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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分析视角下的中国“中等收入陷阱”问题及出路

耿曙/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员 陈玮/华东理工大学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2017-03-17 13:46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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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取得的成就举世瞩目。2008年中国人均国民收入过3000美元,进入中等收入国家之列,但随即面临经济增速放缓,出现“比较优势真空”,各种红利耗竭等不利状况。学者们开始思考“中等收入陷阱是否逼近中国”的问题。在笔者看来,对这一问题的深入探讨,将有助于我们反思“中国经验”,找出促进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从而提出实用的建议,丰富相关理论。

到目前为止,相关的讨论主要基于两种理论视角:新古典视角与制度分析视角。前者将迈向高收入国家之路视为“攀爬高坡”,攀爬动力来自各种“生产要素”,因此,“中等收入陷阱”问题的根源乃在于要素供给不足,无法支撑“攀爬”任务。与其迥异的制度视角则认为,无论经济绩效还是要素供给,都受到制度制约,之所以出现“中等收入陷阱”问题,原因在于过往发展的过程中形成了适应当时所需的制度,但在进一步发展过程中,这些制度却无法与时俱进,成为发展的束缚与障碍,中等收入国家因此深陷“制度陷阱”之中。

本文认为,新古典视角失于偏狭、静态,不利于厘清中国“中等收入陷阱”问题的根源,也无益于剖析中国面临的困局,而制度分析视角则有助于考察中国“中等收入陷阱”问题的症结。        

新古典经济学视角下的“中等收入陷阱”

从新古典经济学的视角来看,经济增长源于对生产要素的利用,因此无论增长加速或停滞,关键在于要素供需。换言之,不论是早期的“新古典增长理论”,还是后期的“内生增长理论”,都有一个共同点即寻觅推动增长的生产要素,而其间差异只在认定的要素不同而已。“新古典增长理论”认为,短期而言,人口增长与资本积累能促进经济增长;长期来看,经济增长仍然得靠技术进步。而“内生增长理论”解决了技术外生的缺陷,将“技术进步”即知识积累或人力资本积累,看作经济长期增长的动力。

要解决中国“中等收入陷阱”问题,首先要正确理解其形成机制。2014年10月18日,上海,城市白领在夕阳的照射下行走陆家嘴过街天桥上。杨一 澎湃新闻资料 

发展经济学家阿瑟•刘易斯(W. Arthur Lewis,1915—1991)便以上述观点为基础,提出“二元经济理论”,用以解释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在刘易斯看来,劳动力是推动早期经济增长的动力,因此,哪个部门拥有劳动力,哪个部门就能发展;反之,一旦劳动力短缺,经济增长就会减速。他将经济体划分为两个部门:资本运行部门(即现代工业)和生计维持部门(即传统农业)。传统农业的劳动力过剩,当边际生产率趋于零时,工业部门只需提供生存水平的工资,农业部门的剩余劳动力便会向工业部门转移。因此形成了几近无限供给的劳动力市场,加上劳动报酬极低,所以能够确保资本不断积累和经济高速增长。经过一段时间后,农业部门的剩余劳动力转移殆尽,加上农业部门生产率相应提高,劳动力将不再持续流出。此时,工业部门就得提高工资,才能与农业部门竞争稀缺的劳动力。于是劳动力不会再制造出超额的资本积累,也就很难支撑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此后,经济体必须不断寻觅其他增长要素(例如高阶人力),才能维持可持续的经济增长。这就是“刘易斯拐点”(Lewis Turning Point)的核心内容。

中国从2004年开始出现“民工荒”和“涨工资”现象,以蔡昉(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为代表的学者认为,中国正经历“刘易斯拐点”的到来。基于这样的思路,研究者从人口学的角度解释了“中等收入陷阱”问题的根源,认为劳动人口增长率的下降,导致了劳动力供给的减少,农业劳动力无限供给的时代一去不返了。换言之,关键要素的结构变化,大幅弱化了“中国制造”的国际竞争力,中国未来将很难维持高速增长。这是我国“中等收入陷阱”问题的由来。

人口结构角度的分析论证影响很大,但也引起一些学者的质疑。有学者对人口结构提出了不同判断,认为农村仍存有大量的剩余劳动力。不过更具理论意义的反驳,是质疑人口结构与劳动力供需的关系。例如,研究者发现,中国出现“农村中劳动力过剩”和“城市内民工工资上涨”两者并存的状况,由此反驳有关“农村劳动力不足导致工资上涨”的论断。有人进一步主张,中国目前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加上“城市化”慢于“工业化”,均有悖于“刘易斯拐点”的预期;进而认为,工资上升与劳工短缺并非由人口结构导致,而是城乡劳动力市场制度分割的结果,这种分割限制了农村向城市的劳动力供给规模。同时,也有学者就目前的工资上涨问题提出了不同的解释,认为工资上涨并非源自劳动力供需的变化,而是由政府的“土地财政”等政策造成的城市生活成本高涨所致。由此观之,中国的劳动力短缺与工资上涨等问题,并非人口要素自身变化所致,归根结底还是制度因素的影响。

