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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吴江一水务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遭工商罚款两千万

澎湃新闻记者 陈卓
2017-02-08 21:20
来源:澎湃新闻
长三角政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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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江苏苏州吴江的一家水务公司被江苏省工商局处以2000余万元的罚款。

这家水务公司名为吴江华衍水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0月,是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在内地第一个水务合资项目,享有吴江行政区域内30年供水特许经营权。

2月7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江苏省工商局对吴江华衍水务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的处罚决定书。

江苏省工商局认为,吴江华衍水务公司作为公用企业,承担着供水公共服务职能,但其滥用其在供水市场的支配地位,在供水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等多个领域“实施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江苏省工商局称,该水务公司的违法行为从2011年起即存在,“持续时间较长”,至该局调查结束时止,“对其行为违法性仍未有正确认识”,也从未表示主动整改的意愿。

综合考虑以上因素,江苏省工商局决定:对其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7%的罚款,并于2016年12月30日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据《处罚决定书》透露,2014年以来,吴江区多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到工商机关举报称,吴江华衍水务在提供自来水供水服务时,限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小区居民供水工程设计、施工和供水材料设备的自主选择,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相关规定,请求工商机关依法查处。

依据国家工商总局的授权,2015年6月,江苏省工商局对此案予以立案调查。

江苏省工商局称,他们调查了2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2家供水工程设计单位,2家施工单位,1家水表供应企业,这些企业均对吴江华衍水务在提供供水服务的过程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在交易时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行为进行了陈述或印证。

经过半年的调查,执法机关认定:吴江华衍水务在供水经营中,利用其在吴江区范围内公共自来水供水服务的支配地位,明示或暗示房地产开发企业将一些工程交由其全资子公司(吴江华衍建筑工程安装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企业施工。对供水工程所需的水表、管材等主要材料和设备,则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施工单位必须使用当事人提供或指定的品牌、厂商。

执法机关认为,上述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使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供水工程施工单位的选择、材料设备的采购等方面没有自主选择权,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的禁止性规定。

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江苏省工商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2014年度销售额7%的罚款,共计21429419.08元

2月7日晚,吴江华衍水务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回应称,近日将会就此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江苏省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或直接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公司还在讨论,最终会选择哪一种方式”。

    校对:丁晓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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