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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大》:要用法律思维应对李雪莲不是潘金莲的逻辑陷阱

辣蓼/《中国人大》杂志社微信公众号“西交民巷23号”
2017-01-16 20:33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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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电影《我不是潘金莲》的人都明白,李雪莲不是潘金莲。潘金莲是人们公认的不正经的女人,而李雪莲不是。

李雪莲告状一告就是十多年,许多人自然而然地会拿她去跟《秋菊打官司》里的秋菊作比较。秋菊告状为的是讨说法,诉求很明确,逻辑很清楚,跟李雪莲的情况不一样。李雪莲人是正经的,但她用的逻辑却是不正经的。

李雪莲的诉求很模糊。看标题和影片中的某些情节,有人可能会以为她是想证明自己的清白,证明自己不是潘金莲,但整场电影看下来就会发现根本不是这么回事。她是不是潘金莲也不该由法律来管,法律喜欢有事说事。是想要和前夫秦玉河复婚,或者要城里的房子?想想也不是。是要告官员腐败?这个似乎挨边,但显然不是她的初衷。是想要解决肚子里的孩子的问题?这个似乎是,但她没有提出一个在法律上靠谱的诉求。李雪莲告状时的思维实际上是多条线路缠绕在一起的。遗憾的是,她的这种逻辑居然把一些地方官员给绕进去了。

除了有个别官员躲避矛盾的问题外,导致李雪莲不断告状的原因其实反映出一些地方官员的通病。这种通病与特定时期的社会环境有关。一些地方官很懂得讲政治,知道不能给首都“添堵”,知道李雪莲不停告状是给当地抹黑。讲政治是对的,但不能用政治思维代替法律思维。告状就是把问题诉诸法律,处理法律问题就得遵循法律的逻辑。法律逻辑讲究一码是一码,得对李雪莲的思路进行条分缕析,分清哪些是可诉的,哪些是不可诉的,哪些是有理的,哪些是没理的。李雪莲本不占理,却能一而再再而三地上访,原因其实并不是一些干部心中没有百姓,而是一些干部心中没有法律逻辑,只能被李雪莲的逻辑牵着鼻子走。

法律逻辑不是什么神秘的东西,它就是我们熟知的普通逻辑。法律能够被制定出来,能够被执行,能够用来处理案件,能够被社会遵守,就是因为背后有社会普遍知晓的普通逻辑的规律在起作用。许多人可能没学过逻辑学,同样能懂普通逻辑的基本规律。正是靠着这种“地球人都知道”的逻辑规律的传导,法治的观念才能在社会上获得普及,成为社会的集体意识。

李雪莲案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李雪莲思维中那种非正常逻辑在一些上访户中能够找到。这种逻辑之所以能够形成,是因为一些人心里有多种愿望在争抢,但很难理智地分析和表达自己的愿望,只能通过不断地告来表达自己的情绪。因此,对待这种情况,只有用法律思维才能抓住症结所在。

(原题为《李雪莲不是潘金莲是逻辑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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