换言之,“要素”供给虽然影响发展,但要素供需的起伏并非由自身结构所决定,而系于制度如何安排。对此,我们可以参考匈牙利经济史学家卡尔•波兰尼(Karl Polanyi,1886—1964)对资本主义兴起过程中要素商品化问题的精彩分析。他认为,英国“劳动商品化”的历史过程并非取决于人口结构,却有赖于一系列政策与制度(例如济贫法)的出台才得以完成。正是这些制度提供了保障,让农民义无反顾地走出农村,进入劳动力市场,促进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

因此,对中国出现的“民工荒”与“涨工资”问题,若只局限于要素本身来解释,便只能看到劳动力短缺的表象,无法看到劳动力短缺的形成过程及其制度原因。这也正是新古典视角的不足之处。

作为制度陷阱的“中等收入陷阱”及其形成

根据上述有关“要素”与“制度”关系的讨论,我们认为,针对“中等收入陷阱”问题的探讨必须深入制度层面剖析其原因。依美国经济史学家道格拉斯•诺斯(Douglass North,1920—2015)界定,“制度是一些人为设计的、型塑人们互动关系的约束。从而,制度构造了人们在政治、社会或经济领域里交换的激励”。归根结底,经济表现如何还是取决于制度是否提供了正确的激励。

经由制度分析的思路,“中等收入陷阱”其实是一种“制度陷阱”所谓“陷阱”,其意义在于“制度”构成了“束缚”,使个人、企业或政府都深陷其中,因此阻碍了经济进一步发展。对中等收入国家来说,束缚它们的“制度”大多并非凭空而来,这些制度多形成于前期发展(从“低收入国家”进入“中等收入国家”)的过程中,而且往往扮演着支撑发展的核心角色。但这些制度却未必能够与时俱进,支撑这些国家继续迈向“高收入国家”,甚至成为进一步发展的阻碍。根据学界的共识,经济体由起飞到中等收入水平再从中等收入到高收入水平,这两个阶段所需要的制度绝然不同。

那么,为何这些在发展初期支撑发展的制度没能随发展的脚步调整演进,持续满足下一个阶段的发展需求呢?这涉及“制度变迁”的特征,也正是“中等收入陷阱”的由来,即“路径依赖”(path dependence)现象。

所谓路径依赖,是指行为者(actor)前期的选择会制约其后选择的空间,表现方式是作为理性抉择者的行为人,全无扭转之前选择的激励,因此被“锁定”在既定的发展路径之中。这一趋势首先由美国经济学家保罗•大卫(Paul A. David,1935—)和布莱恩•阿瑟(Brian Arthur,1946—)等人在技术变迁领域发现,随即启发了众多相关研究,涉及国际贸易、空间经济、经济历史、政治分析等领域。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诺斯对制度变迁的宏观解释,他认为人类社会的制度变迁必然是渐进演化的,而且反复出现“路径依赖”的特点。

根据诺斯的观点,制度的演变之所以遵循路径依赖的规律,是因为制度拥有“收益递增”(increased returns)的特性,这种特性被认为是产生路径依赖的关键原因。“收益递增”主要表现为:随着时间流逝,退出既有选择的成本越来越高,相对于回头变换当初选择,维持既有选择将带来越来越高的正向回报。

那么,这种正向回报来自何处?布莱恩•阿瑟通过对技术领域的研究发现,收益递增主要源于以下原因:1)巨大的前期投人,这意味着产量越多,平均成本越低;2)学习效应,即当一项技术越受欢迎,就越能得到改进并降低成本;3)合作效应,即他人若使用相同技术,可以降低交易费用;4)适应性预期,即当一项技术流行时,人们会增强对其在未来受欢迎的信念。诺斯认为,尽管在具体情况上会有一些差异,但制度变迁与上述技术领域的情况基本一致,因而制度在变迁的过程中会反复出现“锁定效应”,并表现出路径依赖的特征。

既然制度是沿着特定路径演化而来的,那么中等收入的“制度陷阱”是如何形成的呢?对此,华人经济学家杨小凯(1948-2004)认为,中国早期经济的起飞依靠的仅是技术模仿,而非制度创新。中国虽然引人了市场机制,却并未完全建立起维护市场的相应法律制度基础。这种走一步看一步、不完全的改革,在短期内可以释放生产力,促进高速增长,却可能不利于国家的长期发展。这其中最关键的是,在渐进改革的过程中形成了强大的逐利群体,这些群体会全力维护过渡时期某些有利于自身的制度,从而阻止制度向更有效的方向调整,最终导致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停滞。

