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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财政所长从谍战剧里找灵感:伙同他人开皮包公司骗税

江南都市报
2017-02-26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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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宜春一乡镇财政所长不甘于现状,与一名曾被判抢劫、敲诈勒索的刑满释放人员一起,合伙在新余成立了一家皮包公司,通过电话指挥公司财务人员虚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截至案发时,两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达5900余万元,但公司财务人员一直不知老板的真实身份和姓名。日前,这起案件在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审结,检察官披露此案相关内容。

看身边朋友发财 财政所长心理失衡

高汝安是宜春市某乡财政所原所长,担任所长期间,他已记不清自己经手了多少资金,但有一点他心里清楚——这些钱跟他并没有关系。看着身边的朋友发财的发财、升官的升官,快50岁的高汝安心理开始不平衡了。在一次与朋友聊天过程中,他发现了“商机”。

高汝安的朋友名叫刘新华,新余人,曾犯抢劫、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满释放后在新余做生意。两人相识多年,聊得非常投机,高汝安将自己不安于现状的心态和盘托出。刘新华当即提议可到新余注册公司,他对新余熟悉,可以找到公司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高汝安对这个提议表示赞同,他随即联系了自己的朋友常利仁,确认可以从常利仁处低价买进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后,高汝安与刘新华便在新余注册了一家公司,专门帮别人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挣取开票费。

从谍战剧里找灵感 他用假名电话遥控

高汝安非常清楚自己作为国家公职人员不得经商的规定,何况他的公司所做的还是违法买卖,但他最终从谍战片中找到了灵感。

2013年9月,高汝安以朋友陈凌的名义在新余市高新区注册成立了求创物资有限公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陈凌,公司注册时由陈凌面试聘请了会计王莉。

但会计王莉回忆说,公司完成注册后,陈凌就再没有出现过,她认为公司的实际管理人是“余成之”,因为每次公司要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都是由“余成之”电话通知她的,公司在新余还有一个负责人就是刘新华,每次公司开完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都是交给刘新华,而进项发票则是由“余成之”交给刘新华,再由刘新华转交给王莉做账。

直到案发时,王莉才知道老板“余成之”的真实姓名是高汝安,还是宜春一个乡财政所的所长。

虚开发票5900余万元 入狱8年罚金20万元

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这起案件中,高汝安和刘新华在公司成立之前就做好了分工,高汝安负责从朋友常利仁处购进增值税专用发票,保管和使用公司的网银和U盾;刘新华向新余的公司兜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负责保管和使用公司的公章和财务章,以便签订虚假合同,所获利润,两人五五分成。

据介绍,求创公司的盈利模式,就是以开出(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的9%~9.3%收取开票费,并以开出(销售)了多少增值税专用发票决定购进多少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购进增值税专用发票通常须向开票方常利仁支付开票金额的6%作为开票费,也就是说求创公司的盈利就在于赚取开票金额3%~3.3%的开票费差价。

办案单位查明,截至案发,求创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00余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5900余万元,虚开税额1000余万元。

日前,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对高汝安、刘新华提起公诉。新余市渝水区法院依法判处高汝安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20万元;刘新华获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5万元。(文中人名、公司名均为化名) 

(原题为《财政所长伙同刑满释放人员开办皮包公司骗税千余万元》)

    校对:栾梦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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