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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云南镇雄遭违法结扎男子:希望当地不要再出现第二个“我”

澎湃新闻记者 王鑫 王万春
2017-03-01 19:14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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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5日,胡正高在微信朋友圈给亲友报平安。

3月1日,在云南镇雄遭违法结扎的胡正高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他已仔细阅读当地官方发布的情况通报,认为通报内容“已达到初衷”。胡正高说,此事到此为止,他不会去做手术恢复生育能力。

42岁的胡正高此前说,2月8日,他返回镇雄老家过年时,被镇雄县罗坎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工作人员带到办公室“强行结扎”。胡正高通过微博反映此事后,镇雄县委、县政府成立调查组介入调查。2月28日晚,镇雄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调查处理的情况通报称,对罗坎镇计生办相关人员启动问责。

当事人:这件事就到此为止吧

2月28日晚,镇雄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关于罗坎镇“强制结扎”调查处理的情况通报。通报称,罗坎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工作人员在胡先生未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的情况下为其做结扎手术的行为属违法行为。该县县委常委会已对此专题研究并作出处理决定:责令罗坎镇党委政府向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由县纪委对县卫计局和罗坎镇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由县纪委督促罗坎镇纪委对计生办相关人员启动问责。

澎湃新闻此前曾报道,42岁的胡正高与前妻生育三孩,再婚后又生育一孩,共生育四孩。今年回老家过年期间,胡正高被罗坎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工作人员带到办公室结扎。

2月14日,镇雄县外宣办主任熊涛曾回应澎湃新闻称,罗坎镇计生办工作人员并没有强制结扎,系工作人员做思想工作的基础上男子自愿做手术,术后还跟医生打招呼,据县委宣传部了解不存在强制、威胁、打骂等行为。

上述情况通报中还提到:“为此,我们向当事人胡先生表示诚挚道歉。”胡正高把这句话视作当地官方正式的、公开的、书面的道歉。他说,此前当地相关领导曾前往他在四川宜宾珙县的住所登门道歉,但具体哪天来的、来了几个人、具体职务是什么,他记不清了。

胡正高说,他最初通过微博反映此事不是为了要赔偿、要道歉,而是只是希望相关人员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以后的工作中规范自身行为。他说:“从通报的内容看,我的初衷已经达到了。希望当地不要再出现第二个‘我’。”

胡正高说,他早已不打算生育,既然结扎手术已经做了,他不会再去做手术恢复生育能力。他告诉澎湃新闻:“这件事就到此为止吧。”

镇雄县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称,县纪委尚未向其通报对计生办相关人员的问责结果。有关此事的调查处理结果,以政府新闻办发布的情况通报为准。

律师:工作人员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可能性不大

北京市摩文律师事务所律师包音泰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包音泰认为,根据官方通报表述,罗坎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在当事人未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的情况下,违法为当事人做了结扎手术,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由于该手术对当事人的身体伤害并非不可逆,相关工作人员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可能性不大。

包音泰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当事人可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公安机关对此进行调查。

此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实施计划生育管理过程中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校对:刘威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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