场的净空保护区,所以,在机场净空保护区,飞手仍可以启动飞行器。基于消费级无人机反射面积过小,无法被机场雷达识别且极难被被飞行员目视避让等特性,因此,类似袁某的无人机飞行行为极易造成撞击,危及航空安全。”无人机资讯网站SB-DJI创始人、资深飞友陈章16日告诉澎湃新闻。

修改飞行高度时弹出的提示声明。  澎湃新闻记者 杨亚东

澎湃新闻从大疆无人机官网查询发现,杭州萧山国际机场虽有无人机限制飞行区,但机场所在的杭州萧山区瓜沥镇、衙前镇、坎山镇、新街镇、宁围镇等大面积区域均不在其中。

目前大疆无人机的禁飞区域分为固态和动态两种,固态禁飞区设置在飞行器中,在禁飞区域飞行器不能起飞;动态禁飞区域由操控软件根据实际情况增减。

“解决类似问题首先需要无人机制造公司在系统中扩大禁飞区范围,与机场净空区域同步;其次应当加强管理,在激活无人机时进行实名实时认证,让飞手在飞行前考虑到违规飞行将带来的后果。”陈章告诉澎湃新闻。

涉事无人机内置限高500米,相关法规尚未完善

澎湃新闻找到了1台与涉事机型同款的大疆消费级折叠无人机Mavic Pro,经研究发现,该消费无人机内置限高为500米。但在更改限高时,会出现相应的厂商提示,其全文为“你正在修改最高飞行高度,这可能违反当地法律法规(比如: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规定的400英尺,约121米)。你且只有你对在这个高度被修改后的飞行负责和需承担法律责任。大疆创新和它的分公司和分支机构不会对在此之后的任何事故负责。无论是合同上的还是衡平法上。”

出现提示后,用户可以选择拒绝或同意。如选择拒绝,则修改高度的设置将会被系统拒绝。

澎湃新闻从采访中了解到,近年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无人机)的生产和应用蓬勃发展,其遥控驾驶人员的种类和数量也在快速增加。但我国目前对无人机的飞行监管尚未有明确的法律限制与飞行标准。

2013年,国家民航局出台《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要求重量小于等于7公斤的微型无人机,飞行范围在目视视距内半径500米、相对高度低于120米范围内,无须证照管理,但应尽可能避免进入过高空域;飞出视距(距离超过500米或高度超过120米),或驾驶空机重量大于7公斤的无人机则需操控人员持有“执照”。

2014年,国家民航局发文规定,由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按照上述《暂行规定》,负责对在视距内运行的空机重量大于7千克的无人机驾驶员、在隔离空域超视距运行的无人机驾驶员的资质进行管理。经该协会授权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后,驾驶员将获得《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合格证》。合格证有三种等级,从低到高依次是驾驶员、机长和教员。

2015年12月,国家民航局再次颁布《轻小无人机运行管理规定(试行)》,规定民用无人机机长对民用无人机运行直接负责,出现紧急情况,必须将事故通知最近的民航及相关部门,饮酒8小时内不得驾驶。

为进一步规范无人机驾驶员管理,国家民航局标准司后来对原《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进行了第一次修订。2016年7月,《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出台,原暂行规定废止。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重新调整无人机分类和定义,新增管理机构管理备案制度,取消部分运行要求等。

澎湃新闻了解到,国家民航局的上述文件均属于咨询通告性质,系民航部门官方解释和说明,其主要用途系国家民航局针对我国航空相关法律、法规未具体涉及内容范围进行的进一步官方说明和解释。

“无人机重量在7公斤以上、视距外飞行者要持有执照;7公斤以下,视距内飞行则不需要,但两者在飞行前都应向航空主管部门申报飞行计划,因为空域内有航线或航空活动,不了解空域情况的盲目飞行易引发事故。”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秘书长柯玉宝此前曾向澎湃新闻介绍。

他介绍,民用无人机属通用航空范畴,操作者和机器应有相应资质才能飞行,在没有强制性法规管理的情况下,国家民航局出台的管理规定相当于行业“法规”。

柯玉宝透露,按保守估计,全国民用消费级无人机持有者超过10万人,但至10月中旬,通过培训考试的持证人员只有近8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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