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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之声:认领“穿山甲事件”真相,各方为什么显得很迟疑

郭玮瑾/微信公众号“中国之声”
2017-02-09 10:46
舆论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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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日在网上沸沸扬扬的“广西官员请吃穿山甲”事件于昨日有了新的进展,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公布核查情况:系考察团个别成员参加私人宴请,自治区高校工委统战部原部长李宁参加,去年已被逮捕。

据悉,李宁已于2016年5月因涉嫌受贿罪被检察机关依法逮捕。关于该宴请是否食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穿山甲的问题,相关执法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

食用保护动物、和领导扯上关系,一条微博引爆舆论圈

微博名为@Ah_cal的一名香港 “富二代”,2015年发布了一篇微博称,到广西考察期间,获当地官员宴请吃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穿山甲。2017年2月6日在微博被广泛传播,引起舆论关注。网友发现他微博还发布了多条“晒富”图片,被网友戏称为“穿山甲公子”“男版郭美美”。随后,@Ah_cal删除微博,但在争议中的他还是被网友“人肉”,其真实姓名为李加和,是个香港的“富二代”。

据悉,香港文汇报2015年7月15日A17版和该网友所发照片一致。报道内容为企业家考察团抵达广西南宁市,展开“投资广西 走向东盟——2015香港企业广西行”考察活动。

被牵扯到的当事方如何回应?

2017年2月6日上午,广西南宁市委宣传部工作人员说,已关注到此事,并表示,这是2015年的事,真假需要进一步核实。记者随后致电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宣传部,工作人员称“已关注到此事,正在核实,查明真相后会通过其他的方式进行澄清。”

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促进局7日回应,本次活动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开展的。经仔细辨认,合影照片中的用餐人员,没有该局任何领导或工作人员。该局自2004年成立以来,到2015年7月15日前,没有李姓或黄姓领导班子成员。

国家林业局也连发两条微博称,若坐实,食用者将承担违法责任。自治区林业厅表示,该厅已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对此事开展调查核实,并依法查处涉野生动物违法行为。

2017年2月8日,“香港工商金融文化旅游界企业家赴广西投资考察团原组委会(2015年度)”也在香港文汇报、大公报刊登郑重声明,强调该考察团“在考察期间,考察团均按照当地接待规定集体吃自助餐,并无个人单独用餐。访问结束后即返回香港。但李加和未随团返回香港。是次事件与考察团无任何关系,纯属李加和的个人行为。”

“香港工商金融文化旅游界企业家赴广西投资考察团原组委会(2015年度)”声明。
在事件的不断发酵,和各方的回应下,一直在关注事件的网友们也是炸开了锅。

从网友的反应来看,大家从各方的回应中并没有得到想要的结果,也并没有看到任何一方发声“认领”事件真相。

其实,每个事件的发生,从开始的蛛丝马迹,到后来经过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取证等一系列步骤后得出真相与结果,都并不是一蹴而就,或是在事件刚刚发酵时就能得出结论的。需要有一定的时间去调查、寻找真相。

然而,这也并不是说相关方面给百姓一个“会核查”的回应就没有下文的借口。在网络、自媒体快速发展的时代,任何事情其实都逃不过网友们的眼睛。

触动网友神经,所以需要有人认领真相

以“官员请吃穿山甲”事件为例,虽然是2015年的事件,但再被爆出后,一度被推上风口浪尖,难道只是因为穿山甲?

明令禁止却不以为然

首先,最先触动网友神经的就是这道“野味”,穿山甲作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是国家明令禁止猎捕、杀害的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而且国家也一直在宣传保护野生动物。一边是自称名校出身的当事人,一边是政府官员,用无知者无畏来解释应该是行不通的。然而他们却不以为然,公然“煮穿山甲”,这当然是让人“不能忍”的。所谓,“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不能当它仅是一个口号。

网友划重点:书记局长和办公室

此事件,网友最关注的另一点是:李书记、黄局长,在办公室。

目前,没有可靠消息证明李加和与李书记黄局长是否真的吃了穿山甲,所以不能妄自下结论。假设真的吃了穿山甲,可想而知,在国家八项规定下,两位政府领导“宴请”的地点选择明处并不适合。那么,“办公室”则清楚地展示了什么叫“最危险的地方也是最安全的地方”。
而李书记、黄局长究竟是谁?虽然广西官方公布了其中一位是自治区高校工委统战部原部长李宁。但很多网友还是产生了疑问,而且黄局长也没有浮出水面。

