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南京交警查处一未过年检120救护车,急救中心:查无此车

澎湃新闻记者 陈卓
2017-03-07 15:47
来源:澎湃新闻
长三角政商 >
字号

3月6日,南京交警高速七大队在其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5日晚,民警执勤时发现一辆救护车竟然时隔一年未过年检,司机表示不知情,咨询上级主管称抱歉、愿意接受处罚。紧接着,该交警官方微博感叹说:“救人性命的车辆竟然不过关,万一救人途中出现故障,那不是耽误时间,那是耽误生命”。

南京交警查处的车牌号为苏A·3GA06的“过检”救护车。

6日晚,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南京交警高速七大队获悉,上述官方微博披露的事情属实,经查,涉事车辆的车牌号为苏A•3GA06,是南京市某医院的救护车。

南京市急救中心的公众号“车辆甄别”上输入该车牌号查询,显示“未找到您查询的救护车辆。”。

“救护车”未过年检被查

南京交警人士表示,该辆救护车是在宁连高速公路主线收费站上拦停的。该车过站时,警方的“车辆查缉布控系统”自动报警,经过民警核查发现,该车确实未过年检,当时车内也没有病人。

据该交警人士介绍,一般救护车等非营运车辆,6年内免检。超过6年后,每年都要进行年检才能上路。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逾期未年检的,对驾驶员处以罚款200元,扣3分。据该车驾驶员反映,该驾驶员对该车“过检”一事并不知情,救护车是南京急救中心的,在外地损坏后一直在外维修,修好后领导让驾驶员将车开回。

国际通用的急救标识“生命之星”。

南京市急救中心:查无此车,只是外观有点像

对此,南京市急救中心相关负责人向澎湃新闻回应称,该车并非南京市急救中心的救护车。“虽然外观有点像,但是从照片来看,该车尾部并无南京120急救车的统一编码,在系统内也未查到这一车牌号的救护车。”

澎湃新闻记者在南京市急救中心的公众号“车辆甄别”上输入该车牌号查询,查询结果显示“未找到您查询的救护车辆。”

据《现代快报》2015年报道,为方便市民识别,提高院前急救效率,根据江苏省卫计委的统一部署,南京市134辆救护车已统一更换全省统一的车身标识。据报道,南京120救护车,全部属于院前急救系统救护车,“换装”后所有救护车辆车头均有“江苏120”标识和统一编码。急救标识一般在救护车头、车尾、车身两侧和车顶。车头设置主标识,车身两侧设置副标识,车尾和车顶设置辅助标识。

澎湃新闻注意到,外观上,该辆被查的苏A•3GA06救护车与南京120救护车确实类似,车头均有“南京120”字样,车尾也有国际通用的急救标识“生命之星”。

南京市急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该车辆应该并非正规救护车,可能是私家车改造的“山寨救护车”,也可能是小医院的、不具有院前急救资质的救护车。但对于这种“黑救护车”的具体营运行为,卫生部门没有执法权,应该由交通运管部门来监管。

南京交警人士则表示,运管部门是对普遍服务对象的营运车辆进行管理,救护车虽然提供特殊服务,但他们只负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其违法行为实施监管,“至于救护车到底是医院的还是哪里的,我们不负责监管”。

2015年“换装”后的南京120救护车,车头有“南京120”或“江苏120”字样,车身有国际通用的急救标识“生命之星”。

交叉执法,查处“假冒救护车”难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曾有多个地区出现过“假冒救护车”。2016年9月,一辆安徽滁州牌照的“救护车”跑到南京一家知名三甲医院门口“转悠”。南京交警巡查发现,这辆外地“救护车”居然还是一辆“山寨救护车”——系由乘用车私自改装成的“救护车”。

2013年温州一起“山寨救护车”事件曾引起广泛关注。据《都市快报》2013年6月报道,温州市民黄先生从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转院至杭州时,“救护车”工作人员不会操作呼吸气囊,呼吸机无法正常使用。转院之路差点成为夺命之旅。经核查发现,该“救护车”与温州市急救中心没有任何联系,来自温州华侨骨科医院,不具有承担院前急救的资质,只能运送没有生命危险的骨伤病人。

当时,南京市卫计委组宣处相关负责人对澎湃新闻表示,假冒救护车的处理需要卫生部门与交警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如果假冒救护车上有非法行医行为,才归卫生部门管辖”,否则,归交管部门查处。

    校对:施鋆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