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北京二中院:离婚纠纷出轨、家暴难证实,认定比例不足30%

澎湃新闻记者 林平 实习生 曾雅青
2017-03-07 19:47
来源:澎湃新闻
法治中国 >
字号

2017年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女性权益保护问题受到关注。

3月7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北京二中院获悉,因生育津贴和离婚引发的纠纷易造成女性权益受损。近三年来,该院共审理女职工生育津贴引发劳动争议案件27件、离婚案件798件,“离婚纠纷更易导致当事人感情创伤和精神痛苦,其中30%系因一方有过错而提起,出轨、家暴等行为难证实。”

法院提醒,女性当事人在与用人单位或另一半发生纠纷时,都应增强法律意识,“在可能遭遇权益受损时应及时保存证据,以方便诉讼。”

不为女职工交社保,或面临民事行政双处罚

2016年,全面二孩政策落地。随着再次生育的家庭不断增加,女性因生育问题与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情况也日渐增多。

2015年至2017年,北京二中院审理因女职工生育津贴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数分别为8件、15件、4件。从案件数量看,2016年与2015年相比增幅达到87.5%,

北京二中院调研发现,涉女性职工生育津贴纠纷案件多发于金融、销售、导购等第三产业,双方当事人主要为30至40岁女性与中小民营企业,最终裁判结果多为劳动者胜诉或调解结案。

法院指出,依据法律规定,生育保险的所有费用均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全额承担,职工个人不负担任何费用,这无形中给企业增加了用工成本。因此,部分用人单位过分关注自身经济效益,没有依法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生育保险,最终导致纠纷产生。

为减少此类纠纷,法院建议,女职工如发现用人单位未缴生育险,应及时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由相关机构责令单位补缴。如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导致女职工生育后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女职工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生育保险待遇的各项费用。

对于用人单位,法院则建议,应当消除逃避缴纳社保义务的侥幸心理,依法足额为女性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确保女职工在生育期间能够享受到法定待遇,否则除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外,还要面临被行政处罚的责任。

出轨、家暴难证实,认定比例不足30%

除生育津贴纠纷可能造成妇女权益受损外,离婚纠纷更易导致当事人感情创伤和精神痛苦。近三年来,北京二中院共审理离婚案件798件,因一方有过错诉请离婚的有243件,因对方过错而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案件在其中占比近三成。

据北京二中院通报,在刘某起诉与丈夫赵某离婚一案中,刘某主张赵某长期与第三者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并提交了自己与赵某的通话录音、赵某的微信聊天记录及手机短信等证据,以证明赵某出轨,要求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

但赵某辩称,他是为了离婚才与朋友(即所诉的第三者)商定互发暧昧短信,以引起刘某不满。此外,根据公安机关出警卷宗,所诉第三者的丈夫作证称其妻与赵某系朋友关系,为帮助赵离婚才想出上述计谋,两人并无暧昧关系。

法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赵某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故未支持刘某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

“出轨、婚外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类过错行为具有很大的隐蔽性,当事人通过合法手段取得足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极为不易,导致事实难以认定。”法院调研发现,由于当事人提交的微博、微信等常为非实名认证,真实性难以认定,因而这类电子证据也难被采纳。

数据显示,在该院审理的64件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案件中,经审理认定一方具有出轨、家庭暴力行为的不足20件,认定比例不足30%。

法院指出,当事人单凭微信、QQ聊天记录、开房记录、照片、诊断证明、亲属证言等证据往往难以证明其主张。“从法院认定的情况看,认定一方出轨的证据形式一般包括当事人自认曾经发生过出轨过错行为的保证书、悔过书、道歉信等书面证据,直接证明夫妻一方与其他异性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的照片、视频资料,开房记录,实名认证能够查证属实的电话记录、短信记录相关内容等,当事人应注意保存好相关证据。”

    校对:施鋆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