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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猫”写成了“淘宝”,郑州一微信自媒体作者遭索赔千万元

河南电视台
2017-02-20 21:00
中国政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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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开通公众号发表文章。前段时间,郑州的小冯就发了一篇文章,没想到这篇文章给他带来了大麻烦。

前段时间,郑州的小冯接到一封从浙江杭州寄来的邮件,打开以后,小冯顿时就懵了。

传票是由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法院寄来的,原告是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被告正是小冯。

淘宝公司怎么会和小冯打起官司呢?原来,小冯是郑州一家公司的微信编辑,他常在网上发布一些文章。而正是去年11月份的一篇文章给小冯带来了今天的麻烦。

小冯说,他将人民日报官网的这篇文章改变了名称,加入了自己的观点后就在网上发布了。

这份起诉书上主要针对的正是小冯所起的文章标题。

小冯告诉记者,这篇文章在发布后16个小时,因为侵权就被网络平台删除了,他怎么也没有想到会在几个月后收到传票。

小冯说:起诉书上把我这篇文章定义的非常严重,恶意刻意诋毁,断章取义误导社会公众,它把这个帽子扣的非常大。

自从收到这份起诉书后,小冯的全家都陷入到惶恐之中。

小冯告诉记者:我只是一个普通的个人作者,自媒体,跟其他的各种平台没有任何的商业化利益。

小冯通过杭州市余杭区法院联系到了淘宝公司代理这起案件的律师。

小冯说:我也承认这篇文章确实有不当的地方,我也愿意公开发表道歉。

淘宝代理律师:先按法律程序走,等你3月21号来了,开完庭,具体该怎么商量再说。

无奈之下,小冯辞去原有工作,走上打官司之路……

对于小冯的遭遇,以及一千多万的索赔到底是什么样的法律依据,律师黄琨是这样解释的。小冯认为自己根据人民日报的一篇文章,提出了对淘宝这样一个的批评。但是毕竟基础事实弄错了,在这种情况下,他对于淘宝公司而言,确实是构成了一个侵权,应当承担相应的一个法律责任。

黄律师说:但是对于淘宝公司所主张的一千万元,这样的一个损害赔偿的要求,淘宝公司要加以证明的,(索赔)方式在合法的基础上也得有一定的合理性。

律师说:小冯也好,其他老百姓也好,你在网上发表言论,一定要恪守基本的原则。否则的话,你会给自己惹来麻烦,甚至会真实的承担法律责任。 

(原题为《郑州小伙因一篇文章写错两个字 被索赔一千万?》)

    校对:丁晓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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