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企业少发1600元高温补贴被员工起诉,法院判决补偿5万多

澎湃新闻记者 邱海鸿
2022-01-14 10:08
来源:澎湃新闻
长三角政商 >
字号

因少发1600元高温补贴,一家公司付出“惨重”代价,被一审法院判决支付经济补偿金5.5万余元。1月14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镇江市中级法院获悉,该院近日二审维持原判,目前判决已生效。

原告刘毅(化名)是一家人力资源公司(下称A公司)职工,2012年起被派遣至另一公司从事混凝土泵车操作。2018-2019年,A公司未向其足额发放高温补贴。2020年春节后,刘毅单方解除了双方的劳动合同,要求补发拖欠的高温补贴并支付经济补偿金等,交涉未果,当年5月将A公司诉至镇江丹徒区法院。

丹徒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六部分组成,防暑降温津贴属于工资总额的一部分,A公司未足额向原告支付两年的防暑降温津贴,属于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

据介绍,经济补偿金金额为月平均工资乘以工龄,刘毅的月工资是6909元、工龄8年,经济补偿金计55272元。法院判决A公司支付刘毅2018、2019年度高温津贴1600元及经济补偿金55272元。

    责任编辑:谢春雷
    校对:张艳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