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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铲除“村霸”滋生的土壤

蒋雪婕 曹怡晴 程远州/人民日报
2017-03-07 07:00
舆论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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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

湖北省鄂州市副市长程少云代表

江西省贵溪市樟坪畲族乡桂千金代表

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监察局副局长梁晓丹委员

中纪委、最高检连续发声,要求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坚决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刑事犯罪,突出打击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

程少云代表说,在一些地方,由于监管疏漏多、违法成本低,且少数基层干部成为“村霸”的“保护伞”,甚至自己沦为了“村霸”,加大了打击难度,受欺压百姓也不敢反抗。

应该如何治理?桂千金代表认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规范化、透明化管理,为杜绝和抵御“村霸”提供了制度保障。例如,以村组为单位成立村民理事会,负责管理村组内部事务。“理事会成员在村组会上由村委会监督、各个村民公开投票推举出来。”

防止“村霸”干扰,村两委选举的程序和规则很关键。程少云说,鄂州自2014年起明确规定,被判过刑的、被刑拘的等几类人员不准提名村干部候选人。另外,换届选举前要集中清理农村资产、资金、资源,并进行农村基层党组织、各类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三项整顿”和反对宗族房头渗透、反对黑恶势力把持、反对拉票贿选“三反对教育”。

要保证程序的公正透明,常态化的监督机制少不了。梁晓丹委员认为,应发挥好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加大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业务培训,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并构建监督委员会定期向乡纪委等部门反映问题的机制。

梁晓丹委员提出,监督委员会成员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不能参加村里具体事务的决策,而要在决策过程中起实时监督的作用,村两委干部直系亲属等人员不能担任。

硬措施有了,软环境也要塑造好。桂千金说:“近几年,村党支部牵头连续开展普法教育进学校、进村组活动。”有了法治意识,即使遇到“村霸”,村民也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还击。

(原题为《铲除“村霸”滋生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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