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昆明启用电动自行车防盗系统,丢车最多获赔1200元

陈静/中国新闻网
2017-02-12 17:14
法治中国 >
字号

2月12日,云南省昆明市打防盗抢二轮电动自行车违法犯罪专项工作启动,昆明市公安局通过构建“盗抢易追回,丢失有赔付,举报有奖励”的综合打防工作体系,使市民在丢失电动车后可获赔600-1200元人民币。

市民在活动现场安装二轮电动车防盗装置。  本文图片均为中新网 图

据昆明市公安局介绍,据不完全统计,昆明市二轮电动车至少有200万辆以上,解决百万市民日常出行的同时,盗抢二轮电动车的犯罪活动呈高发态势。为此,昆明市公安局与昆明联安物联网科技公司等企业合作,建设物联网二轮电动自行车智能防盗管理运用系统,形成“盗抢易追回,丢失有赔付,举报有奖励”的综合打防工作体系。

目前,昆明全市二轮电动自行车防盗抢智能网络已建设完成。全市216个公安派出所以及14个县(市、区)、5个开发区将第一批设置235个防盗装置安装服务网点,为全市二轮电动车提供防盗装置安装服务。

市民在活动现场安装二轮电动车防盗装置。

市民只需携相关证件到服务点安装防盗装置,并一次性交付费用150元(含安装费、服务费、3年二轮电动自行车盗抢保险)即可。该防盗装置具备跟踪定位功能,车主发现车被盗后及时报警,指挥中心会第一时间在数据库中录入被盗车辆信息。与此同时,指挥中心可定位出被盗电动车辆所在位置范围,并发出指令给民警,民警在可疑现场搜寻时,一旦搜寻设备靠近黑车,安装在被盗车辆中的报警器就会发出鸣响,便于民警找到报警车辆。

车辆被盗抢60天内未找回的,车主可凭相关证明材料获得赔付,新车第一年赔付1200元,第二年、第三年均赔付600元;旧车三年内均赔付600元。

此外,为鼓励广大市民对盗抢、购销、拼装盗抢二轮电动自行车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举报,昆明市公安机关将根据《昆明市公安局刑事犯罪线索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给予500-10000元的奖励。

在当天的启动仪式现场,想要安装防盗装置的市民排起了长队,市民李超告诉记者,“我大学时被偷过一辆电动车,工作以后又被偷一辆,被偷怕了,今天来安装这个防盗装置,起码有个保障。”李超计算了一下,三年交费150元,每天只需花费一毛四不到就能防盗,丢失了还能获赔,他觉得很划算。 

(原标题:昆明构建二轮电动车防盗系统 市民丢车可获赔600-1200元)

    校对:余承君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