中国沿海与内陆各自经历的“制度锁定”

接续上述“制度锁定”的思路,本文以下分析中国沿海与内陆各自的发展模式,具体说明其各自受到何种“制度锁定”的制约。

先看沿海地区。在近二十年中,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引擎来自沿海的“加工型经济”。这一经济模式主要分布在中国东南沿海省份,这些地区通过引进资本与技术,发挥廉价劳动力的比较优势,让中国在国际贸易中占得一席之地,促成了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经济起飞。然而,随着劳动力价格上升,人口要素的比较优势逐渐式微,技术创新又乏善可陈,产品缺乏国际竞争力,加工产业面临困境。若要摆脱困境,技术创新与产业升级是必经之路,然而这些原本突飞猛进的加工企业,却在创新之路上或踟躇不前,或磕磕绊绊。本文认为,这些地区加工产业结构升级困难的原因主要是制度阻碍:原本在前期发挥核心推动作用的制度,无法为后续的技术创新/产业升级提供有效的激励。

从经济层面来看,锁定效应主要来自技术模仿与网络外部性两个方面。技术模仿减少了企业进行自主创新的动力,使企业不愿意选择长期而言更有效率的发展方式。加工型经济是贸易全球化的结果,后发国家通过模仿先发国家的技术,配以大规模的廉价生产,可以创造出基于规模效应的利润。但是同自主研发的高投人与高风险相比,引进与模仿技术的成本相对低廉,因此,只要有可模仿的对象,企业就不会有动力自主创新。锁定效应的另一个来源是加工企业的“网络外部性”,这种特性限制了企业调整既有发展路径的空间。由于全球化贸易建立的基础是产品与技术的专业化分工,企业与企业之间形成了纵向的合作体系。单个企业的价值只有嵌人到该网络体系中方能凸显,因此加工企业无法轻易退出该网络,从而深陷在一种全球性的“网络俘获”中。这种网络锁定阻碍了原本处于产业链低端的加工型企业向新的、高技术、高获利的方向发展。概言之,上述来自技术模仿与网络外部性的锁定效应,让企业失去了自主创新的动力与能力。

从政治层面来看,倘若加工经济因经济层面的锁定无法获得创新的动力与条件,政府适当的政策激励或许可以提供创新的机会。然而,政治层面也存在锁定效应,这种效应不但让政府无法为技术创新提供有效的支撑,甚至可能提供反向的激励。

与多数后发国家类似,中国政府在早期的追赶阶段发挥了主导作用,特别是地方政府,它们成为推动地方发展的关键。在地方政府的各种政策手段中,最常见的是狂热招商与大量投资。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地方官员必须在有限的任期内创造出可观的政绩,才能获取晋升的机会。因此能够快速展现政绩的政策最受地方官员青睐。基于政绩表现的晋升,以及考核时间的紧迫性,一方面不容许地方减少对经济发展的干预,另一方面也限制了政府政策选择的范围。对此,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政治学系教授保罗•皮尔逊(Paul Pierson,1959—)指出,时间限制会使得政治家倾向于维持既有政策/制度,因为一项政策/制度的改革成本会在短期内显现,而收益则需要长期才能看到。

对照中国的情况不难发现,当面临技术创新与产业升级的政治任务时,地方官员同样倾向于短期能够表现政绩的政策,即通过招商选资引进新企业替换旧企业,而非扶持原有企业自主创新,逐步实现升级任务。毕竟,自主创新的回报周期长、风险高,这些都是官员在有限任期内无法承担的成本结果。于是,本应有机会就地升级的企业纷纷放弃创新与升级,选择了地理转移并维持既有的生产模式

在内陆地区,支撑早期快速增长的是“资源型经济”发展模式,这些地区(如山西、内蒙古以及东北三省)主要依赖当地丰富的煤炭、石油、天然气以及其他矿产等自然资源,发展采掘工业。然而,这些地区却在短暂的繁荣之后,陷人发展的泥淖,经济也日渐萧条。发展经济学将上述现象称为“资源诅咒”。这一命题最初由英国经济学家理查德•奥蒂(Richard M. Auty)于1993年提出。他发现,自然资源丰富的地区并没有取得预期的经济增长,其经济增长反而低于资源贫乏地区。美国经济学家杰弗里•萨克斯(Jeffrey D. Saehs)和安德鲁•华纳(Andrew M. Warner)利用多国数据,验证了自然资源富裕与经济长期发展间呈负相关的结论。在中国,“资源诅咒”同样存在。那么,为何本应是“福报”的自然资源最终却成为经济发展的“诅咒”呢?

