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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土壤司:土地使用权人要向社会公开污染地块信息

澎湃新闻记者 刁凡超
2017-01-23 19:50
来源:澎湃新闻
绿政公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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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启文资料图

环保部近日发布了《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2017年1月23日,环保部土壤环境管理司司长邱启文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解读了《办法》相关内容。

邱启文表示,《办法》要求土地使用权人,通过其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污染地块相关块信息。另外,《办法》要求设区的市级环境保护部门将污染地块名录向社会公开。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一是疑似污染地块土壤环境初步调查的主要内容;二是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详细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三是污染地块风险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四是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方案的主要内容;五是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工程方案的主要内容;六是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

此外,《办法》还要求将专业机构及第三方机构信用信息公开。对违反《办法》规定,受委托的专业机构在编制土壤环境初步调查报告、土壤环境详细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管控方案、治理与修复方案过程中,或者受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在编制治理与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过程中,不负责任或者弄虚作假致使报告失实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将该机构失信情况记入其环境信用记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

    校对:张亮亮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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