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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家境外NGO获颁登记证书,省级登记窗口均已开放

澎湃新闻记者 邢丙银 实习生 曾雅青
2017-01-23 21:55
来源:澎湃新闻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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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日,北京市公安局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为世界经济论坛北京代表处、美国保尔森基金会北京代表处、英国国际救助儿童会北京代表处等20家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颁发了登记证书。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登记证书颁发仪式上获悉,这是2017年1月1日《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正式实施后,首批获得登记证书的境外非政府组织驻京代表机构。

2016年4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以下简称《管理法》)。

《管理法》规定,境外非政府组织根据业务范围、活动地域和开展活动的需要,可以申请在中国境内登记设立代表机构。第十三条规定,对准予登记的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机关发给登记证书,登记事项包括活动地域等。

为确保《管理法》的有效实施,公安部随后制定发布了《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登记和临时活动备案办事指南》和《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活动领域和项目目录、业务主管单位名录(2017)》等配套规范性文件,各省级公安机关及时建设完成登记备案受理窗口,开通了网上办事服务平台,为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境内依法开展活动提供便利,确保境外非政府组织依法开展设立代表机构登记和临时活动备案。

据了解,该《办事指南》主要分为四个部分:一是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登记,包括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年度计划备案及年度检查,以及注销登记等;二是临时活动备案;三是有关事项;四是登记备案相关表格和办理流程。

公安部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负责人郝云宏曾在公安部与上海市公安局联合召开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座谈会上介绍,为方便境外非政府组织和中方合作单位在办理登记备案过程中明确如何具体操作,在代表机构登记和临时活动备案的办理程序部分,《办事指南》对办理的条件、所应提供的材料、办理的流程等作出了细化明确规定。在相关登记备案表格中,《办事指南》还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和中方合作单位所应提供的基本信息予以明确提示。

刚刚拿到登记证书的世界经济论坛北京代表处工作人员刘颖告诉澎湃新闻,世界经济论坛自1979年以来一直与国内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此前登记备案工作是由民政部主管,新法实施后由公安机关负责,一系列新的通知、审核等交接事项都进行得十分顺利,让该组织的工作得以正常运转。

“目前,全国各省级公安机关境外非政府组织登记备案受理窗口均已对外开放,依法为境外非政府组织提供登记备案服务。”郝云宏表示,1月17日、19日,上海市公安局、广东省公安厅也先后向12家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颁发了登记证书。公安机关将继续秉持对外开放、合作包容、公开透明、依法公正的理念,积极为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申请登记提供便利和高效服务,依法保障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合法权益,更好地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为促进中国经济社会和公益事业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校对:张亮亮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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