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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法官遇害引关注,最高法:从严惩处暴力侵害法官等行为

中新网
2017-02-07 17:40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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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北京2月7日消息,最高人民法院当日公布的一份文件明确:人民法院对于干扰阻碍司法活动,恐吓威胁、报复陷害、侮辱诽谤、暴力侵害法官及其近亲属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依法从严惩处。

连日来,广西陆川法院退休法官傅明生在其住所遭歹徒持刀杀害的消息持续引发舆论关注。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近日撰文称,实践中,一些单位、个人为泄私愤、谋私利,阻挠、妨碍司法人员依法履职,甚至诽谤、威胁、侵害司法人员。近年发生的湖南永州法官遭枪击、湖北十堰法官遇刺、北京昌平马彩云法官被害、浙江宋城集团舞台剧侮辱某高院院长等事件,都是侵害司法权威的极端表现。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7月印发的《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健全完善法官、审判辅助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2017年2月7日,最高法对外公布了《人民法院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

该《办法》共二十四条,涉及免受干预、免责机制、救济渠道、公正考核、安全保障、休假权利、薪酬保障等内容,是对《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的细化和落实。

针对近年屡见不鲜的扰乱法院办公、庭审秩序和威胁、诽谤、侵扰、伤害法官事件,《办法》从组织保障、硬件配置、机制建设和配套举措等方面,强化了对一线司法人员及其近亲属人身权益的保护措施。

一是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设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组织领导、统筹协调与司法人员履职保障相关的事务;

二是加强履职保障设施建设。要求各级人民法院的立案信访、诉讼服务、审判区域应当与法官办公区域相对隔离,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配备具有录音功能的办公电话和具有录像功能的记录设备,提供配备录音录像设施的专门会见、接待场所;

三是强调严格依法惩治违反法庭规则、扰乱法院办公秩序的行为;

四是要求切实维护法官及其近亲属的信息安全,对偷窥、偷拍、窃听、散布法官或其近亲属隐私的行为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是对于法官因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本人或其近亲属遭遇恐吓威胁、滋事骚扰、跟踪尾随,或者人身、财产、住所受到侵害、毁损的,要求其所在人民法院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并商请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李少平在上述文章中指出,各级人民法院领导干部要做一线司法人员的“定心石”和“主心骨”,主动承担压力、抵御干扰,支持干警依法履职。对于干警在依法履职过程中遭遇阻挠妨碍、人格侮辱、打击报复、人格侵害等情形的,领导干部要果断撑腰打气,及时安排采取保护措施,坚决打击不法行为。

李少平进一步明确,对法官的依法履职保障诉求敷衍推诿、故意拖延不作为的,要严格问责、严肃处理。

李少平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尽快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程序,充分发挥其权益保障职能。

(原题为《最高法:对暴力侵害法官及其近亲属者应从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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