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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第五巡回法庭首案开庭:副庭长任审判长,标的额过亿
2月21日9时30分,设在重庆市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敲响了自揭牌以来的“第一槌”。
这是一起二审上诉案件,上诉人重庆华城希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城公司)与被上诉人洪育林、黄新运,原审被告重庆老虎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高山雪、陈勇因合同纠纷而对簿公堂。重庆高院作出一审判决后,华城公司不服,上诉至最高法。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为落实司法改革“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原则,该案审理全面实行主审法官负责制,第五巡回法庭副庭长刘竹梅担任审判长,与主审法官李晓云、王丹组成合议庭。
鉴于该案标的额大(1.36亿),当事人多(六方当事人),案情较为复杂,为充分保障当事人权益,合议庭在庭审前组织各方当事人提前阅卷,告知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询问其基本诉求及理由,明确了各自上诉主张和答辩意见,固定了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
同时,由于该案中上诉人一方处于破产重整中,针对其提出的缓交诉费申请,合议庭严格审查,积极调查取证,依法及时作出处理。据第五巡回法庭有关负责人介绍,为更有效发挥庭审作用及效率,合议庭成员多次阅卷,充分了解案情,归纳案件争议焦点,制作了详细的庭审提纲,确保开庭后双方当事人能够“直奔主题”。
庭审过后,法庭决定择期宣判。
另据第五巡回法庭通报,截至目前,该庭已经立案各类案件130余件,审判工作已全面展开。
2016年底,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安排,最高法在南京、郑州、重庆、西安增设四个巡回法庭,完成巡回法庭的总体布局。
地处重庆的第五巡回法庭辖区范围为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5省区市,负责审理或办理巡回区内应当由最高法受理的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对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案件、刑事申诉案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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