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上海环保局:春节将至,请市民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

澎湃新闻记者 栾晓娜
2017-01-23 17:02
来源:澎湃新闻
浦江头条 >
字号

春节将近,上海市环保局继续呼吁广大市民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持续巩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果。

1月23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环保局获悉,烟花爆竹燃放是春节期间空气质量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历史监测数据表明,大量集中燃放的烟花爆竹会导致空气中污染物浓度在短时间内急剧上升。

2016年春节起,上海外环线内全面禁放烟花爆竹。监测数据显示,与烟花爆竹管控前相比,最明显的差别在于PM2.5等污染物浓度变化趋于平缓,没有出现因烟花爆竹集中燃放而导致的瞬时峰值。同时,外环线以内区域PM2.5平均浓度明显低于外环线以外区域。

上海市环保局表示,实施《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以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大管控及宣传力度,全体公安民警和平安志愿者坚守一线,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全市烟花爆竹禁限放成效显著,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明显降低。

2016年,上海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较为明显,PM2.5年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了15.1%,较基准年2013年下降了27.4%,提前一年实现较2013年下降20%的目标。

附:

根据《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上海禁止在外环线以内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在外环线以外区域的下列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驻地;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五)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

(七)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八)区、县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区域、场所。

注:重污染天气期间,本市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校对:栾梦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