回应不明确,事件烂尾

对于烂尾新闻,网友们是这样总结的“表态多,后续跟进少;道歉多,问责整改少;调查多,真相公布少。”

事件被曝光后,相关方面“第一时间”做出回应,但有些回复并没有实质性的内容,人们对于事件还是存在很多猜测点。如果再碰上“一旦调查属实,必然严肃查处”“会调查”等回应,之后却没有相关进展或应对措施,虽然在人们的注意点被其他新闻转移后极少提及此事,但这种回应很容易招致各种谣言,甚至还会引发公众对相关方面的不信任。

如此回应,谁来告诉我们真相?

每个热点事件发生后,责任在谁?或者说由谁负责将真相公之于众?与其随意作出回应,不如想办法避免问题的再发生。

比较常用的调侃

“临时工式”回应,就是最好的例子。

2009年,网上流传“硚口城管打死大学生”一事。武汉硚口区长回应称,打人者是临时聘请的协管员。

2013年,网上一段实拍延安城管暴力执法的视频引起广泛关注。视频中,一名城管双脚跳起猛踩一名男子头部,致其重伤住院。延安城管局就“暴力执法”问题表示,对相关人员以及四名参与当日执法的临时聘用人员(其中包括跳起踩踏商户者)停职调查。

2015年,一则题为“武汉城管围殴商户”的视频在网上传播。当地城管部门相关负责人称,冲突因劝导商户不要出店经营,商户说话难听而起,打人者系“临时工”。

……

“临时工”式回应多了,也成为了网友们对于此类事件发生后,最常用的调侃词语,“穿山甲事件”也不例外。

比较相似的套路

有网友发现,“穿山甲公子”“走红”的方式有点像当年的“郭美美”,两人都被微博“炫富”给套路了。“郭美美事件”发酵后,中国红十字总会先后两次在网上发表声明,说从来没有“红十字商会”这个机构,也没有设立过“商业总经理”这个职务,更没有“郭美美”这个人。但这似乎并不足以消除人们的疑问。

就连被爆和郭美美关系不简单的某公司董事长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我们没有聘用这样一个员工,同时我也不认识郭美美这个人。而与之相关的公司机构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和天略集团也相继发表声明,表示和郭美美没有任何联系。

比较“激烈”的回应

再看一个比较“激烈”的例子。

2008年,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深圳全市的孕产妇信息库泄露,累计每年泄露的孕产妇个人信息达10万余例!而媒体曝光后,相关方却是这样回应:深圳市卫生局基妇处有关负责人说,“除非我们监守自盗,否则只能是计生部门泄露了。”深圳市人口计生局有关负责人则说,“我们部门泄密,这不可能。”

就这样成为了无人认领的事件,难道是信息自己跑出去的?这样一个“无主事件”,公众的利益还有能谁来保障?

比较奇葩的回复

去年,某些学校使用黑作坊的“毒跑道”不断曝光,在众多报道中,这样一则回应与众不同。

北京市平谷区第六小学在刚刚完成塑胶跑道铺设的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校内部分学生就出现了流鼻血头晕恶心的症状。当记者提出要与该施工企业负责人进行面谈时,平谷区教委副主任、兼新闻发言人张子连虽然答应,但工程公司并未出现。

而学生流鼻血究竟和塑胶跑道的气味有没有关系呢?平谷区教委副主任张子连这样解释:个别的小孩他火气比较大。

在被问到是否也和记者一样闻到刺鼻味道时,张子连回答:实事求是讲,我现在基本没有感觉到有什么味儿。

对于那些极受关注的事件,如涉及反腐、教育、民生等问题,如果是无人认领真相的结果,让网民是难以接受的。与其回避网民的问题,让各种猜测谣言满天飞,不如真真正正地将问题摆在明面上解决。有关方面更要以此为镜,引起重视,从源头上避免相关问题的再发生,才能不失信于公众。

当然,为了结果的公正可信,我们作为具有知情权的群众,其实可以不用太急于得到真相和结果,给相关方面时间,让他们用翔实、公开的调查,回应公众的质疑,而不是用“会调查”“会处理”来搪塞公众。

(原题为《认领“穿山甲事件”真相,各方为什么显得很迟疑?》)

    校对:栾梦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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