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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人员出庭经验不足,有针对性地办实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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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北京3月4日电 4日,在“看得见的正义”高端网络访谈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厅长尹伊君介绍了刑事申诉检察部门监督纠正冤假错案的相关工作情况。
2016年,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直接办理和指导下级院监督纠正了一批有重大影响的冤错案件,如新疆谭新善故意杀人申诉案、天津李松故意杀人申诉案、吉林刘吉强故意杀人申诉案、甘肃沈六斤故意杀人申诉案、安徽杨德武故意杀人申诉案等,有力维护了司法公正。
“近年来,最高检在总结以往监督纠错经验的基础上,把办理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作为重中之重,加大审查办理力度,对于原审裁判确有错误的,坚决依法提出监督意见。”尹伊君表示。
尹伊君介绍,为改革完善办案程序,最高检对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的办理程序进行调整,改变了以往刑事申诉检察部门复查认为需要提出抗诉的案件移送公诉部门审查的模式,改由刑事申诉检察部门直接报请检察长或检委会讨论决定。“办案程序的调整,既强化了对外监督,也强化了内部制约,提高了办案效率。”
尹伊君直言,目前全国刑事申诉检察人员业务能力状况,特别是出庭经验还相对不足。“基于此,最高检创建全国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人才库,夯实人才基础。同时,有针对性地举办办理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技能实训班,并开展全国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业务竞赛活动,加强了刑事申诉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尹伊君表示。
(原题为《最高检:加大不服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审查办理力度》)
校对:张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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