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延安一男子网上骂开罚单交警被拘7天,警方:处罚适当

华商报/贺秋平
2017-02-24 06:20
直击现场 >
字号

华商报延安2月24日消息,延安男子李某,将车停在禁停路段被交警贴了罚单。李某将罚单拍照并配辱骂文字发到微信朋友圈。2月23日,因寻衅滋事李某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

发出一天后,自觉不妥删除了消息

2月20日下午4时许,延安男子李某到延安城区的南大街附近办事,将车停在现宝塔区委侧面的巷子,该处属于禁停范围。李某办完事取车时,发现被张贴了一张黄色的处罚单。当晚9时许,李某将处罚单拍了照片,并配上了指向交警的辱骂性文字,发到微信朋友圈。

昨日,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南市派出所办案民警告诉华商报记者,在接到交警支队一大队一中队报案后立即介入调查,并依法传唤车辆驾驶人李某到所里调查。

经了解,发完朋友圈后的第二天晚,李某意识到行为不妥,将这条消息删除。

微信好友有1300余人,部分网友截图转发

据民警介绍,李某是宝塔区人,27岁,驾驶的是车牌号为陕J×××97的五菱面包车。据了解,李某微信上有1300多个好友,有部分网友将该条消息截图转发。

民警称,李某的该条消息传播范围广、持续时间长,对交警方面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2月23日,南市派出所以寻衅滋事对李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决定。

民警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若发出不实信息或对他人有诽谤、侮辱性言语,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

警方:处罚决定适当,不存在过重处理

该消息发出后,也有网友质疑对李某的处罚过重。

陕西法正平安律师事务所屈建国律师表示,微信朋友圈属于公共空间。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是否适当主要依据两点,一是是否有特定的受害单位或者个人;二是由公安机关判断具体的违法行为。屈建国表示,只是这样一句发泄情绪的话,训诫、责令赔礼道歉等都是承担责任的方式,拘留7日的处罚决定过重。如果当事人认为处罚过重有异议,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行政复议。

对此,南市派出所一负责人表示,在网络上公然针对特定的群体或对象进行攻击、辱骂,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寻衅滋事的规定,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李某的微信好友有1300余人,且该条消息还被他人转发,造成更为恶劣的影响。该负责人称,综合研判,对李某的处罚决定适当,不存在处罚过重。

(原题为《朋友圈骂开罚单交警,男子被拘7日》)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