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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动物救助者警告:盲目放生或变成“杀生”

澎湃新闻记者 刁凡超
2017-03-03 19:26
来源:澎湃新闻
绿政公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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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是全球第四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今年的主题为“聆听年轻的声音”,旨在激励世界各地的年轻人团结在一起,解决当前野生动植物面临的主要威胁。

来自北京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的青年兽医刘醴君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分享了他在长期从事野生动物保护救助工作中的思考,呼吁公众减少盲目的“放生”行为。

“有人买,自然就会有人卖,有人卖,自然就会有利益关系。卖的人拿到钱自然很高兴,买的人也会认为自己救下了一只动物,是做了一件积德行善的好事。”刘醴君说,“但这可能助长了违法行为的发生,就会让那些不法之徒因为利益去抓更多的野生动物来贩卖,从而使更多的野生动物被捕捉。”

在北京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大到金雕、秃鹫,小到乌鸦、喜鹊,都是刘醴君的救护对象。

这些被救护来的动物中,有的是因为患病感染,有的是因为找不到食物而变得虚弱,还有一些是人为因素造成的。

刘醴君说,作为一名兽医,他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够看到这些动物被治好后,重新回到大自然的怀抱。“看到它们或翱翔于蓝天,或穿梭于山林,只要它们能够在野外好好生活,我们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的。”

但近年来,全国各地频现野外放归活动,带来许多不确定的环境风险。

刘醴君提醒说,“并不是所有的动物都能被放生,也并不是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放生它们。”

随着2017年1月1日新版《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实施,野生动物放归活动也受到了法律的严格约束。新版《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不得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刘醴君举例说:“在路边常会看到一些人在卖龟,如果问起来,他们会说,这是从某某老宅子里发现的,活了少说也得一、二百岁了。这时不少善良人把这些龟买下来,然后放生到北海、颐和园之类公园的水里。但他们可能并不知道这些被放生的‘老宅中的灵龟’其实是鳄龟,它们的老家是远在地球另一侧的美国,把它们放生,会严重影响到中国本地的野生动物,甚至会对生态系统造成严重的破坏。

还有一些人会把陆龟放生到湖里,甚至是海里,这就不是放生了,简直就是杀生啊。”刘醴君表示,如果大家发现有人贩卖野生动物,不要去买,而应拨打电话联系当地森林公安。

“北京地区的公众如果在野外捡到了受伤的野生动物,可以给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拨打电话(010-89496118),等待救护司机把动物接回来,进行全身检查,待身体痊愈后再被科学放生。不过那些落下残疾而不能放生的动物们,会在救护中心一直饲养下去,直到最后。”刘醴君说。

    校对:丁晓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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