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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回应燕郊多楼盘涉违建:正了解历史,已有部分可登记

澎湃新闻记者 范瑟
2017-02-09 16:50
来源:澎湃新闻
地产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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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9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发布会,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副部长赵龙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解读《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有关情况。

对于近日媒体报道的河北三河燕郊地区出现多个楼盘用地性质是工业用地或者是违建一事,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表示,现在正在解决,已经有一部分住宅通过了解历史情况、完善手续,可以登记了,估计在不长的时间,这个问题就会解决完毕。

据《法制日报》报道,2016年12月1日,三河市启动了不动产统一登记政策,燕郊一些居民持房产证去更换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在此过程中,诸多业主发现,自己小区的土地还没有落宗,土地性质也并非住宅用地,有的是工业用地,有的甚至是违章用地、绿化用地,由此导致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

由于直接影响到办理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和住宅使用期限,紧邻北京的三河市燕郊诸多业主开始维权。2月7日,三河市政府发布通告,认定福成五期等5个小区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赵龙针对国土部在此前规定的“1999年之后城镇居民使用宅基地不予确权登记”一事也给出了回应。赵龙称,当前政策下,城市居民和工商资本不能到农村购买宅基地,不过宅基地能否在更大范围之间流动正在研究。

赵龙称,宅基地是农民的基本福利制度,它是有特定对象的,它的对象就是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所以说城里人是不应该得到农村宅基地的。为了维护农民的居住条件和居住安全,国家严格限制宅基地在非集体经济成员之间的流动。

赵龙称,不予登记宅基地是因为国家有规定,城市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按照法律和登记规则,城市居民是拿不到合法的产权。

赵龙透露,“国家现在也正在推进‘三项改革’的试点,包括土地征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和宅基地的使用,宅基地下一步怎么在集体组织成员之间或者是能不能在更大范围之间进行流动,我们正在研究。但是最后也需要通过法律的形式把它确定下来。”

在目前的情况下,还是要维持农村宅基地必须是集体组织成员内部的一种分配和集体组织成员内部之间的流转,城里人特别是工商资本是不能够进入到农村进行宅基地的交易和买卖的。

去年12月16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依法确定非本农民集体成员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

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不动产登记局)负责人对此解读称,非本农民集体成员使用宅基地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政府实施扶贫搬迁、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项目组织农民易地建房使用宅基地,都是经统一规划和批准的,应予以确权登记。但为防止迁新、建新不退旧,《通知》要求在退出原宅基地并注销登记后,再办理登记手续。第二种是1999年之前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城镇居民和华侨)合法取得的。因宅基地属于农民的福利性待遇,但对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城镇居民和华侨)因转让、赠与房屋以及经政府审批建房等方式占用宅基地的,《通知》认可其合理性,分1982年前、1982年~1999年两个历史阶段,规定了确权登记的政策。因为1999年国办发文禁止城市居民再以自行建造或购买的方式获得宅基地,所以1999年之后城镇居民使用宅基地的,不予确权登记。

    校对:余承君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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