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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协委员:生活垃圾处理已超负荷,垃圾分类减量迫在眉睫
“据统计,上海2015年生活垃圾清运量高达790万吨、建筑垃圾近1亿吨,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处于超负荷状态,建筑垃圾原先市场机制为主导的状态正逐步失灵。若继续视若罔闻,上海将被垃圾所围困。”在上海市政协委员许剑民看来,虽然自2000年6月起就建立了上海、北京等众多大城市垃圾分类收集试点,但施行结果不尽人意。虽然2014年上海颁布了《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但缺乏执行力度,公众对垃圾分类处理的意识依旧非常薄弱,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有效开展迫在眉睫。
为此,许剑民建议,应该由政府统筹,各部门多管齐下,保障垃圾分类效果。“垃圾分类减量涉及生产—消费—使用全流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各部门单打独斗,缺乏协作。”他说,因此建议更高层次部门统筹协调,落实《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规定,注重末端处理的同时,提高垃圾源头减量工作,确保分类成效。
此外,还应细化垃圾分类执行规则。根据生产、办公、教育和服务类等各相关场所垃圾产生特点不同,细化分类实施导则和要求,由商业、行政、教育、旅游等各部门负责,落到实处,建立主管行业专业指引,相关行业负责落实的齐抓共管局面。
而在建筑垃圾处理方面,应建立分类处理规范。“目前建筑垃圾处理的首要问题在于准确的定义和合理分类。”许剑民称,因此,可以在此基础上,针对不同建筑垃圾制定不同的消纳和分类处理办法,建立合理回收利用机制。
同时,建立收运全程管理系统,对建筑垃圾的清运和处理运用各类手段(包括信息化手段)实施全程监控。“从垃圾产生、运输到填埋或再利用都要做到实时跟踪,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
“除了源头垃圾分类及末端处置的科学性,给予一定的补偿机制非常必要。”他还建议,建立有效的补偿机制,将政府的补贴和建筑垃圾产生者的处置费用均补贴给处理者,让其可以获利,建立一个良好的市场调控为主导的处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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