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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住宅、车辆屡遭仿真枪乱射:苦恼不堪、心有余悸

张静雅 李傲/北京晨报
2017-02-22 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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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晨报2月22日消息,“嘭”,市民赵先生的家中玻璃又被钢珠打出一个枪眼,这已是他这两个月第三次遭殃了,“这都是仿真枪惹的祸”。近来,一些老旧小区玻璃频繁被打出弹孔,居民对此苦恼不堪、心有余悸。

案例

家中玻璃被射穿

市民赵先生住在通州区云景北里,近一个月来小区内十分不太平,不少住户家的窗户出现“弹孔”,最高处打到10层住户的窗户上。此外,小区两位业主的汽车玻璃也遭殃。说起来事发时的情况,赵先生还是心有余悸。当时,他们一家坐在客厅看电视,当时突然听到“啪”的一声响,接着感到有什么东西剐到铁栏杆。他就去查看,发现在玻璃左上角的位置有一个圆形的弹孔,直径约为5毫米。

他称,经测量,每层玻璃厚度约为5毫米,可以看到第一层玻璃已经穿透,第二层玻璃出现碎裂点。而此后,赵先生在楼下的草丛里找到两颗“弹珠”,其中一颗已经生锈。他怀疑是改装的简易气枪打的。“这种气枪的威力很大,我们家那么厚的玻璃都被打穿了,真担心会对居民生命造成威胁。”而住在同一栋楼的另一位业主孟女士也遇到过类似情况。她称,前些天上午老人在家听到声音后发现玻璃上有个被打穿的孔,而邻居家的汽车玻璃也遭过殃。

车停楼下也遭殃

家住朝阳区酒仙桥十街坊的陈女士此前曾经深受仿真枪的困扰。她所在的小区内出现多起弹珠打破车玻璃的情况,多辆车的车窗和车身被损坏,小区居民十分担心钢珠会伤到人。

陈女士称,此前她和爱人想开车去买菜时发现车窗被打裂,陈女士称她的轿车一侧玻璃满是裂纹,裂纹中央有一个直径约1厘米的小圆孔,地上也有一些碎玻璃。而之前有个邻居在晚上听到过打枪发出的“嘭”的声音。陈女士表示这已不是第一次被弹珠打穿玻璃,之前车身也被打出过小坑。

除此之外,小区内的其他车子也遭遇毒手,一辆银色大众轿车也被打了一个小孔。也有居民反映此小区内的住家玻璃也被打碎过,报警后,情况好转过一段时间,但近日又开始有人用钢珠乱打。

行车途中窗被打

不仅如此,王女士的车玻璃甚至在行驶过程中被弹珠打穿。王女士称,此前她与朋友四人驱车到朝阳区金盏乡温榆河畔游玩,不料途中车窗被钢珠打中,车玻璃破碎。

王女士告诉记者,当时她坐在副驾驶位,车子行驶到金盏路和温榆河边交叉路口附近时,忽然听到一声响,前风挡玻璃被打出一个坑,瞬间出现裂纹,差点被打穿。“当时,我们下车查看后没有发现异常,以为是被崩起来的石子打到,或者是小孩子闹着玩扔的石头。但就在我们掉头往其他方向行驶时,左后侧玻璃竟然也被打,这才觉得是气枪。”随后,王女士称,自己在副驾驶位置找到一颗弹珠,而坐在后座的朋友在弹珠打过后明显感到耳鸣。

警示

如何认定枪支?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通俗表述如下:

1.凡是制式枪支,无论是否能够完成击发,一律认定为枪支。

2.凡是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包括自制、改制枪支,一律认定为枪支。对能够装填制式弹药,但因缺少个别零件或锈蚀不能完成击发,经加装相关零件或除锈后能够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一律认定为枪支。

3.对不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按照相关规定,当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达到这种标准,便能够对人身体造成一定程度的伤害,危害公共安全,为法律所禁止。

法规

禁止制造销售仿真枪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禁止制造、销售仿真枪。”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中称,凡外形、颜色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相同或相似,并且其尺寸介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尺寸的二分之一和一倍之间,但不具备枪支性能的,可以认定为仿真枪。“手枪式”打火机应认定为仿真枪。玩具枪不属于仿真枪,但要求其外形、颜色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相同或相似。

针对个别网站公开兜售枪支的不法现象,这位负责人强调,国家严格管制枪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造、买卖枪支。目前,我国已建立了完备的枪支配备和配售渠道。网上兜售枪支的信息绝大多数属虚假信息。

■记者手记

禁枪重要,普及涉枪知识更重要

国家对仿真枪的查处从未手软,力度甚至逐年增加,可是在采访中,笔者却震惊地发现,网络上出售仿真枪依然猖獗。随着生产技术的提升,现在很多仿真枪甚至可以以假乱真,其中的威力也足以伤及人的性命。如果把一个具有杀伤力的仿真枪只看成玩具,这是对安全的无情漠视。

更让人心惊的是,如今支撑起仿真枪市场的,已并非真正的军事迷,而是一些拥有好奇心的人。他们甚至不知道仿真枪的定义,对仿真枪的相关法律更是一无所知。就是这样的无知和漠视,让他们不惜冒着被处罚的风险花钱购买仿真枪。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在网上出售仿真枪的商家,明知违法,还甘愿冒险,无非是受到利益的驱使,忘了法律的严酷性。

公安机关虽然一直在努力,但貌似枪从未离我们远去过。笔者认为,打击涉枪案不能只抓住个案和下游不放,还要从上游的生产、销售到下游的购买和使用进行全方位的规范和管理,不能只打下游不打上游,只抓使用者不抓生产者。

无畏大多由无知造成,知法才能守法。中国是一个严格控枪的国家,非法持有、买卖枪支都是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如果想要从根本上遏制仿真枪的泛滥,法律的普及至关重要。什么是枪,什么是玩具,这个标准很重要。只有消除了对仿真枪的认知盲区,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了解其中的危险和害处,这样才能真的从源头对此加以遏制。不久前河南某县法院在网上拍卖一批可发射“BB弹”的玩具枪,一时激起舆论波澜。有网友调侃“法官要坐多少年牢”?这也说明,对枪的无知绝不仅仅限于普通百姓。看来,普及枪的知识,任重道远。

(原题为《仿真枪乱弹频发,后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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