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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老赖”无法买高铁车票,冒用女婿身份证被查获并罚款

刘文清、李艳红/新华社
2017-02-01 13:44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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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郑州1月31日电,“同志,请出示您的身份证和车票!”。正值春运客流高峰期,安阳高铁站工作人员正在紧张有序地开展实名制验票工作,这时只见一名男子神色诡异、故意向前拥挤,想伺机逃避工作人员的查验。他的这一举动,立刻引起执勤民警李建勇的注意。

“我有车票,只是证件放在旅行包内不方便拿出来……”,乘客稍作调整,开始东找西摸自己的身份证,折腾了一个多小时也没有找到。最后李建勇把他请到民警值班室进行盘查,在执勤民警信息比对下,该乘客才从内衣兜拿出一张身份证,并告诉民警购票使用的身份证是自己女婿的并非本人。

近日发生在安阳高铁站的这一幕,在春运期间,执勤民警已成功查获多起类似案件。经了解,这位乘客叫田某红,河南省内黄县人,因做生意与他人发生经济纠纷,被法院登记在信用黑名单,所以被限制消费,也不能购买高铁车票。本来他心存侥幸,想蒙混进站回家过年,不料被民警逮个正着。

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旅客应当凭有效身份证件购票乘车,对车票所记载身份信息与所持身份证件或者真实身份不符的持票人,铁路运输企业有权拒绝其进站乘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当天,民警对田某红作出罚款7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限制其乘高铁。

田某红惭愧地说,这真是丢了诚信、误了车,还影响回家过年。

(原题为《失信“老赖”乘高铁被拒并遭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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