原来,采掘经济具有明显的“收益递增”性质,同样从经济和政治两个层面锁定了发展路径,阻碍经济向更有效率的发展模式调整,造成经济发展的停滞与衰退。

经济层面的锁定效应主要来自两个方面。第一,巨大的启动/固定成本阻碍了对这种经济发展模式的退出或调整。资源采掘具有自然垄断性,早期需要大量初始投人用于设备购置,因此后期的生产量越多,平均成本就会越低。而企业一旦退出,将会面临巨大的沉没成本损失。第二,网络外部性阻碍了新产业的进入。采掘经济的发展需要相关企业提供特定的产品与技术配合,也需要政府对应的政策支撑。出于利益考量,这些企业间或政企间形成的网络联盟会阻止其他产业进入。由此,地区发展被锁定于采掘产业。采掘产业对高端人才的需求有限,所以社会对教育/人力资本缺乏投资激励,造成人才的“挤出效应”结果,只要资源没有耗尽,采掘经济就会得到维持。同时,新产业与知识型人才的缺乏又进一步制约了一个地区的经济转型。

政治层面的“锁定”造成的影响往往比经济锁定更为严重。具体而言,采掘产业中的资源如石油、天然气、煤炭等矿产,均为分布集中的“点状资源”(point sources),这些资源必须集中开发,也很容易被小型团体所控制,形成垄断、集中的收益模式,从而制造分配不均。但要维持这种垄断性的财富分配,往往还得依赖特定的权力分配格局,对此,皮尔逊指出,政治权力的分配同样具有“收益递增”的特性,也会形成“自我强化”的趋势。因此,前述的逐利群体必然抵制进一步的制度改革,才能维持既有的生产与分配模式。由此可见,政治层面的锁定不仅对经济发展不利,也可能酿成严重的政治社会后果。

综上所述,无论沿海的加工贸易还是内陆的资源采掘,都是在既有的制度安排下,推动中国从“低收入国家”迅速走向“中等收入国家”。但在中国已成为“中等收入国家”之后,沿海、内陆却都陷人各自的“制度锁定”之中。

基于制度分析的政策建言

显然,要解决“中等收入陷阱”问题,首先要正确理解其形成机制。根据新古典视角,中国之所以未能进入高收入国家之列,关键在于作为核心要素的劳动力的短缺,因此必须转换要素(如高阶人力、前沿技术等),方能开启新一轮的高速增长。只是如何开发新的生产要素,却非新古典视角的理论所能解答。

反之,从制度分析视角来看,被判定为短缺的要素其实未必短缺。如果能够降低进入门槛、活络土地供需,劳动力自然能有所补充与调节。另一方面,无论激励技术创新、促进产业升级(沿海),还是扶助产业调整、避免人才外流(内陆),都需要进行制度改革,改进既有体制,才能创造或开发高阶生产要素。

根据“路径依赖”的思路,回顾中国经济的发展历程可知,中国“中等收入陷阱”问题根源于中国未完成的市场转型这一“改革未尽”(partial reforms)的过渡体制滋生逐利群体,使进一步的体制改革受到阻碍。从这个角度来说,对“中等收入陷阱”问题的探讨,可以激发我们对于“中国经验”的反思,帮助我们应对经济、社会问题的挑战。

根据上述制度分析的观点,具体的政策建议基本可分为两个方面。首先,必须进一步打破垄断格局,更多地引人竞争机制。对此,诺斯和皮尔逊都曾指出,缺乏竞争是“低效制度”能够长期存在的主要原因。打破垄断、维护竞争,往往有赖于法制框架的完善,特别是产权保护、公平法治、杜绝贪腐等一系列维护市场运行的法律制度及其原则的确立与贯彻。目前,国家强调的反腐与法治,正是朝此方向的迈进。

其次,减少政府干预、放开市场机制是另一个重点。回顾过往,在技术模仿阶段,中国曾凭借有效的政府干预创造了高速的经济增长。但是展望未来,中国必须走技术自主创新之路;政府的保护与扶助其实无法有效激励技术创新,反而容易将企业引向寻租、冒进之路。近年来,中央政府多次强调“简政放权”,以减少政府不必要的干预,也正是因应未来发展所需而进行的体制改革。

(本文原刊于《天津社会科学》2017年第2期,原题:“‘中等收入陷阱’问题的根源:要素短缺还是制度束缚?”。略去注释,正文经重新编辑并由作者审定。经授权刊用。)

    校对:张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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