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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媒刊文:商家应改一改推年夜饭套餐这种带有霸道色彩的行规

冯海宁/法制日报
2017-01-26 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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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1月26日消息,如今,除夕夜外出吃团圆饭越来越普遍。但消费者却说“哪哪儿都不好订,比较烦”,预订年夜饭“一桌难求”不说,即便运气好订到了,也可能遭遇各种不爽:多数餐厅点餐只能按照商家套路来,不能单点只能就着高价套餐,形成变相“最低消费”,自带酒水还可能被收取一定服务费。

虽然说在家准备年夜饭、吃年夜饭更有“年味”,但在观念多元化的今天,不少人为了省心省事,或者为了吃得更有味道,会选择在酒楼饭店预订年夜饭。然而从报道看,在外预订年夜饭也不省心,不仅预订难,而且还要面临高价套餐甚至额外服务费。这反映出我们的餐饮市场至今仍不够成熟。

在一个成熟的餐饮市场,商家们一般会遵守相关规则,不会“趁节打劫”,而是通过一贯的服务态度和服务标准,在春节期间塑造企业形象,为做大做强创造有利条件。但在一个不成熟的市场,部分商家就会忽视规则,忽视消费者权益,利用春节这一特殊节日来获取更多利益。

不能否认,春节期间饭店酒楼的食料成本高、人员成本高,但成本增加后,应该通过合理调价来解决,而不应该通过变相设最低消费等违规方式加以解决。很多酒楼饭店只允许客人预订不同档次的高价套餐,实际上就是违反《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变相设最低消费。

笔者以为,年夜饭变“霸王套餐”,对消费者、商家和市场监管者都是一种考验。对消费者来说,面对商家的“霸王套餐”,选择接受还是不接受,就是一种考验。如果消费者接受,商家就不算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因为商家已事先告知高价套餐,选择或不选择的权利在消费者手中。

对一些消费者而言,即使不满意“霸王套餐”也选择接受,其想法大概是,一年只吃一次年夜饭,不能太计较,让全家人高兴更重要。商家之所以推“霸王套餐”,也是看到消费者这种心理。虽然选择权在每个消费者,但笔者认为消费者最好不接受“霸王套餐”,因为这会培养“霸道商家”。

对餐饮企业来说,面对春节年夜饭需求这一难得的商机,是坚守底线还是违规打劫,则是一种考验。从报道看,有的商家并没有推出“霸王套餐”,而是给了消费者自由点餐的机会,显然这种商家更懂消费者,也更尊重消费者,自然而然也能赢得消费者认可,为以后经营赢得口碑。

反观推出“霸王套餐”的多数商家,虽然能趁节日大赚一笔,但会给消费者会留下不好的印象。值得注意的是,有餐饮经营者表示,商家推年夜饭套餐,几乎已成行规。坦率地说,这可不是什么好行规。期待餐饮行业组织通过自律公约等方式改一改这种带有霸道色彩的行规。

另外,对市场监管者也是一种考验。商务部、国家发改委2014年联合发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第12条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只能按照商家套路来的“霸王套餐”,无疑不符合这一规定。监管者究竟是依据该办法第21条进行查处,还是置之不理呢?

从过去情况看,上述办法第12条规定在很多地方都没有落实。原因之一是消费者举报不积极,特别是,对年夜饭变“霸王套餐”的举报更少,因为举报会影响自己情绪和节日气氛。在这种情况下,监管者应该主动警示甚至查处某些违规商家,以维护制度公信力和消费者权益。

(原题为《年夜饭岂能成“霸王套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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